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主持企業的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具體落實企業負責人的各項職責內容。
2、認真宣傳貫徹國家、某某、某、建築行業主管部門和勞動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3、負責制定企業安全工作計劃、方針目標及年度總結工作。
4、負責召開企業安全工作會議。
5、行使企業制度規定範圍內的獎懲權。
6、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指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編寫企業內部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委託培訓工作。
8、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檢查下屬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9、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參加生產會,掌握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參加暫設電氣工程的設計和安全驗收,提出具體意見,並監督執行。參見自制的跋涉型機具設備及各種設施和設備維修後在投入使用前的驗收,合格後批准使用。
11、參加一般及大、中異型特殊腳手架的安裝驗收,發現問題後,監督有關部門或人員解決落實。
12、深入基層研究不安全動態,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
13、協助領導,監督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及時想領導彙報。督促解決。
14、鑑定新型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其使用。
15、凡進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安全人員有權監督其是否符合現場及上級的安全管理規定,發現問題立即責其改正。
16、督促班組長按規定及時領取和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並知道工人正確使用。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協助領導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負責傳達國家有關生產、技術、設備、安全、環保、質量、計量等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指示。2.組織編制公司生產、技術、設備、安全、環保、質量、計量等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修訂公司操作技術、維護檢修、分析檢驗等規程。
4、負責公司年、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
5、協調分公司生產管理,協調解決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6、對分公司生產性指標完成狀況進行考核;對相關生產技術指標進行分析上報。
7、對分公司設備、安全、環保、質量、計量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組織相關檢查。
8、對質量體系運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9、與銷售分公司協作收集相關產品質量反饋信息。
10、負責對分公司上報的設備大修或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審查,並對項目的實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11、負責公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公司內部技術交流,管理技術檔案。
12、編制公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13、負責對外技術交流,收集有關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等技術信息供領導參考決策。
14、傳遞、反饋能源供應信息。
15、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制定技術操作工人的崗位要求;
2、制定生產工藝的技術標準,提交管理者代表審核;
3、編寫工藝文件與操作規範,組織工藝改進;
4、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5、負責質量問題的技術分析;
6、協助總經理分管公司全面技術工作、領導技術部門日常業務工作。
7、收集競爭廠家產品的功能、性能信息,比較本公司產品的優缺點,提出同類比較意見以供業務員參考。
8、解答業務員、客户所涉及產品的技術問題。
9、負責產品技術支持、產品的改進、創新工作。
10、認真履行技術部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