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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小知識有哪些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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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小知識有哪些多篇

工地安全承諾書 篇一

為進一步規範施工人員行為,防止和避免HSE事故,保障員工生命、企業財產和作業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施工HSE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安全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各項施工維修作業HSE管理制度規定和集團、銷售公司安全生產禁令,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抵制“三違”現象,糾正違章作業。

二、主動接受施工維修作業方面的HSE相關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有效識別和分析作業中潛在風險和危害,學習並熟練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突發狀況時的妥善有效應對措施,確保人員生命、財產以及環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三、按規定着裝,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在爆炸危險區域內施工,着防靜電服,使用防爆工具。

四、不攜帶火種、手機進入施工區,不在禁煙區域內吸煙,不在崗飲酒,酒後不上崗。

五、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無操作證不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

六、按規定辦理施工作業許可證,無作業許可證不進行用火、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破土和高處作業。

七、未經允許不進入非施工區域或跨越警戒線。

八、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管理。

九、如遇惡劣天氣不進行施工。

十、施工完畢後,清理好現場,不留下安全隱患。

本人進入 加油站施工現場前,接受了 加油站開展的施工作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學習,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初期火災的撲救,對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狀況及應對措施已瞭解並熟練掌握。本人將嚴格遵守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並認真履行以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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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務必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務必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職責。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透過學習到達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資料、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狀況,根據本週工作狀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資料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務必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務必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到達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資料: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狀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一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務必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台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狀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務必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職責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推薦,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狀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務必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務必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職責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務必履行簽字手續。

3、每一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務必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狀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務必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個性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務必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務必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狀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務必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狀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狀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職責: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衞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務必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職責,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職責。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鄭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巖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職責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職責。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職責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此刻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務必貼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務必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貼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透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職責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職責;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個性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到達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用心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個性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用電管理職責制度

1、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2、副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檢,對出現的用電隱患及時記載,限期讓專職電工進行整改。

3、組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配合組長和副組長的檢查工作,並在節假日前後、大雨、大風後和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和副組長彙報,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1、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務必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推薦,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5、專業電工務必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6、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為,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7、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電氣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

2、在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絕緣狀況,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人使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沙滅火。

5、在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回到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電位置,再作安裝。

6、多台配電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務必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外電杆架線,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腳釦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鈎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釦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0、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電應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12、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3、現場配電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

15、嚴禁帶電負荷拉合開關。

16、施工現場用電經安全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進行使用。

施工用電檢查維修制度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務必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務必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務必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並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後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裝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務必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釘子務必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3、安裝和拆除箱涵側牆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幹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吊點要選取可靠、繩索繫牢後升降,不得亂拋。鋼模板裝拆時,上下要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模時,要設專人指揮。

6、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固定牢靠;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

8、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枱,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9、拆模務必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施工時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為了建立禮貌工地的需要,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項目部對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覺遵守。

一、配料棚內成品、半成品分開堆放整齊。

二、需要安裝的模板、材料按構件尺寸隨運隨用,不得將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層亂堆亂放。

三、模板堆放應順牆碼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較大的房間中間部位。

四、拆除後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類歸堆,即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

五、模板上的釘子面朝下放,最好將釘子拔掉後堆放。

施工機械防護措施

一、施工現場機械的防護對象主要有電鋸、電刨、攪拌機、砂輪機。

二、電鋸應對皮帶加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三、電刨的防護主要是對皮帶進行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四、攪拌機的防護主要是搭建防護棚,防雨和落物傷人。防護棚有鋼管搭設,上設雙層防護。

五、砂輪機應對其皮帶進行密閉性防護,並且安放在鋼筋工棚內乾燥地面上。

施工機械檢查維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機械班長進行編制維護、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與保養,專職維修人員作好每日的例行保養以及要不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二、機械維修工務必做到施工機械好壞心中有數,以便能及時、準確的找到原因進行維修。要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

三、對各種機械檢查出的問題,務必立即處理,決不能湊合勉強使用,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並做如實記錄。

四、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實施狀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玩忽職守,不按要求定期檢修,造成機械帶病運轉和其它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築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築法》、《河北省建築條例》、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築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註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築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註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並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後,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後,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並説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築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後,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機構)領取《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築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築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並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築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築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並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築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於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佈,並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註冊地在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範圍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並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後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並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徵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羣眾,要有領導幹部,技術幹部和工人蔘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範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