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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新版會考改革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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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新版會考改革通用多篇

2021年廣東深圳會考招生制度改革 篇一

各有關單位:

為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積極發展素質教育,加強創新人才培養,推動解決教育領域存在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主動迴應人民羣眾對教育的新期待,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公平公正,不斷完善規則程序,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堅持科學規範,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堅持合理導向,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堅持因地制宜,發揮深圳創新精神,積極探索人才培養選拔方式。

(二)改革目標。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以及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用於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繼續實行國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備考負擔。

1、考試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7-9年級)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等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國中教育基本質量。

2、考試內容。嚴格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年級),科學確定各學科命題內容,提高命題質量。試題應當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着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的寬度和廣度,試題的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將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納入考試範圍。推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改革,提高學生的綜合素養。

3、考試方式。各科考試結合學科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麪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

4、考試組織。

(1)八年級下學期,全市統一組織生物、地理兩門科目的文化考試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

(2)九年級下學期,全市統一組織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七門科目的文化考試,物理、化學兩門科目的實驗操作考試和體育考試。

(3)物理、化學、生物三門科目的實驗操作考試,外語聽説考試,體育考試單獨組織實施。

(4)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科目由全市統一組織命題,各區(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5、成績呈現。考試成績採用分數、等級兩種方式呈現。單科等級根據單科原始分確定,等級設定以及各等級劃定比例為:A+(5%)、A(20%)、B+(25%)、B(25%)、C+(20%)、C(5%)。

(二)規範綜合素質表現評價。學校應當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實施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粵教基﹝2018﹞10號)等文件要求,通過客觀記錄國中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個性特長和突出表現,為學生畢業和升學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1、科學確定評價內容。根據國中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依託“深圳市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深圳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實踐創新五個重要觀測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表現進行評價。將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等沒有作為錄取計分科目的學科,在綜合素質表現評價中予以體現。

2、完善評價程序和辦法。依據“深圳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涵蓋寫實記錄、評語評價和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的學生綜合素質表現等級評價模式。在學生個人重要或者典型活動的寫實記錄、收集審核的事實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結合五個重要觀測點,在每學期末對學生綜合素質表現進行計分評價;評語評價包括學生自我陳述、家長和教師綜合性評語。畢業時綜合學生國中階段的過程性評價,形成五個方面的評價等級。

3、提高評價結果的運用水平。通過信息平台,形成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電子檔案,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服務。市、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檢查學校使用信息平台,學校應當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含電子檔案),實現信息化管理。

(三)改革招生錄取模式。積極探索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1、高中階段學校錄取計分科目。計分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卷和統一公佈成績。

2、計分科目與分值。會考滿分610分(見附件1),其中包括: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00分;外語滿分100分;物理、化學合卷滿分120分;歷史、道德與法治合卷滿分12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50分。

3、其他招生錄取重要參考依據

(1)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等級用於劃定招生學校錄取標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等級高者優先錄取;自主招生學校應當將綜合素質表現評價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

(2)生物、地理合卷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見附件2)不計入錄取總分,以等級呈現成績,其中生物、地理合卷考試等級劃定比例與其它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一致,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分“合格”和“待合格”兩個等級。各高中階段學校可以根據辦學特色申請設定生物、地理考試和實驗操作考試錄取等級要求,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向社會公佈。

4、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註冊入學機制,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加大職業教育方針政策、辦學情況、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傳力度,讓社會更全面瞭解職業教育,引導學生髮現職業樂趣,感受職業教育特色與魅力,增強招生吸引力。合理引導國中畢業生有序分流,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努力促進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積極做好面向國中畢業生中高職貫通(含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試點院校招生工作,拓寬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打通職業教育“中職升本科”成長通道,提升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

(四)加強考試招生管理。健全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試招生工作規範有序,確保考試安全和考試公平、誠信考試。

1、做好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根據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以及區域學校佈局合理、學校規模和班額適宜等原則科學核定招生計劃、合理劃定招生範圍。

2、推進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改革。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國中學校的招生辦法,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不低於50%,指標生安排單獨批次錄取,指標生名額的分配範圍與各高中學校招生範圍一致,分配原則以各國中學校報名參加會考的考生數佔全市會考考生數的比例確定各國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各國中學校所獲指標生計劃沒有完成的自動失效。各試點高中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自動轉為普通生計劃進行錄取。

3、完善自主招生政策。高中階段學校取得自主招生名額應當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的規定執行,其中公辦普高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年該校招生計劃的10%,用於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嚴格規範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招生方案須提前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支持學校根據學生的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等進行自主招生,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自主招生考生培養跟蹤機制,學校每年10月向市教育局報告自主招生學生的培養情況。對自主招生培養工作成效差,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學校,市教育局將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並通報批評。

4、穩步取消直升生招生。自2018年起,控制直升生比例不超過10%,2019年直升生比例不超過5%,2020年全面取消直升生。

5、嚴格規範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考加分,本市不另行增加任何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6、規範招生管理。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範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範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利用中介機構非法招生,嚴禁招生亂收費和有償招生,嚴禁“生源保護”和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7、強化監督管理。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標準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加強對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表現評價、體育平時成績考核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完善申訴受理、誠信檔案和責任追究等機制,嚴肅查處各種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

8、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完善隨遷子女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升學的政策,通過信息技術手段,“一站式”審核居住證、社保、學籍等信息,方便隨遷子女報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行政部門成立本市會考中招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會考中招改革的統籌規劃,協調推進,組織專項督查,對紀律執行不嚴,打折扣、搞變通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給予處理;對誇大宣傳、肆意炒作、違規辦學的培訓機構嚴肅處理。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應當認真落實國家、省和市相關要求,堅持立德樹人正確導向,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克服唯分數論。嚴禁以會考成績對各國中學校進行排名,嚴禁以任何形式向國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會考成績為標準獎懲校長、教師,堅決剎住炒作“會考狀元”“會考升學率”“國中學校排名”等不良風氣。

(二)深化教學改革。各學校應當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道德與法治、理化生實驗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嚴禁隨意增加課程難度,嚴禁隨意加快教學進度。國中學校校長和教師要主動轉變人才培養觀念,着力提高課堂效率,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

(三)提升保障能力。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確保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建立和完善命題組織保障和審查制度,建立命題人員庫,加強命題隊伍的培養和培訓,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大學聯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嚴格執行試卷命題、印製、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四)制定配套方案。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實施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粵教基﹝2018﹞10號)有關要求,制定本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配套實施辦法。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根據會考中招改革總體部署,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和細則,確保改革推進平穩有序,政策措施落實。

(五)做好宣傳引導。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真做好本市會考中招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迴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2021廣東廣州新會考政策改革相關熱門問答彙總 篇二

1、問:國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計分科目包括哪些?

答: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關於“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門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4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6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的要求,按照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我市錄取計分科目採用“4+4”模式,即語文、數學、英語(含英語聽説)、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等8個科目作為錄取計分科目。與現行會考政策相比,增加了歷史科目,體現了歷史學科基礎性作用,加強與我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的有效銜接。

2、問:考試對象包括哪些?

答:考試對象為2021—2023年我市國中應屆畢業生和報考我市普通高中學校的返穗生、往屆生。

3、問:考試內容範圍是什麼?

答:嚴格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年級)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試題要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體現學生的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和實踐能力。進一步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和創新性,注重考查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特別是在具體情境中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問:合考不合卷如何安排?

答:《廣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穗教規字〔2018〕8號)規定,物理和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科目考試實行“合考不合卷”。合考的兩個學科安排在同一場次依次進行考試,試卷分開收發,兩科考試中間安排15分鐘時間收發試卷,期間考生原則上不得離開考場。

5、問:各科試卷結構有什麼特點和變化?

答:語文學科試卷結構整體穩定,分為積累與運用、閲讀與鑑賞、寫作與表達三部分,增設了附加題,鼓勵學生多讀書,以合理的方式適當拉開語文試題的區分度。數學學科題型題量保持不變,單項選擇題、填空題分值不變,解答題分值減少。英語學科聽説考試部分題型題量保持不變,筆試部分有所調整,寫作板塊的單詞拼寫改為語篇填詞,部分題型的題量隨着考試時長縮短略有減少。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的題型均為單項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題量與考試時長相適應,其中非選擇題均為閲讀材料、回答問題的命題方式。物理、化學學科的單項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題量均比以往有所減少,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答題時間,需要注意的是非選擇題都是綜合性試題,每道題中各個設問或會採用不同題型。

6、問:考試結果怎樣呈現和使用?

答: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等錄取計分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用於國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錄取計分科目考試成績,長期有效。用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錄取計分科目考試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非應屆生當年有效。

7、問:國中學校應該怎麼做?

答:學校要嚴格落實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課程計劃,堅持五育並舉,引導教師深入理解學科特點、知識結構、思想方法,科學把握學生認知規律,上好每一堂課。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加強師資配備及實驗室、計算機室、教學器材等方面的條件保障,補足實驗輔助人員,做好實驗儀器、材料配備,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

語文學科應特別重視設置情境、提出任務,讓學生在實踐中學習語言、運用語言,幫助學生在真實的語言交際環境中進行表達,做到學用結合,發展學生的語言能力,此外需要加強統編版教材名著閲讀的落實。

數學學科的題量不變,客觀題分值不變,解答題分值減少。應以課程標準為依據,用好教材,確保客觀題得分,重視培養學生數學思維,避免陷入“套路”訓練。適當關注大學聯考的題目導向的變化以及新的高中課程標準,注意初高中銜接,加強數學的應用性。

英語學科要注重在語言學習過程中滲透對學生正確價值觀的引領。夯實語音、詞彙、語法等語言基礎知識,學習語篇知識,發展學生對文本的理解、闡釋、分析、推斷、評價、創造等維度的思維能力。要特別重視加大課內外高質量的語言輸入,加強閲讀訓練。

道德與法治學科的教學要以課程標準為依據,用好國家統編教材,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學科大概念為核心使教學內容結構化,以主題為引領使教學內容情境化;對標學業質量評價標準,突出學以致用能力的培養,避免因全閉卷考試而加重學生記憶負擔。

歷史學科應深刻理解課程標準,用好統編教材,堅持正確的思想導向和價值判斷,注重引導學生在掌握中外歷史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加深對歷史的理解,提高學生的歷史閲讀能力和歷史思維能力。

物理學科依據課程標準命題,教師要正確理解課程標準,用好教材,善用、精用教材中的素材,引導學生在日常生活觀察和體驗中多代入物理視角,樂於探究生活中的物理學原理。加強信息獲取與整理、批判性思維、實驗探究、運用物理學科術語表達等能力的培養,在平常教學中落實實驗操作技能。

化學學科應重視培養和維持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加強化學基本觀念和學科思維方式的養成,分散化學語言學習的負擔和壓力,多讓學生進實驗室,保證課程標準規定的八個基礎實驗所涉及的基本操作過關。

8、問:學生應該怎麼做?

答:學生要認真上好全部科目的每一節課,除了掌握紮實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更要注重學科思維的養成,善於將書本中學到的知識和方法運用到真實複雜的問題解決中。在各個科目的學習中都要加強閲讀,提高信息處理和書面表達能力。關注社會生活、時政熱點和科技發展,將學科學習與生活實踐緊密結合起來。認真對待物理、化學等科目的實驗操作練習,勤動腦多動手,提高科學探究能力。

2021廣東清遠會考改革變化解讀 篇三

變化一

考試時間較往年推遲一週

今年我市會考的考試時間為6月26日

變化二

烈士子女優待加分調至30分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的規定,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幾類考生可給予加分錄取(每生只照顧分值的一項)。其中,烈士子女等加分較往年有增加。

(1)烈士(軍人、消防救援人員、人民警察等)子女加分由20分調至30分。

(2)駐“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加分由20分調至30分。

(3)“因公犧牲及殘疾軍人(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個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軍人的子女加分由10分調至20分。

(4)公安英模(一級、二級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分由10分調至20分。

變化三

明年起往屆生不可報考市直公立高中

從2022年起,我市以往屆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九年級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考試者,或已讀完九年級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身份報考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不可報考清遠市直公立高中學校;不可報考清新區第一中學、廣州大學附屬中學英德實驗學校和英德中學;不可參加市直公立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不列入華師附中招錄推薦名單。

據悉,今年會考的報考時間為3月22日至4月2日,考生憑登陸清遠市會考報名系統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對無誤後提交。

今年繼續使用省考試院命制的會考試題,成績採用原始分的形式公佈。計分科目各科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英語含聽力30分),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各100分,歷史40分,地理、生物學各30分(歷史、地理、生物學卷面滿分各為100分),體育70分,總分為830分。

至28日,較2019年及以前會考固定時間推遲一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