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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職責【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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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職責【通用多篇】

調解員工作總結 篇一

時光飛逝,回顧這半年多的調解工作,自己從最初心中滿懷忐忑和喜悦,到現在不斷地學習和熟練,心中不免充滿許多感慨。我心中有太多的感謝:感謝上級領導給了我一個展示自我的平台;感謝村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和幫助;也感謝自己的踏實工作和努力進取。確實工作崗位的轉換,我需要學習的太多、太多。這半年多的工作使我收穫很多,成長很多。因此我將見習心得體會作如下彙報:

我從小在農村的生活,雖未乾過農活,但父母的嚴格要求,培養了我骨子裏的韌勁兒。我的工作經歷雖簡單、但社會這所最好的大學也使我得到了很多的鍛鍊。我在村委會工作了二十多年,我的工作教會了我怎樣融洽地融入對方,怎樣走進對方的心。有幸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當時我內心矛盾,喜憂參半。喜的是調解工作就是我平時的工作內容,都是要學會與人溝通、走進對方的心。這個對自己來説就駕輕就熟了。憂的是,平時自己對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掌握的不多,運用起來難免生疏。

通過深入村小組院落各家各户走訪摸排。把矛盾糾紛疏導工作做在前。通過調查走訪,我感到調解工作並不只是最初想到的婆婆媽媽、柴米油鹽,而還需要我們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不厭其煩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對不同的案例,不同的調解對象採用不同的調解方法,並不能一刀切,調解工作也不是最初想的那麼簡單。我一共調解了6起案子,3起口頭調解、3起形成了書面的調解。成功了6起。

同時在日常的的工作中也感到自己專業知識的匱乏。所以我積極認真地參加鎮組織的例會學習、交流;積極地在網絡法庭上學習案例調解。

為了進一步普及村民的法律知識,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在村務公開欄設立法制宣傳欄;在人口相對稠密的地方發放普法資料,為羣眾做點實實在在的事。對於來村尋求法律援助的村民,我及時做好交流,溝通。為村民及時解決一些法律問題。在閒暇時,我喜歡翻看一些法律書籍,不斷充實自己,我希望踏踏實實做好每一天。

與此同時,關於信訪、維穩一系列工作,我都積極地與村治保主任溝通,交流,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認真做好調解工作的彙總歸檔。爭取把工作細化。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地協助社區開展各項工作:流動人口的調查、人口普查的入户、選舉工作的進行等。

通過自己半年多的努力,我深知自己還有很多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希望自己踏實工作、積極地迎接工作中的挑戰,齊心協力為創建和諧社會盡自己的綿薄之力。

調解員工作總結 篇二

自任人民調解員一職以來,始終堅持認認真真學習,踏踏實實幹事,清清白白為人。在各級領導和同志們的關心、支持、幫助下,我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依法行政,無私奉獻,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本人的工作總結回顧如下:

一、加強理論學習,不斷增強政治理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質

我一直將理論學習作為自身的重要任務,自覺做到勤學多想。半年來,認真學習了《勞動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知識。為了更好地向黨組織靠攏,在工作和事業面前,我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業務上不斷地完善自己,使自己真正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和牢固的羣眾觀,為司法調解工作的進一步發展盡職盡責。

二、注重求真務實,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經過不斷學習、積累,我已具備了比較豐富的人民調解工作經驗,能夠從容地處理日常工作中的各類問題。在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辦事能力和文字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證了人民調解崗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沒出現過錯。在基層工作期間,我做到思想領先,講到做到,處理突發案件迅速,及時掌握羣眾第一手資料,善於發現問題,及時杜絕安全隱患,並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三、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發揮調解組織應有作用

要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指標,沒有一個安寧穩定的環境是難以實現的。村民日常事務繁雜,難免因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有了糾紛如不及時調處,及時制止事態的發展,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思想情緒,還會涉及到家庭成員、親友、左鄰右舍,甚至會引起糾紛激化,造成不良後果,直接影響到整個村莊的和諧穩定。作為村調委會,是村民事糾紛調解的職能部門。調委會必須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羣眾分憂解難。調委會要求全體調解人員,一但發生糾紛,要及時解入,及時調解,果斷地做細緻的思想工作,轉化矛盾,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着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幹部負責日常工作,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範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

多年來,我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廣大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解放思想,抓住機遇,勇於開拓,求真務實,紮紮實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我村的全面穩定,發揮出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

調解員的心得體會 篇三

民事調解工作是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植於我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和司法實踐中,是我國一項重要的司法制度。一直以來,民事調解工作在定紛止爭,化解矛盾,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資源,促進社會和諧中發揮着重要作用。這次參加全省法院民事調解技能培訓班,學習了講課人員的調解經驗,頗有收穫,結合審判實務和本次培訓的具體內容,我就如何做好民事調解工作寫一點心得體會。

一、統一認識、更新觀念,提高調解積極性。必須充分認識到調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工作理念,避免因為對調解工作的作用、意義認識不足,而不夠重視調解工作,不願做細緻的調解工作。其實民事調解工作也是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以調解結案也符合訴訟公正的本質。調解自由度大,調解有利於化解矛盾,從根本上息訴止爭,調解可以減少執行壓力,調解可以減少當事人訴累,節約訴訟成本,可以説,調解是高質量的審判。當前,民事法官應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結合“人民法官為人民”和三項重點工作,提高調解積極性,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調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遵循查明事實,分清是非、自願與合法的原則,調解不成,應及時判決。對於第一個原則,查明案件事實既是分清當事人之間是非責任的前提,又是對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做好調解工作,正確解決糾紛的基礎和依據,但調解對事實的要求遠不如判決那樣嚴格,有些糾紛事實查得越清楚,是非分得越明確,當事人的矛盾就越深反而使糾紛難以得到解決。只要在程序和實體上不違法,對於該原則,法官不必過於追究。對於自願、合法原則,調解可以由當事人的申請開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但不得強迫或者威脅當事人接受或者作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調解方案,法官只能引導或者提出參考方案;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對於當事人的調解協議中具有侵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人民法院不予確認。

三、注重調解方式方法。培訓班講課人員介紹了“四部曲”、“望聞問切”、“五心”等調解方法,很有借鑑作用。民事調解工作要堅持能動司法,全程調解,可以形成法官助理、主審法官、審判長、庭長或主管院長多梯次的調解模式,在訴訟的各個環節如立案、送達、證據交換、庭前、開庭審理和庭後、宣判等階段,都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調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機開展調解工作,盡最大的努力促進調解。調解前,調解人員應準確把握好案情焦點,對判決結果進行預測,把握調解方向,根據個案差異擬定調解方案,如應瞭解雙方當事人的社會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和性格特點等;調解時,要緩解當事人的情緒,營造良好的調解氣氛,建立調解人員和雙方當事人的信任,催化調解意願,然後因勢利導,辨析法理、情理相融,讓當事人認清自己的責任是非以及面臨的訴訟成本和風險、衡平利益衝突,促進調解協議的形成,調解後應適時安撫當事人,消除當事人反悔的“隱患”。

調解員工作總結 篇四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辦發[xxxxx]23號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根據縣局在年初作的詳細的安排部署,我鄉貫徹執行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現將培訓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我鄉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調整、充實、明確鄉、村(居)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二是落實培訓經費;三是各村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範文書的製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鄉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分管領導積極協調由鄉政府為調解員培訓工作提供經費、場所;我鄉組建了一支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有精通法律業務的律師,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綜治辦專職主任。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三、培訓人民調解員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具體化。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3餘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我鄉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餘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範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瞭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鄉在本次培訓中共計投入510元,主要用於培訓資料印製、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18人,鄉級人民調解員11人,鄉鎮領導2人,共計培訓31人。在這次全鄉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製了50份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發放50冊的《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此次培訓使全鄉5個行政村18名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調解員工作總結 篇五

人民調解員培訓總結 ww 為進一步提高我鄉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深入宣傳《人民調解法》,根據長順縣司法局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鄉人民調解工作實際,我司法所在前一階段對全鄉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的基礎上,又於20xx年9月1日組織鄉轄5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人民調解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了《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現將培訓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為加強對這次培訓工作的領導,研究成立了以鄉主管領導為組長,司法分局副局長、長寨鎮司法所所長、公證處主任為成員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認真制訂了《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對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組織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安排。三是精心編撰《人民調解員培訓資料》,培訓資料不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還包括《信訪條例》等一些人民調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識。四是精心選配講授人員。這次培訓,我們選配的講授人員中,既有身處基層人民調解崗位、公證崗位多年,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調解員”司法所長陳邦亮,又有精通各項法律法規,辦案多年的資深公證處主任胡家寬,還有身處基層一線的司法助理員王樹凱,他們的講解從農村常見的矛盾糾紛入手,從身邊的人和事説起,融理論知識於實踐經驗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訓之前就儘早與鄉主要負責人聯繫,做好培訓場所落實和人員組織。六是培訓經費保障充足。本次培訓鄉政府共投入一千餘元,縣司法局印發《人民調解法》20冊、鄉司法所印發人民調解協議標準文書140份,保證了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保證培訓課時,嚴格培訓紀律,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為達到通過《人民調解法》的培訓,使全鄉人民調解員的理論知識、工作技能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的目的,在培訓中,嚴格按照《培訓方案》的規定,從參加人員、培訓課時、內容、紀律上都進行嚴格要求,確保培訓不走過場、不搞以會代訓。

一是達到5課時,邀請鄉分管領導參加,實行簽到制度,考勤結果計入最終考評之中。

二是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規條款與農村典型的矛盾糾紛案例有機結合起來,從人民調解基本理論知識、調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訪接待和調解協議的起草、檔案的收集與整理等方面進行講授,不僅提高了大家的聽課興趣,同時也增強了大家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三是在理論培訓結束時,針對所學內容進行書面考試。通過考試,優秀率達96%,及格率達100%。

三、對這次培訓的總體評價

本次培訓工作從20xx年5月5日開始至20xx年9月1日結束,現場參加培訓的村級人民調解員24名,佔全鎮人民調解員的98%,參加培訓的鄉領導2人,縣司法局7人,共計33人。從各鄉鎮的培訓到會情況看,鼠場村、安樂村、杜鵑湖村、灣河村、立木村等大多數村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村支書、主任能夠親自到場督促指導,落實人員人民調解員的參訓率達到98%。但同時也要看到,個別村不夠重視,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不到位,組織培訓不得力,致使參訓率較低。

總體來看,本次培訓領導重視、組織到位、講授簡明易懂、學習效果明顯,切實起到了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的作用。

調解員個人工作總結 篇六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辦發[__]23號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根據縣局在年初作的詳細的安排部署,我鄉貫徹執行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現將培訓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我鄉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調整、充實、明確鄉、村(居)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二是落實培訓經費;三是各村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範文書的製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鄉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分管領導積極協調由鄉政府為調解員培訓工作提供經費、場所;我鄉組建了一支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有精通法律業務的律師,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綜治辦專職主任。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三、培訓人民調解員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具體化。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3餘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我鄉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餘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範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瞭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鄉在本次培訓中共計投入510元,主要用於培訓資料印製、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18人,鄉級人民調解員11人,鄉鎮領導2人,共計培訓31人。在這次全鄉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製了50份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發放50冊的《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此次培訓使全鄉5個行政村18名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調解員的心得體會 篇七

當好一名人民調解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熱愛本職工作,樂於當和事老。首先要具備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品德和作風,樂於奉獻,甘當鄰里糾紛社會矛盾的化解員、和事老,建立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面對困難不怕,面對邪惡不怕,無怨無悔。

二、學習政策法律,依法依規調解。首先自己要學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夠駕馭糾紛的本身,調解人員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會講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糾紛的調解過程中要始終貫穿和體現法律的精神,遵循社會公德,依法依規調解糾紛。

三、調查研究,掌握調解糾紛的切入點。深入實地調查研究,及時瞭解羣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發現糾紛苗頭,控制事態的擴大發展,杜絕和防止羣體上訪事件、聚眾械鬥事件、民間糾紛轉刑案件及惡性案件的發生,掌握糾紛的起因、特徵、實質,以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性格,以此為依據,才能分清糾紛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規、政策,對症下藥,解決好糾紛。掌握糾紛的發生全過程,用事實説話,用證據説話,要善於動老筋,善於思考問題,找準解決問題的切入點。

四、運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調解不同類型的糾紛時,除了要運用不同的調解方法,還要根據糾紛的具體情況採用不同的調解技巧,包括語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糾紛當事人的心裏特徵,對症下藥,對糾紛當事人以誠相待,做耐心細緻的工作。只要我們對羣眾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對待,為羣眾着想,並以誠心換取羣眾的知心和真心,羣眾就會相信我們的調解組織,相信我們的調解人員,就能提高糾紛的調解成功率,同時也能防止糾紛激化和轉化,增強社會的穩定。把調解方法和調解技巧有機結合起來,有助於達到事半功倍,順利完成調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調解員是為人民羣眾排隱患、解憂難、化干戈、息訴訟的,沒有名,沒有利,甚至也沒有人懂得它的涵義,但我們的人民調解人員還是在為着這一光榮的任務默默地奉獻着,他們只是希望為人民的平安、社會的穩定做一些工作,這就是人民調解員的心裏最真實的心願。但是,在調解工作中我們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調解員,在做調解工作時,常常會遇到種種壓力,有時還會有威脅性的語言發生,也會有來自家人的埋怨,其艱辛可想而知。而這些因素在調解糾紛中發生,也會使糾紛調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是隻要我們在調解工作中堅持公正、公平、公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辦事不徇私情,一心為人民服務,人民調解工作會在人民羣眾中樹立很好的調解威望,人民調解組織在基層就會更好地解決糾紛和預防糾紛的發生,確實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貢獻。

調解員個人工作總結 篇八

20__年度,在領導的關心和領導下,在同事們的幫助和指導下,我始終牢記自己勞動爭議調解員的身份,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績,全年共調解仲裁委託案件307起,成功120起,成功率為39%,現全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勞動爭議調解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需要調解員有良好的法律基礎和實際調解經驗。作為我個人而言,自己從事調解工作時間並不長,法律基礎也相對較為薄弱。為此,我在平時工作着重加強於對《勞動合同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規的學習,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同事們請教,深入領會相關政策的實質。同時,在實際調解過程中,我也經常虛心向同事們請教調解的經驗與技巧,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二、積極開展調解工作,確保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勞動爭議調解是一項事關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權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重要方面。為此,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我始終牢記自己的身份和職責,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努力做到細心、熱心、耐心,攻堅克難,盡心盡責。在每一次開展調解之前,我都會認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瞭解案件的來龍去脈,雙方爭議的焦點,並擬定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在具體的調解過程中,我始終堅持依法調解,確保調解的公開、公平與公正,同時根據糾紛雙方的實際情況,靈活而有針。

調解員工作總結 篇九

20xx年度,在領導的關心和領導下,在同事們的幫助和指導下,我始終牢記自己勞動爭議調解員的身份,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績,全年共調解仲裁委託案件307起,成功120起,成功率為39% ,現全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勞動爭議調解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需要調解員有良好的法律基礎和實際調解經驗。作為我個人而言,自己從事調解工作時間並不長,法律基礎也相對較為薄弱。為此,我在平時工作着重加強於對《勞動合同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規的學習,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同事們請教,深入領會相關政策的實質。同時,在實際調解過程中,我也經常虛心向同事們請教調解的經驗與技巧,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二、積極開展調解工作,確保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勞動爭議調解是一項事關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權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重要方面。為此,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我始終牢記自己的身份和職責,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努力做到細心、熱心、耐心,攻堅克難,盡心盡責。在每一次開展調解之前,我都會認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瞭解案件的來龍去脈,雙方爭議的焦點,並擬定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在具體的調解過程中,我始終堅持依法調解,確保調解的公開、公平與公正,同時根據糾紛雙方的實際情況,靈活而有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