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2021年農村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計劃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8.27K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湘西自治州龍山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由我單位實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成立以向寧為組長、彭曉輝為副組長、李玉萍、田穎萍、田勇、楊成武、張華為成員的質量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2021年農村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計劃

一、監督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2、建設項目內容涉及的國家標準或交通部等行業標準,現行技術規範、施工規程技術標準。

3、有關行業強制性技術標準。

4、項目設計文件及合同文件。

5、《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請書》、《公路工程施工許可》。

二、監督內容

自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為我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期。監督期內,我站依法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各參建單位質量、安全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實施監督,監督的主要內容為:

1、對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履行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的情況實施監督。

2、對工程項目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

3、對建設、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以及試驗檢測工作、設計單位現場服務情況等實施監督。

4、對監理、施工、檢測等單位的資質及其人員資格進行檢查,並實施動態監管。

5、對建設、監理單位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生產條件、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按《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號)等規章要求,對參建單位工地臨時試驗室的建設及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7、對參建單位質量管理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實施監督抽查。

8、對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設備等實施監督抽查。

9、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及時性、規範性實施監督檢查。

三、監督人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

2、擬定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督促項目從業各方誠信履約。

4、對項目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和設計單位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檢查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狀況。

5、受理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舉報,參加工程質量、安全、環境事故的調查處理。

6、收集整理本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動態信息,定期向本站質量監督檢測股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動態管理工作成果。

7、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完成對監理、施工單位、試驗檢測機構和人員的信用初評工作,並對其初評結果進行評定。

8、參加項目交、竣工質量檢測和質量鑑定工作。

9、參加對各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的預評價。

10、遵守廉政規定,遵循客觀公正,注重準備的工作原則。

四、監督檢查

1、組織形式

(1)督查方式

監督檢查分為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視檢查三種方式。

①綜合檢查採取現場查看、查閲資料、對工程實體及原材料質量進行抽檢等方式進行,系統檢查質量、安全管理行為、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質量。

②專項檢查通過查驗資料或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針對性地檢查項目特定環節、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工作情況和施工質量和安全狀況。

③巡視檢查主要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不定期地通過查看施工現場等方式,對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工藝、實體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等進行隨機檢查,對工程關鍵項目、重要部位工地現場情況進行巡查。

(2)督查程序

綜合檢查程序:

①檢查項目自查報告與施工工現場實際情況的符合性以及前次檢查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②項目建設、監理單位彙報項目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情況。

③確定抽查項目。

④分組查閲資料、查看工地現場、抽檢工程實體質量。

⑤檢查組評議,並對項目進行質量、安全評價。

⑥檢查組反饋意見。

⑦檢查結束後7日內發出檢查通報。

⑧根據綜合治理檢查結果確定下步監督重點單位,並告知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

專項檢查、巡視檢查可參照綜合程序進行,可根據督查的具體任務和項目建設情況、不預先通知、隨機抽查。為提高項目監督效能,我站將重點採取不預先通知、隨機巡查的方式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2、監查重點

(1)、各參建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運行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2)、施工單位的質量行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涉及工程質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標或施工工序,質量通病的防治,“平安工地”建設活動。

(3)、關鍵工序

路基工程半填半挖與填挖交界處應開挖台階,路基填料質量、填築與壓實控制,高填方路段、高邊坡開挖、軟土路基換填等施工質量控制。

路面工程碎石材料的加工、質量控制與存放,水穩層的質量控制,縱、橫向施工縫的處理。

(4)、安全監督重點

①“平安工地”建設活動開展、一線工人崗前安全培訓、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情況。

②雨季、大風、冰凍等惡劣氣候環境下的安全施工應急措施及實施。

③油庫、炸藥庫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儲措施,材料運輸、混合料攤鋪等安全措施。

五、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

1、對影響主要結構安全的隱患或隱蔽工程重大質量缺陷,現場發出《停工通知書》,責令相關單位或相關作業區停止施工,由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督促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後,提出復工申請,報經我站複查確認併發出《復工通知書》後方可復工。

2、對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結束後,對發現的相關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項目後續質量、安全、環保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3、督查人對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核查,對潛在的或已危及質量或安全的較大問題,我站將對其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六、工程質量及廉政建設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工程建設和質監人員工作進行監督,有權對質量缺陷、質量安全問題、質量安全事故和質監人員違法行為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