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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2020例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5W

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2020例文

參加完法治相關實踐活動你會有怎樣的感想?法治社會是人民夢寐以求的理想社會。法治建設是提升區域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社會治理轉型的必經路徑,下面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2020例文”,歡迎閲讀與借鑑!

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引下,經過20多年的艱苦努力,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在我們邁進充滿希望的21世紀最初幾年的關鍵時刻,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莊嚴命題,並將其寫入憲法。這不僅是_同志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發展,也是治國方式的進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社會主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社會生產力。貧窮與落後絕不是社會主義。而要發展社會生產力,使經濟發達,社會進步,國家強盛,就必須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起來,建設起新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的自主、平等、誠實信用等屬性,必然從客觀上要求法治。市場不是萬能的,也存在消極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規範、引導、制約、保障和服務,否則就會成為無政府經濟。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的過程,實質上是經濟法治化的過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實施市場經濟法律,市場經濟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否則,經濟活動中的種種弊端和不良傾向就會滋生蔓延,如投機倒把、假冒偽劣、坑蒙拐騙、欺行霸市,直至權錢交易,_現象猖獗。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我國的經濟需要與國際市場接軌,這就要求按國際經貿和民商事領域的通行規則和慣例辦事。而這些慣例和通行規則已成為各成員國制定經濟貿易法律、法規的基礎。因此中國的經濟要融入世界經濟的大潮中,法律還必須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這樣才能平等地參與競爭,不至於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被判罰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説,沒有依法治國,沒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就不可能有給人民帶來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就不可能有社會生產力持續、協調、高速的增長。

二、依法治國,是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根本保證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13億中國人民的偉大事業。它和人民當家作主緊密相聯,休慼相關。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沒有社會主義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_同志就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治國方略的高度來講,就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選進國家機關作公僕;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換那些不稱職的公務人員;才能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來參政、議政、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務和社會事務;才能通過法定程序真正保證國家對重大問題的決定符合自己的願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時獲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在中國落實,都必須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根本保證。

三、依法治國,是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內在需要

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一個締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的偉大事業。不能想象,社會主義不是文明的,是野蠻的;不是進步的,是落後的;不是發達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們國家精神文明發展,社會能夠全面進步,就需要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樹立崇高的道德情操,盪滌利己主義的濁水;培植遵紀守法的社會環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無序狀態;繁榮催人奮進的文學藝術,掃除精神垃圾;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打擊和取締腐朽沒落的吸毒販毒,賣__娼,拐賣婦女兒童活動,這一切都需要加強法治。

四、依法治國,是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

國家穩定,長治久安是人民的利益。特別是今天,我們國家所面臨的形勢是:在國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在20世紀90年代遭受了嚴重的挫折,西方發達國家控制着科學技術的制高點,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仍然猖獗,他們在政治上對我們搞_、滲透,經濟上搞制裁封鎖,意識形態上搞西化、分化;在國內,我們在改革開放中取得了偉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會穩定,政局穩定,國家穩定尤其重要。歷史經驗表明,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保持穩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為它有穩定性、連續性,不會因領導人變動而變動,不會因領導人的注意力變化而變化;它有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改革開放以前,黨和國家的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這就使個人意志很容易左右黨和國家的決策。一旦掌握黨和國家權力的個人認識發生錯誤,就很容易演變成決策錯誤,整個國家也將走向誤區。那時往往把領導人説的話當作法,不聽領導人的話叫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也跟着改變。_就是在這種治國方式下發生的社會_和民族災難。歷史教訓表明,沒有法治,就難以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沒有法治,就難以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容易出現社會_。所以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是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

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二

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禮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務必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務必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務必加強法制。務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麼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於“_”,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羣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並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髮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裏,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務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務必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能夠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務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着許多不同的社會規範,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範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範,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必須的規範和約束作用。但是,務必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範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範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務必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範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首先要維護憲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務必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的行為作鬥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與尊嚴。也就是務必樹立執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透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也要透過執法者的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必須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樣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禮貌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禮貌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説:“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但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樣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此刻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由於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鉅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着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幹警務必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幹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一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幹警務必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幹警的基本要求。對於政法幹警來説,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瞭解,明白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説,廣大政法幹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完美、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於一紙空文。不僅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貼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説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説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在現實當中,由於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貼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貼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並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範遵守法律,是政法幹警的應盡職責。個性是領導幹部更應是模範守法的模範。政法幹警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裏,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範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用心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麼,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羣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並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的懷疑。同時,政法幹警模範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幹警都應當持續清醒的主角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與尊嚴,以模範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羣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自覺理解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監督制約,並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善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禮貌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理解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幹警的幫忙、支持和關愛。一些幹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幹警,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理解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於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不意味着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藉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務必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理解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理解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理解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理解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個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於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三

法治建設是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法治進步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法治社會是人民夢寐以求的理想社會。法治建設是提升區域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社會治理轉型的必經路徑,是制度創新的樣本,標誌着區域文明程度、綜合實力的高度,對促進區域的經濟發展、政治安定、文化繁榮,引導區域社會有序、健康、快速發展和最終實現社會和諧、平安具有重要意義。

我認為,要搞好法治建設,實現理想的法治社會,依法治國,要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是法治建設的基礎

法治建設需要堅實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基礎,而公民的法律素質則是其不可或缺的主體基礎。這個基礎性條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國中的主體性就越容易實現;公民主體性實現得越充分,依法治國的本質——人民當家作主,就越能夠得到體現和實現。從這個意義上講,公民法律素質的高低好壞,直接影響着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制約着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歷史進程。因此,大到一個國家,小到某個區域,要實實在在地推進法治建設這一偉大事業的進程,就應當高度重視並且不斷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素質。只有公民具備了較高的法律素質,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規範和制約公共權力,保護民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才能樹立遵紀守法的觀念,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保證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才能健全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才能充分調動參與法治化進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提高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是法治建設的關鍵

領導幹部是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羣眾為完成黨的歷史任務而奮鬥的骨幹力量,是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管理者和組織者,決定着法治建設的方向,影響着法治建設的發展程度。要加強地方法治建設,關鍵要提高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抓好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就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範化;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幹部法律培訓制度;完善領導幹部自學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法律諮詢制度;加強對領導幹部法律知識的考試考核。

三、強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設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證權利得以合法救濟的最後一道屏障,是實現、維護和爭取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公正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只有保證司法公正,嚴格依法辦事,充分體現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斷地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只有保證司法公正,公民才會相信法律是限制、約束權力,保護權利和自由的,才會將糾紛訴諸法律,法治建設才能擁有廣泛的社會基礎。要推進法治建設,司法機關在處理案件時,必須全面履行司法職能,嚴格遵循法律。

四、從嚴治黨必須具體地而不是抽象地、認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實到位。(1)必須嚴守理想信念陣地。着重從思想上建黨,樹立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是我們黨建黨治黨的一條基本經驗。(2)必須嚴管黨員幹部隊伍。黨員是黨的肌體細胞,幹部是黨的執政力量,黨員幹部決定黨的生命力和黨的事業成敗。堅持黨要管黨,必須嚴格管理黨員幹部隊伍,特別是要選好用好執政骨幹隊伍。它要求各級黨組織要以培養選拔更多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為重點,在提升黨員幹部素質和能力上下工夫,在創新選人用人機制上下工夫,進一步提高黨員幹部隊伍管理的科學化水平;要求黨員幹部勤於學勉于思,時刻用共產黨員標準來要求自己,時刻用黨肩負的歷史使命來警示自己,做到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幹事、清清白白為官。

(3)必須嚴抓黨羣幹羣關係。黨的作風問題,説到底是黨和人民羣眾的關係問題。強調,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作風建設,善始善終、善作善成,防止虎頭蛇尾。着力解決一些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為民服務的實效來檢驗活動的成果。(4)必須嚴格黨內法規制度。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是制約和監督權力的根本。要加大制度的執行力度,解決制度虛設和執行不到位問題,切實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5)必須嚴懲各類腐敗分子。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的鮮明政治立場,也是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嚴是愛,鬆是害。從嚴管理監督幹部,既是對事業負責,也是對幹部負責。現在,庸懶散奢不良風氣在幹部隊伍中有滋長蔓延之勢,一些幹部不思進取、庸庸碌碌,貪圖安逸、得過且過,甚至貪污受賄、腐化墮落,為羣眾所不滿。這其中,主要是幹部自身的原因,但與組織上疏於教育管理不無關係。對幹部管得嚴一點,是對幹部的關心和愛護。

加強法治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之舉,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是一個不斷實踐、不斷探索的過程,貴在形成黨委領導,政府部門各負其責、各盡其能、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機制,貴在求真務實,貴在堅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齊心協力、不懈奮鬥,法治建設必將為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四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標誌着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理論日益走向成熟,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實踐邁入更高階段。

依法治國,作為一種先進的治國方略與法律文化,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法治國家,是以市場經濟的相當發展為經濟基礎,以民主政治的相當完善為政治基礎,以發達的權利義務觀為核心的精神文明為思想文化基礎的。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國在資本主義社會才開始實行,但是,正如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樣,資本主義也不可能有徹底的法治。社會主義國家不僅應當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民主國家,而且也應當成為真正實行依法治國的法治國家。社會主義的依法治國必然是而且應當是人類歷全新的,歷史類型的依法治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然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逐步發展與成熟,以科學的權力義務觀為中心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的逐步發展,全面確立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方針的要求越來越強烈。總結古今中外治國的成功經驗,反映全國人民的意願,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並從憲法的高度確立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理念,這標誌着黨和國家治國方略的根本性轉變。

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要求:

(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政權包辦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羣眾的密切聯繫,與廣大人民羣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和羣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羣眾樹立守法的榜樣。

(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衞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誌。

(三)執法必嚴,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一是講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着對人民負責,忠實於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苟地執行法律。二是講執法要嚴格,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

(四)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

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過程。這也是一個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是一項艱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經歷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

作為基層司法人員,我們要切實做到從自身做起,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法治相關實踐活動感想五

我院積極組織全院同志加強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本人響應院裏號召,認真學習,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認識。

學習社會主義法制理論是為了更好的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維護和實現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要確立和實現以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的價值的取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樹立和維護法律,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的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體實踐。建設法治社會,必須不斷推進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國的理念體現在各個方面、貫穿於各個環節、落實到各項工作。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執法為民。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這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法治上的體現。要確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來自於人民的理念,把實現、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羣眾最根本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立法、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上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為人民執法、靠人民執法,保證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到實處。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徵,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在建設法治社會的實踐中,要把公平正義作為制定法律和進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據,從源頭上防止社會不公正現象的出現與擴大,並在執法、司法活動中堅持合理合法、及時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則,建立保障公平正義的防線;把公平正義作為協調社會各個階層相互關係的基本準則,依法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把公平正義貫穿於權利與義務的辯證統一之中,堅持權利與義務的對稱,保證廣大人民羣眾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所有權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義務的基礎之上,使遵紀守法成為公民的自覺行為,使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服務大局。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立法、執法、司法工作,不斷強化服務大局的各項措施,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國是一個法制統一的國家,建設法治社會要在國家統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進,保證國家憲法和法律在浙江的嚴格實施,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浙江的貫徹落實,確保我省的法治建設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要從講政治的角度來想大局、謀大局、服務大局,正確處理服務大局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關係,正確處理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係,正確處理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之間的關係,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法治建設絕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從理念上更好地強化黨的意識、執政意識、政權意識,通過改善黨的領導來更有效地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領導,通過完善黨的執政方式來更有效地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建設法治社會,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領導,在黨的領導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把黨依法執政的過程作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實行依法治國的過程,作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過程,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過程,把加強黨的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貫穿於法治社會建設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