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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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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多篇)

招生方案 篇一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科教文衞處,市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為做好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會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國小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及《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關於做好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xx〕9號)精神,結合全市教育實際,現制定印發《揚州市20xx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有利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於推動中國小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於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於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堅持有利於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揚州地方經濟發展輸送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二、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為文化考試科目,在九年級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後由各縣(市、區)發佈。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2、體育考試項目

全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滿分30分計入學生升學總分,其中學習過程評價12分、體鍛效果評價18分。體育考試由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須於5月20日前結束。會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發。

3. 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在八年級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閲卷,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八年級地理、生物具體考試時間分別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後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會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會考科目成績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讀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5、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國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各國中學校要健全《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健康卡》和《成長記錄袋》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國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國中學校應對國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鑑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高中招生錄取

1. 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市發改委編制,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計劃由各地在市下達的總額內自行確定,中、高等職業教育“3+3”、中等職業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計劃定向分配到縣(市、區)。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將嚴肅查處,並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未經批准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並視情節追究有關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 規範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應屆九年級學生都必須參加會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會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會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會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註冊”程序進行。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 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於學校統招計劃數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兼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兼顧公辦、民辦教育協同發展。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支持和規範民辦高中招生

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範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範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後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會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會考之後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招生工作,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民辦學校一律不得到該省轄市招生。凡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學生不能按期辦理學籍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該民辦學校負完全責任,同時,市教育局將在下一年度取消該民辦學校高中招生計劃。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 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市教育局根據各地會考情況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劃大體相當等原則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民辦學校跨省轄市招生時,需參照本地最低控制線在會考分值中的佔比,相應確定各有關市的控制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中、高等職業教育分段培養項目(3年+3年)招收學生會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三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養項目(3年+4年)招收學生會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6. 執行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政策

按照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優秀運動員升學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揚府辦發〔20xx〕111號文件)要求,繼續做好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工作,運動員特招文件由市教育局另發。高中學校招收運動員的具體申報程序為:由運動員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各有關國中學校於5月15日前向招生學校推薦;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對有升學需求的運動員進行專業測試,並於5月25日前將具體意見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照特招運動員要求,對擬招學生的基本信息進行初審,並在當地教育網公示一週後,於6月5日前將擬招收運動員彙總表、運動員申報表(一式三份)、輔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報市教育局體衞藝教育處。市教育局將在會考成績公佈前,將經審批具備特招運動員資格的名單書面通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各有關招生學校,同時在揚州教育網予以公示,未列入公佈名單的學生,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辦理運動員特招錄取手續,凡擅自錄取的,將嚴肅追究招生學校及校長的責任。

7、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

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8. 規範高中學籍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會考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實行全省高中電子學籍與全國對接。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要於6月份報省教育廳,根據招生計劃建立學籍,超額招收的學生將無法註冊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件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於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報省學籍平台。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大學聯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會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九年級年級學生全部參加會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會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會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會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會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製的會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國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髮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嚴格按會考要求組織會考和考查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對在會考中違紀的學生,將嚴格按照會考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對在會考中發現有集體舞弊的,將嚴肅追究考生所在學校相關教師、學校領導以及所在考點監考教師、考點負責人和所屬縣(市、區)、功能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紀律責任。

6、要建立嚴格的會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會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閲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件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會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會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會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會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招生方案 篇二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0X年繼續進行保送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根據“中學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原則,歡迎綜合素質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選拔,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申請保送的考生須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

二、報名辦法

本次選拔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網http://zsb.上報名(點擊進入)並將以下申請材料裝訂成冊,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

1、《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0X年保送/自主招生申請表》;

2、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複印件;

3、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複印件;

4、申請保送須提供個人陳述(本人簽名)。

三、選拔程序

我校組織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合格者獲選拔資格。

1、保送生:我校組織專家組到全國學科競賽決賽現場和部分省級重點中學直接面試錄取保送生;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筆試,成績優秀亦可錄取為保送生。

2、自主招生: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

筆試地點:我校在合肥、長春、石家莊、鄭州、濟南、南京、武漢、南昌、廣州、成都、西安等十一市設立考點,考生就近選擇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科目:數學、物理、英語。

四、錄取原則

1、我校根據考生的選拔考試成績、競賽成績、創新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保送與自主招生資格生。

2、申請保送而未達到我校要求的學生,如筆試成績合格,可轉為自主招生資格生。

3、自主招生資格生須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Q吧),在填報大學聯考志願時必須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作為第一志願且不能填報提前批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

4、自主招生資格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1:1調檔線下20分,且在當地重點控制線上,即予錄取;若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1:1調檔線,加10分選擇專業志願(不含理科試驗班類及本碩博連讀班)。因江蘇省200X年實行新課改方案,江蘇省自主招生資格生選測科目為物理且達到A+,其他科目水平測試達到A檔,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1:1調檔線下10分,且在當地重點控制線上,即予錄取;若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1:1調檔線,加5分選擇專業志願(不含理科試驗班類及本碩博連讀班)。

5、確定的保送與自主招生資格生,我校報教育部、各省級考試組織機構備案,通知所在中學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五、重要日程

1、面試報名截止:200X年12月14日

2、筆試報名截止:200X年12月21日

2、筆試通知:200X年12月26日

3、筆試時間:200X年1月5日-6日

4、成績查詢:200X年1月21日

5、預錄查詢:200X年1月28日

6、簽訂協議:200X年3月1日

所有信息均在中國科大招生網上公佈,請考生留意查詢。

六、聯繫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號中國科大招生辦公室

郵 編:230026

電 話:0551-3602553、3602563

傳 真:0551-3603222

電子郵件:zsb@

網 址:http://zsb.

七、監督機制

1、推薦中學應本着高度負責的精神,自薦人須本着“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我校取消其選拔資格,並取消所在中學兩年推薦資格。

2、學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八、本實施方案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籤:自主招生,保送,大學]

招生方案 篇三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確保本施教區內每一個國小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學。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王修明 姚愛萍範國文 嚴秋明

成 員: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韓 英

下設辦公室 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本施教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我校施教區: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我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我校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驗核報名。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辦發〔20xx〕11號)文件要求進行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報名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5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6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7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8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實小、花園、鎮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4)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

1、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2、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本施教區內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100%安排入學,100%享受免費入學的待遇,與本地學生一樣參加會考升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嚴格控制班級數量和班額,禁止出現大班額現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材料)。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户籍、房產證和長期吃住地應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協調安排就讀。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並實際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況外,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安排入學。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單位公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3、施教區學生錄取結束後,如在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各招生學校學額餘缺情況和生源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學校招生計劃用完時,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先後次序是: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施教區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④學生具有江都區內户口、學生父母在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兩批(施教區和補充批次)學生錄取後如仍有空餘學額,採取公開報名和隨機派位(如電腦搖號等)的方式作補充錄取。錄取過程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範》(揚發〔20xx〕25號)要求,按“信息公佈、分類實施、備案管理、社會監督”的程序規範操作。

未參加補充錄取的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江都城區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安排學校,其他的由相關鎮教辦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4、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由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國中學校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我校將按時做好國中新生證件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凡屬城區回遷就讀的我校施教區內的學生,一律到仙女鎮教辦室或中教科登記後憑打印的學位通知卡,複核後方可接受入學。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切實保障所有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xx年七年級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週將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報中教科審核通過後再進行分班,分班時學校向社會公佈新生分班原則和方案,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當場公佈結果。

4、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提倡實行小班化教育,切實解決“大軌制”、“大班額”問題,按省規定班額(55人以內)招收國中一年級新生。嚴格轉學審批,嚴防通過轉學變相擇校,嚴防因轉學形成大班額現象,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

5、招生完畢後,將招收的施教區內學生和非施教區學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在校內公示並於一週後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揚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開始,全市各熱點高中學校繼續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作為定向指標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江都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適應會考改革,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xx〕3號)要求,推進會考改革,調整體育會考內容,開展藝術素質測評,全面完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xx年及以後招收的七年級新生會考時,將學生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按照《揚州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揚教發〔20xx〕88號)文件要求,對音樂、美術學科開展藝術素質過程評價和素養考試。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大力宣傳今年國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學工作。重點對國小畢業生進行正確的升學指導,宣傳義務教育免費就近入學、熱點高中70%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國中學校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國小六年級家長知曉就近入學的意義,充分宣傳指標生政策、均衡編班等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舉措。

(三)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無條件接受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保證在校生全面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鞏固率100%,順利完成區教育局在每年度、會考畢業考試中控輟保學檢查工作。

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意見》(揚教發(〔20xx〕32號)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招生期間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國中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國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