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考試面試紀律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7W

考試面試紀律

考試面試紀律

一、應試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並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對名入座,服從監考人員的安排,通訊工具、複習資料等交監考人員統一保管,除了要求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和鉛筆、橡皮等外,不得將任何包、資料、紙張等帶入考場內。

二、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三、遲到30分鐘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內,不得離開考場。交卷後不得再進入考場。

四、應試人員必須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在試卷紙上答題,字跡要求清楚、工整。在答卷紙的密封線內答卷無效。答卷用紅色筆和鉛筆書寫或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五、嚴格按考號就座,不得更換座位,亦不得隨意起立、走動或做其他事情,確保考場安靜。

六、應試人員要服從監考人員的指揮,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監考人員暗示答題範圍或內容,若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卷缺頁、試題漏印和字跡不清時,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得離開座位,監考人員應當眾解答。

七、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冒名頂替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接傳答案或答卷,否則考試成績以零分計。

八、應試人員不得把答卷或草稿紙攤放在座位的兩邊(以身體為界),如確實需要,應反扣桌上,否則以有意讓他人抄襲論處。

九、應試人員除在試卷密封線規定位置填寫姓名、所在部門,不得在卷面內作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作廢。

十、應試人員考試中途交卷離開考場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

十一、考試規定結束時間一到,應試人員應立即停止答卷,由監考人員依次收集試卷後,方可離開考場。

十二、離開考場時,不準帶走試卷和草稿紙。

十三、凡未參加理論考試或面試的,取消其競聘資格。

十四、面試人員按工作人員安排參加抽籤,根據抽籤順序參加面試。

十五、因業務急需必須出差的,回到工作崗位後重新組織考試(B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