關於擬吸收xx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公告
經黨支部研究,擬吸收張海超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現將其基本狀況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內,歡迎廣大黨員、幹部、羣眾透過信函、電話或直接到黨支部或黨總支反映該同志思想品質、現實表現、廉潔自律、培養教育等方面的狀況。公示時間為*年*月*日至*月*日。
姓名:xx,性別:男,出生年月:1986.02.05
文化程度:大學三年級政治面貌:團員
用心分子轉預備黨員公示樣本
是否培訓:順利透過初高級黨課
是否政審:透過政審
工作部門及職務:機械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專業
申請入黨時間:.11
現實表現:思想上用心向黨組織靠攏,主動認真的學習黨的有關理論和政策,認真學習了十七大並用心貫徹十七大精神;學習上勤奮刻苦,毫不懈怠,一向持續着優異的成績,並順利透過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生活上緊密聯繫同學,用心主動的幫忙有需要的同學,熱心班羣眾活動,用心參加課外活動。
受獎懲狀況:2007-第一學期獲二等獎學金
2007-20第二學期獲二等獎學金
-第一學期獲二等獎學金
2008-20第二學期獲三等獎學金
聯繫人:xx
聯繫電話:xx
xx學院
xx學生支部委員會
*年*月*日
經廣東實驗中學順德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吸收陳為中共預備黨員,現予以公示,現就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1、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黨支部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
學校黨支部聯繫電話:
聯繫人:陳
2、反映情況必須實事求是,有明確具體的內容。為了便於調查核實,來信來電請告知真實姓名。
3、本公示期限為7天,從xx年6月2日起至xx年6月8日止。
廣東實學校黨支部
二○一0年12月二十日
經學院x黨支部的培養考察,認為:能積極向黨組織靠攏,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入黨動機端正,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現已具備入黨條件。現將個人情況予以公示:
個人基本情況:(姓名) ,x(性別),(歲),x(族),畢業於(或現就讀於系專業),學歷;現任系教師(或幹部)。x年加入共青團組織,x年xx月xx日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x年xx月參加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學習,x年x月x日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x年xx月xx日經支委會討論通過被列為發展對象;政治審查合格。
請廣大黨員、羣眾監督。在公示期限內,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或是來訪等形式向學院黨委辦公室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本單位公章。
公示時間:從xx月xx日至xx月xx日止,共7天。
監督電話:zz(黨委辦公室)
聯 系 人:zzz
委員會
二○一五年xx月xx日
根據入黨積極分子的申請,經區直機關各支部研究和區直機關工委考試、考核,擬發展祝煜文等14名同志加入中國共產黨。為發揚民主,廣泛聽取羣眾意見,選準、選好發展對象,根據發展新黨員實行][公示的規定,現將14名同志的情況予以公示,徵求黨內外廣大羣眾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1、在公示期限內,黨內外羣眾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可向本單位黨支部和區直機關工委反映。
2、公示期間,歡迎大家對祝煜文等14位同志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反映情況要本着對黨和入黨積極分子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真實準確。
3、公示期限為7天(20xx年5月26日-6月1日),雙休日照常受理。
附:擬發展對象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
中共文聖區直屬機關工委
20xx年5月26日
關於XXX同志預備黨員轉正公示
XXX,女,1987年X月出生,XX市人,漢族,大專文化,現為私企員工。9月被金陵科技學院錄取,5月27日經中共XX科技學院XX學院學生四支部討論透過,中共XX科技學院黨委批准XXX為中共預備黨員,5月經XXX本人申請,中共XX社區黨委XX一支部考察認為XXX同志已具備轉正條件,擬於205月27日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其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特於網上公示一週(自年5月21日始至5月27日止),如對該同志轉正持不同意見,請於XX街道工委聯繫。
聯繫電話:XX
地址:XX
中共XX街道工委
20XX年XX月XX日
姓名 朱澤祥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1961.9
職務或職業 規劃建設房產局 局長
入黨時間 1994.12
所在黨支部 機關第九支部 公開承諾事項
1、堅持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踐行科學發展觀,認真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劃、建設、房產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3、加強領導班子、黨組織和隊伍建設,提高班子和黨組織戰鬥力,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
4、堅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提高,政治堅定,爭創佳績,做好黨務工作,帶頭服務羣眾,勤政為民,帶頭遵紀守法,廉潔勤政,帶頭弘揚正氣,爭當文明和諧的衞士。
5、全心全意為基層、為企業、為羣眾做好優質服務,自覺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
承諾人(簽名):
朱澤祥
20xx年4月10日 黨支部審定意見:
同意
朱澤祥
20xx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