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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熱愛生命的故事(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04W

關於熱愛生命的故事(精品多篇)

熱愛生命的小故事 篇一

今天在竹子和竹子的家人身上,生活再次向我們展示了這個真諦。在竹子這個特殊的家庭中,每一個人身上揹負着常人無法想象和承受的苦難。但是因為有愛,他們生活的如此精彩、樂觀、向上。

竹爸爸,一個自身重度殘疾的人,擔負着照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竹子母親和竹子的兩個兄弟的重任。不是一天兩天,也不是一年、二年。至今已經將近20年了,就像竹子對爸爸的評價那樣:“春過了是夏,夏過了是秋,秋過了是冬,花謝了花還會開,四季尚有異彩紛呈的春夏秋冬,萬物還有綻放的璀璨時刻,可是對於父親來説,苦難過後還是苦難,年復一年,永無止境,除非……”

是什麼支撐着竹爸爸這樣無私的奉獻呢,就是他心中對生活那無比的摯愛,這種愛讓他在常人無法想象的困難面前沒有怨天憂人,而是用他寬厚仁慈的心為竹子母子三人撐起了一片天。在這片天空中,雖然沒有錦衣玉食,卻也温馨可人,充滿着人間的真情。

竹子,面對日益嚴重的殘疾,並沒有放棄自己,堅持自學完了大學課程。閲讀了大量的書籍。就象他自己説的:“活着便是活着,只要我們簡單地堅守住活着的信念,無論多少困苦挫折,也要用盡全力活下去,我們不需要哲人們所追求的崇高意義,也不需要文人們所謳歌的美好希冀,生活給予我們什麼,我們便承受什麼,永不怨天尤人,永不輕言放棄。”

他的這份信念也是來自對生活的熱愛,對生活的執着。面對現實,勇於承受。

熱愛生命的經典故事 篇二

當飛蛾被捕捉時,它能拼命地掙扎,因為它渴望能活下來;當水將要把螞蟻淹沒時,它能頑強地爬出去,因為它渴望能活下來;當石頭縫中一顆無水無光呵護的花苗時,它破土而出,奮力生長,也是因為它渴望能活下來。世上比人類小的東西很多,但它們知道要熱愛自己的生命,那我們為什麼不能呢?

有時,生命是渺小的,它就像沙灘上的一粒小沙子,隨時可能會被大海沖走:記得去年5月12日,那殘酷無情的地震露出了猙獰的笑容,就像一隻血手在頓時間奪走了數萬萬汶川同胞脆弱的生命。但是人們並沒有向死亡線的獰笑低頭,因為他們熱愛生命,知道生命來之不易,知道要好好地活下來,知道明天會更好!

有時,生命是偉大的,它就像紮根在邊疆的白楊樹,可以抵擋風沙:“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當同胞有難時,不管是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警察,還是在遠方送去捐助的我們,都是因為自己擁有生命,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一個人如果沒有生命了,那他就沒有的一切,所以一個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更何況,人的生命只一次,更要好好珍惜。生命就像人們手中的一張紙,你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都有你決定,你必須對自己負責。所以,熱愛生命吧!把握好自己的生命,去為此付出,換來美好的生活,去珍惜自己的生命,對國家做出自己的貢獻!

當你感受到呼吸時,感受到心跳時,請不要忘記:熱愛生命,熱愛生活。忘掉所有的悲傷,去熱愛自己的生命,讓我們一起展開雙臂,去擁抱人生道路上的一切美麗,感受生命的動力!

熱愛生命的小故事 篇三

張海迪5歲時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癱,她因此沒有進過學校,童年時就開始以頑強的毅力自學知識,她先後自學了國小、中學、大學的專業課程。張海迪15歲時隨父母下放聊城莘縣一個貧窮的小山村,但她沒有懼怕艱苦的生活,而是以樂觀向上的精神奉獻自己的青春。在那裏給村裏國小的孩子們教書,並且克服種種困難學習醫學知識,熱心地為鄉親們鍼灸治病,在莘縣期間,她無償地為人們治病一萬多人次,受到人們的熱情讚譽。

1983年,海迪走上了文學創作的道路,她以頑強的毅力克服疾病和困難,精益求精地進行創作,執着地為文學而戰,至今已出版的作品有:長篇小説《輪椅上的夢》、《絕頂》。散文集《鴻雁快快飛》、《向天空敞開的窗口》、《生命的追問》。翻譯作品《海邊診所》、《麗貝卡在新學校》、《小米勒旅行記》、《莫多克——一頭大象的真實故事》等。她的作品在社會上在青少年中引起了很強的反響,長篇小説《輪椅上的夢》已經在日本、韓國出版。假如那個時候的張海迪放棄自己的生命,她會出名嗎?這個世界上還有她署名的著作嗎?

生命是一個過程,有轟轟烈烈,有平淡如水,有艱難困苦。生活中也不會日日豔陽高照,面對痛苦並不可怕,只要心中有愛,生活就會有七彩陽光;只要心中有愛,你就會有快樂之源。讓我們笑着面對人生吧。用我們的每一顆愛心去直面那人生的愁苦。用明媚的笑臉化解陰霾的心情。讓我們的生活充滿陽光和希望。

熱愛生命的小故事 篇四

在美國落杉磯,有一個醉漢躺在街頭,警察把他扶起來,一看是當地的富翁。當警察説要送他回家時,富翁説:”家?我沒有家。“

警察指着不遠處的別墅問:”那是什麼?“

”那是我的房子!“富翁説。

在我們這個世界,許多人都認為,家是一間房子或一個庭院。然而,當你或你的親人一旦從那裏搬走,一旦那裏失去了温馨和親情,你還認為那兒是家嗎?對名人來説,那裏是故居;對一般老百姓來説,只能説曾在那裏住過,那裏已不在是家了。

家,是什麼?1983年,發生在盧旺達的一個真實的故事,也許能給家做一個貼切的註解。盧旺達內戰期間,有一個叫熱拉爾的人(37歲),他的一家有40口人:父親、兄弟、姐妹、妻兒幾乎全部離散喪生;最後,絕望的。熱拉爾打聽到5歲的小女兒還活着,於是冒着生命的危險找到了自己親生骨肉,他悲喜交加,將女兒緊緊的摟在懷裏,第一句話就是:"我又有家了!”

在這個世界上,家是一個充滿親情的地方,它有時在竹籬茅房;有時在高屋華堂;有時也在無家可歸的人羣中。沒有親情的人和被愛遺忘的人,才是真正沒有家的人。家是親人和親情,不是你居住的大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