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運動員等級標準是什麼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24W

運動員等級標準是什麼多篇

二級運動員 篇一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青年錦標賽團體第四至六名、個人第九至十六名;

(二)全國少年錦標賽16歲組第七至十二名、14歲組第二至六名;

(三)全國冠軍賽第九至十六名;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個人錦標賽第四至十六名;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少年錦標賽18歲組前八名、16歲組前六名、14歲組

冠軍。

運動健將 篇二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全國甲級聯賽暨全國錦標賽(團體甲組)前四名,且上場率達到50%、得分率達到60%;

(二)全國錦標賽(個人)第二至十八名;

(三)全國青年錦標賽個人冠軍、勝率達到76%;

(四)全國體育大會專業組團體賽前三名、個人賽前六名;(五)全國智力運動會專業組團體賽前三名、個人賽前六名,青年組個人冠軍;

(六)全國冠軍賽冠軍、勝率達到76%。

三級運動員 篇三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青年錦標賽團體第七至十二名、個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二)全國少年錦標賽16歲組第十三至十八名、14歲組第七至十二名、12歲組和10歲組前六名;

(三)全國冠軍賽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個人錦標賽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少年錦標賽18歲組第九至二十四名、16歲組第七至十六名,14歲組第二至六名,12歲組和10歲組冠軍。

注:各級別快棋比賽成績不作為申請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依據。

國際級運動健將 篇四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一)世界象棋錦標賽和世界智力運動會團體冠軍、個人前三名;

(二)亞洲運動會個人冠軍,亞洲錦標賽和亞洲室內運動會團體冠軍(上場達7輪以上、得分率達到76%)、個人冠軍;

(三)全國錦標賽(個人)冠軍。

一級運動員 篇五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錦標賽(團體乙組)前六名;

(二)全國錦標賽(個人)第十九至三十六名;

(三)全國青年錦標賽(團體)前三名、(個人)前八名;

(四)全國少年錦標賽16歲組前六名、14歲組冠軍;

(五)全國體育大會專業組團體賽第四至六名、個人賽第七至十八名,業餘組團體賽前三名、個人賽前六名;

(六)全國智力運動會專業組團體賽第四至六名、個人賽第七至十八名,青年組個人賽第二至六名,業餘組團體賽前三名;

(七)全國冠軍賽前八名;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個人錦標賽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