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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74W

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多篇】

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篇一

1、統考地區

(1)一年考兩次:雲南、黑龍江、青海、湖南、山東、北京、河北、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貴州、陝西、甘肅、天津、四川、寧夏

(2)一年考一次:山西

(在20xx年,山西地區也將加入一年兩考的隊伍。)

湖南在20xx年教師資格證加入一年兩考的隊伍,青海、黑龍江教師資格證在20xx年由一年一考變為一年兩考,雲南在20xx年加入一年兩考隊伍,山西在20xx年加入一年兩考隊伍。

上半年教資考試:1月份筆試報名,3月份筆試,4月份面試報名,5月份面試;下半年教資考試:9月份筆試報名,11月份筆試;12月份面試報名,次年1月份面試。

2、省考地區

新疆一年考兩次、內蒙古一年考一次。

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篇二

申報要求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並願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並依法認定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申請者學歷為師範專業畢業人員免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説課(説課分為:面試、試講)。(申請學歷為師範專業畢業人員如能提供3個月或以上的教學證明,可免於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6、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是肯定無法取得正式編制的。

具體的報名時間和地點可以通過當地教育局、或者教師資格證報考點。

學歷要求

我們國家規定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2]

(二)取得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編號規律

教師資格證書使用全國統一的編號方法。編號共17位,含義為:

證書編號的前四位為年度代碼,為認定教師資格年度編號;

第五、六位為省級行政區代碼,代表發證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採用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標準;

第七、八、九位是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代碼,代碼數字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位是教師資格類型代碼(1代表幼兒園教師資格、2代表國小教師資格、3代表初級中學教師資格、4代表高級中學教師資格、5代表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6代表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7代表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第十一位是性別代碼,“0”代表持證人為男性、“1”代表持證人為女性(2009年以後頒發的教師資格證第十一位性別代碼為“1”代表持證人為男性,“2”代表持證人為女性);

第十二至十七位是序號代碼,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本年度內發放的所有教師資格證書按辦理的時間順序不間斷遞增統一編號。

教師資格制度是一種國家法定的職業許可制度。最早的教師資格制度發軔於1782年的美國佛蒙特州,後來西方主要國家也陸續確立教師資格制度。上個世紀中葉,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掀起一場聲勢浩大的教師專業化浪潮。

教師資格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是《教師資格條例》。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為了滿足應屆非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投身於教育事業的迫切願望,非師範高校畢業生也可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提高就業的競爭力。

附加用途

使用教師資格證可在各大景區景點享受優惠,隨景區要求而定。

政策解讀

1、教師資格全國統考的依據是什麼?

教師資格考試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重要舉措,是依據《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開展實施的考試項目。

2、教師資格全國統考的意義是什麼?

教師是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開展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職業准入制度,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重要任務,是建立健全中國特色教師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於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推動教育改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目標是什麼?

通過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建立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標準,改進考試內容,強化職業道德、心理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發展潛質,改革考試形式,加強考試管理,完善考試評價,引導教師教育改革,嚴把教師職業入口關,結合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國標、省考、縣聘、校用”教師准入和管理制度。

4、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統籌設計教師職業准入制度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製度,在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開;因地制宜,分區指導。依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試點省份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以人為本,公平擇優。以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工作為宗旨,為考生提供專業化的考試服務,提供多次機會和便利條件。堅持考試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公正性,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篇三

1.在深圳報考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深圳户籍,或人事(勞動)關係在深圳。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5)深圳市內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專科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

(6)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已參加筆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報名參加面試。

(注:報考條件(5)只針對在讀學生)

2.人事(勞動)關係在深圳怎樣界定?

①人事關係在深圳是指考生的人事檔案掛靠在深圳市內人才機構;

②勞動關係在深圳是指考生在深圳工作且與聘用單位簽訂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並能同時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最近6個月及以上由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3.我能委託機構幫忙報考嗎?考試是否有指定培訓機構?

①我市報考通知中有具體規定:“禁止委託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幫考生報名,如因違反相關規定而造成信息有誤或無法報考,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②根據國家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師資格考試機構不得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培訓。廣東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考試機構從未授權或委託任何培訓機構舉辦教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培訓班。

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篇四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麪試)或符合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取得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國小、國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文件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找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目前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形式,已經有28個省份實行了國考,只有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個省份沒有實行國考,仍沿用自治區和兵團原有的考試模式。

1、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進行查閲。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閲本省份的改革文件、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文件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説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繫方式可查看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繫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發佈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説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項目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户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流程

(一)瞭解認定政策和認定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瞭解其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政策要求(如何確定哪個認定機構為“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請參見另一常見問題“在哪兒、向什麼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各認定機構會提前公佈認定流程和條件,請您訪問該認定機構工作網站、關注當地有關媒體或關注學校通知,以瞭解相關信息,例如:哪些人員可以申請、需要具備的條件、何時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何時網上報名、您應選擇哪個現場確認點、何時現場確認、提交什麼材料等。

本網站“資格認定”欄目一般會轉載各省份認定工作總體安排,可供參考。

(二)認定申請網上報名

在擬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其公佈的網址進行認定申請報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有兩個入口。一個是紅色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一個是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且以國考成績申請認定的申請人,請點擊紅色入口報名,其他類型申請人請點擊綠色入口報名。

注意: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時,切勿點擊“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申請人網報入口”。

(三)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到所屬確認點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打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範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要提供師範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認定結果

現場確認並提交相應材料後,請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結果(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生以及各省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範生在現場確認後還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等待時間一般為1~2個月。認定合格的,根據認定機構的通知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注意: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即使因審核疏漏通過了認定,其取得的教師資格也無效。涉及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處理。

報考條件 篇五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四)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條件,並應符合本省確定並公佈的學歷要求。

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參加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參加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並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