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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遼寧大學聯考一分一段表發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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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遼寧大學聯考一分一段表發佈【多篇】

2022年遼寧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指南 篇一

(一)科類設置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大學聯考和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投檔時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提供給招生高校,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根據選擇性考試中首選考試科目為歷史和物理劃分為“歷史學科類”和“物理學科類”。我省將按歷史學科類和物理學科類兩個類別分列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分別劃定招生錄取文化課控制分數線,分別進行投檔錄取。

招生錄取工作分科類按照批次設置順序進行。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歷史學科類、物理學科類)、藝術類(歷史學科類、物理學科類)、體育類(歷史學科類、物理學科類)。

考生填報志願時,物理學科類考生只能填報物理學科類的院校(專業),歷史學科類考生只能填報歷史學科類的院校(專業)。藝術類考生既可填報藝術類的院校(專業)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的院校(專業),體育類考生既可填報體育類的院校(專業)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的院校(專業)。

(二)批次設置

1.普通類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

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範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情況外,其餘高校和專業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高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安排在我省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投檔工作開始前進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大學聯考志願錄取。

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安排在我省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應認真閲讀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瞭解相關招生規定、要求、條件等,符合報考條件(或者已經獲得有關高校報考資格)、有意報考的考生,須將綜合評價錄取院校填報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順序志願。

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投檔工作開始前進行。

教育部直屬高校公費師範生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招生(以下簡稱免費醫學定向生)安排在普通類專科提前批次錄取。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將免費醫學定向生承辦院校(遼東學院)填報在普通類專科提前批的第一順序志願。

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錄取。

2.藝術類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批。

3.體育類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批、高職(專科)批。

(三)志願設置

1.普通類

普通類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提前批實行有序志願投檔,設置2個有序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專業服從志願如填願意,視為服從該校所有系科、專業;填寫不願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願意,願意與否均為無條件。下同)。

本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設置112個“專業+學校”志願,1個“專業+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可填報的志願最大數量為112個,可以填滿所有志願,也可選擇填報其中部分志願。

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設置60個“專業+學校”志願,1個“專業+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可填報的志願最大數量為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願,也可選擇填報其中部分志願。

2.藝術類

本科提前批設1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和無條件的專業服從志願。

本科批錄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第二階段實行有序志願投檔。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並執行我省統一投檔原則的省統考專業以及僅使用文化課成績錄取的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在本科批第一階段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實行以“專業(含專門化)+學校”為單位的志願 模式,1 個“專業(含專門化)+學校”為 1 個志願,考生可填報的志願最大數量為 60 個,可以填滿所有志願,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願;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藝術類專業及不執行我省統一投檔原則的藝術類專業,在本科批第二階段錄取,設 2 個有序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 4 個專業志願和無條件的專業服從志願。

藝術類高職(專科)批院校錄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第二階段實行有序志願投檔。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並執行我省統一投檔原則的省統考專業以及僅使用文化課成績錄取的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在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錄取,實行以“專業(含專門化)+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1個“專業(含專門化)+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可填報的志願最大數量為3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願,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願。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及不執行我省統一投檔原則的省統考專業,在高職(專科)批第二階段錄取,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願和無條件的專業服從志願。

3.體育類

本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設置50個“專業+學校”志願,1個“專業+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可填報的志願最大數量為5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願,也可選擇填報其中部分志願。

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設置30個“專業+學校”志願,1個“專業+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可填報的志願最大數量為3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願,也可選擇填報其中部分志願。

4.徵集志願

我省普通類本科提前批(除綜合評價錄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實行“徵集志願”補充錄取;藝術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實行“徵集志願”補充錄取;體育類各批次均實行“徵集志願”補充錄取。“徵集志願”設置與原批次相同。

5.特殊類型招生志願

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合併單設志願欄(簡稱特殊類型招生志願)。特殊類型招生志願設1個院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6.志願兼報有關限制及注意事項

考生填報志願時,普通類考生僅可填報物理學科類專業或歷史學科類專業。藝術類考生既可填報藝術類(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的專業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的專業,體育類考生既可填報體育類(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的專業,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的專業。考生要根據各學科類、各批次投檔時間的先後順序慎重選擇志願兼報。

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因錄取工作時間重疊,所以有些志願不能同時兼報。主要兼報限制如下:

(1)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志願(含“徵集志願”)、藝術類本科批志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志願不能兼報;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徵集志願”、體育類本科批志願不能兼報。

(2)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徵集志願”、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志願、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藝術類本科批志願、體育類本科批志願不能兼報。

(3)普通類本科批志願、藝術類本科批“徵集志願”、體育類本科批“徵集志願”不能兼報。

(4)普通類本科批“徵集志願”、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志願(含“徵集志願”)、體育類高職(專科)批志願(含“徵集志願”)不能兼報。

(5)藝術類平行志願和有序志願兩個階段的“徵集志願”不能兼報。

(四)志願填報辦法、要求

1.2022年我省大學聯考志願採用網上填報的方式。網上填報志願工作分為預報和正式填報階段,正式填報又包含錄取前的統一填報、錄取中的分批次分階段的徵集志願填報等環節,各階段、各環節的工作時間另行通知。

2.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有關單位(部門)工作職責

(1)市招考辦工作職責:負責向考生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宣傳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等;負責在志願填報結束前,檢查、督促本市所有考生志願填報及確認工作。

(2)縣(市、區)招考辦工作職責:按照市招考辦的有關要求,向考生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宣傳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等,為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必要的指導;負責在志願填報過程中,為忘記登錄密碼的考生提供密碼重置服務;負責在志願填報截止一天前,為誤操作考生“取消確認”;負責在志願填報結束時,按照市級招考辦要求確認未填報志願考生名單。

(3)報名點工作職責:配合各級招考辦,向考生通知有關事項,向考生宣傳講解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有關政策、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等,為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必要的幫助、指導;負責向各縣(市、區)反映考生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中出現的問題。

3.網上填報志願的基本要求

(1)“遼寧招生考試之窗” 為我省普通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唯一網站。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Chrome、360(極速模式)、IE9及以上的瀏覽器(不建議使用其他瀏覽器,以免影響考生填報志願),使用大學聯考報名時的賬號和密碼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登錄遼寧省2022年普通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

考生應牢記自己的密碼並嚴禁向其他人透露。如果因密碼保管不當被人竊取並被篡改志願的,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要認真閲讀考生須知、考生必讀及網報操作手冊等材料。仔細查看已公佈的高校招生計劃,認真研讀高校招生章程。

(3)考生需充分熟悉瞭解和掌握計劃查詢輔助系統功能,查詢高校招生計劃。系統提供按批次、選科要求、院校所在省份、院校名稱、專業名稱等條件的篩選計劃功能;通過“關注”功能將感興趣的專業志願保存至“預選志願管理”,考生可以通過“預選志願管理”修改、刪除、導出考生預選志願信息。考生可以通過“歷史數據查詢”功能查詢近三年在我省招生各高校分專業錄取最低分、位次、平均分。查詢結果僅供考生志願填報參考,不作為志願填報依據。

(4)考生網上填報的個人所有意向志願全部選定後,必須在“志願填報”中逐個填報志願或“導入”預選志願,然後點擊“最終確認”按鈕提交最終志願信息。通過“計劃查詢輔助”欄目的“關注”功能生成的預選志願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輔助手段,不作為考生有效志願信息,只有在“志願填報”中保存的志願才能作為考生有效志願信息。

(5)考生志願以最終確認提交信息為準,考生志願信息最終確認後,不可修改。在填報志願規定時間內,如考生志願未最終確認,本人可自行修改志願信息。考生如誤操作最終確認按鈕,可在志願填報截止前一天17:00前,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考辦申請取消志願最終確認。

考生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報志願。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將按照規定的志願填報時間準時開放和關閉,考生須按照有關操作流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大學聯考志願網報系統完成志願填報。

(7)各地應儘量為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

(8)在網報系統開通期間,各地招考辦、報名點須安排人員值班,做好諮詢和有關指導;各地招考辦處理志願填報有關問題(如重置密碼、取消確認等),設立諮詢電話,向社會公佈並安排人員值守。

(9)各級招考辦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考辦不得將考生大學聯考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

2022年遼寧大學聯考錄取規則 篇二

1.高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考委組織實施。

2.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期間,各校須保證通信聯絡的暢通。

3.省招考委根據我省招生工作的實際安排高校錄取批次,綜合考慮我省招生計劃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等情況劃定各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類本科提前批中的軍隊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説明外,均只招男生,且執行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4.大學聯考錄取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按照院校招生計劃進行投檔。有關院校招生專業要求等詳細信息,考生可查閲相關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網站(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

5.高校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調檔錄取規則,根據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佈情況,與省招考辦協商確定調閲考生檔案的要求。省招考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在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於招生計劃1∶1,自主確定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6.平行志願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統一錄取模式的批次或階段,考生成績相同時,普通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藝術類、體育類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7.普通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錄取的平行志願投檔時,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餘招生計劃在錄取結束後向社會公佈,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一次“徵集志願”補充錄取;第一次“徵集志願”,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餘招生計劃在第一次“徵集志願”補充錄取結束後向社會公佈,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徵集志願”補充錄取。

8.高校和省招考辦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須在預錄取名單的退檔理由欄內寫清明確的退檔原因,並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招考辦負責監督在本地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9.高校要按照我省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投檔、閲檔、審核、預錄、退檔等錄取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招考辦將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繫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招考辦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10.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並作為錄取依據。

11.少數民族預科班只錄取有預科專業志願的少數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數線上錄取不滿額,可適當降低分數投檔錄取,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不低於本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不低於專科批次各有關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

12.民族班只錄取有民族班專業志願的少數民族考生,民族班錄取分數不低於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

13.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退役的殘疾軍人,參加全國統考錄取批次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要求的,應當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參加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的,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14.獲得省級、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報考遼寧省屬、市屬高校,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3年大學聯考起,取消該項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15.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3年大學聯考起,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4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6.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3年大學聯考起,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4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6年大學聯考起,取消該項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面向我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3年大學聯考起,取消該項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17.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18.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19.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20.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1.同時符合兩種以上加分投檔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種。

凡符合第14條、第15條、第17條(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8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符合第16條有關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辦根據考生所填寫報名信息和有關條件篩選考生提供給有關部門審核,經省地校三級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符合第17條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確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符合第19條有關情形的考生,由應急管理部有關部門確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

22.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校應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的使用,調整計劃應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使用。要加強招生錄取工作的檔案管理,招生計劃調整等重要決策要做好集體研究的記錄和歸檔工作。高校調整計劃應在有關省份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並由省招考辦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調整後的計劃數、考生志願及分數進行投檔。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鈎的任何費用。省級招辦不得為爭取調整計劃數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

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的調整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高校招生來源計劃調整必須在其招生規模內,徵得有關省招考辦和高校主管部門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計劃,須在生源所在地公開徵集志願錄取。

23.對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24.對於已經投檔並應被錄取的考生,不允許考生自願申請退檔。

25.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註錄取類型後,報省招考辦核准,並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增補或調整相應計劃。省招考辦核准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並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普通高校錄取考生名冊須經省招考辦負責人簽字,並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印章,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同時須在高校同批次錄取結束後將錄取考生名冊寄給有關高校。

高校根據經省招考辦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並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併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

26.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27.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通過省招考辦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佈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被外省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我省新生,是否辦理户口遷移手續,按有關高校的要求執行。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

高校根據經省招考辦核准的本校錄取考生名冊、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新生報到後,高校應將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打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後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按生源所在省(區、市)分別彙總,於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後20日之內報送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註冊學籍。

28.我省普通高校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另行組織補錄或換錄。

29.由於網絡傳輸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省招考辦和高校通過協商妥善解決。

30.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