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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比賽活動策劃方案通用多篇

欄目: 活動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2.42W

羽毛球比賽活動策劃方案通用多篇

. 球的檢驗 篇一

3.1 驗球時,在端線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擊球,球的飛行方向應與邊線平行。

3.2 符合標準速度的球,應落在離對方端線外沿530~990毫米之間的區域內。

羽毛球競賽規則 篇二

基本介紹

運動員:參加羽毛球比賽的人。

一場比賽:雙方各一名或兩名運動員是決定勝負的最基本的單位。

單打:雙方各一名運動員進行的一場比賽。

雙打:雙方各兩名運動員進行的一場比賽。

發球方:有發球權的一方。

接發球方:發球的對方。

規則介紹

1. 球場和球場的設備

1.1 球場應是一個長方形。用寬40毫米的線畫出。

1.2 線的顏色最好是白色、黃色或其他容易辨別的顏色。

1.3 所有線都它所確定區域的組成部分。

1.4 從球場地面起,網柱高1.55米。當球網被拉緊時(如規則1.10所述),網柱應與地面保持垂直。

1.5 不論是單打還是雙打比賽,網柱都應放置在雙打邊線上。

1.6 球網應由深色、優質的細繩組成。網孔為方形,每邊長均在15~20毫米之間。

1.7 球網全長至少6.1米,上下寬760毫米。

1.8 球網的上沿應有75毫米寬的白布對摺成夾層,用繩索或鋼絲從夾層穿過。夾層上沿必須緊貼繩索或鋼絲。

1.9 繩索或鋼絲應牢固的拉緊,並與網柱頂取平。

1.10 從球場地面起,球網中央頂部應高1.524米,雙打邊線處網高1.55米。

1.11 球網兩端與網柱之間不應有空隙。必要時,球網兩端應與網柱繫緊。

2 羽毛球

2.1 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用它們混合製成。只要球的飛行性能與自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軟木球託製成的球性能相似即可。

2.2 球應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託部。最好的是鵝毛球,一隻鵝身上只取4只。

2.3 羽毛長62~70毫米,每一個球的羽毛從球託面到羽毛尖的長度應一致。

2.4 羽毛頂端成圓

2.5 形,直徑為58~68毫米。

2.6 羽毛應用線或其他適宜材料扎牢。

2.7 球託底部為圓球形,直徑為25~28毫米。

2.8 球重4.74~5.50克。

2.9 非羽毛製成的球:

2.9.1 用合成材料製成裙狀或如天然羽毛製成的球狀。

2.9.2 球的尺寸和重量由於合成材料與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異,可允許不超過10%的誤差。

2.10 只要球的一般式樣、速度和飛行性能不變,經有關組織批准,以下特殊情況可以不使用標準球。

2.9.1由於海拔或氣候等條件不宜使用標準球時;

2.9.2 只有更改才有利於開展比賽時。

3 球的檢驗

3.1 驗球時,在端線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擊球,球的飛行方向應與邊線平行。

3.2 符合標準速度的球,應落在離對方端線外沿530~990毫米之間的區域內。

4 羽毛球拍

4.1 球拍的各部分規格要求如規則4.1.1~4.1.7所述,各部分名稱。

4.1.1 球拍由拍柄、拍弦面、拍頭、拍杆、連接喉構成

4.1.2 拍柄是擊球者握住的部分。

4.1.3 拍弦面是擊球者用於擊球的部分。

4.1.4 拍頭界定了拍弦面的範圍。

4.1.5 拍杆通過規則4.1.6所述的部件連接拍柄與拍頭。

4.1.6 連接喉連接拍杆與拍頭。

4.1.7 拍頭、連接喉、拍杆和拍柄總稱球拍框架。

4.2 球拍長不超過680毫米,寬不超過230毫米

4.3 拍弦面

4.3.1 拍弦面應是平的,用拍弦穿過拍頭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編織而成。編制的式樣應保持一致,尤其是拍弦面中央的編織密度不得小於其他部分。

4.3.2 拍弦面長不超過280毫米,寬不超過220毫米。不論拍弦用什麼方式拉緊,規定拍弦進連接喉餓區域不超過35毫米,連同這個區域在內的整個拍弦面的長度不超過330毫米。

4.4 球拍

4.4.1 球拍不允許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為了防止磨損、斷裂、振動或調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預防球拍脱手而將拍柄系在手上的繩索;但其尺寸和位置應合理。

4.4.2 不允許改變球拍的規定樣式。

5 設備的批准

有關球拍、球、設備以及試製品能否用於比賽的問題,由國際羽聯裁定。這種裁定可由國際羽聯主動作出,或根據對其有切身利益的個人、團體(包括運動員、設備廠商、國家協會或其他成員組織)的請求而裁定。

6 擲挑邊器

6.1 比賽前,雙方應執行擲挑邊器。贏的一方將在規則6.1.1或6.1.2中作出選擇。

6.1.1 先發球或先接發球;

6.1.2 一個場區或另一個場區。

6.2 輸方在餘下的一項中作出選擇。

7 記分

7.1 一場比賽應該為三局兩勝制,除非另有安排(附錄2和3)。

7.2 一局比賽中先得21分的一方為勝,第7.4和7.5款的情況除外。

7.3 贏得一次連接對打的一方加一分。贏得一次連接對打是指,對方違例或羽毛球因接觸對方球場的地面而停止飛行。

7.4 如果比分為20平,首先贏得2分領先的一方為勝。

7.5 如果比分為29平,得到30分的一方為勝。

7.6 本局勝方將獲得下一局的發球權。

8 交換場區

8.1 以下情況運動員應交換場區:

8.1.1 第一局結束;

8.1.2 第三局開始前;

8.1.3 在第三局或只進行一局的比賽中,領先的一方得分為:11分時交換場地

8.2 如果運動員未按規則8.1的規定交換場區,一經發現即在死球時交換,已得比分有效。

9 發球

9.1 合法發球:

9.1.1 一旦發球員和接發球員都站好各自的位置,任何一方都不允許延誤發球。

9.1.2 發球員和接發球員應站在斜對角的。發球區內,腳不觸及發球區和接發球區的界線。

9.1.3 從發球開始(規則9.4所述),直到球發出(規則9.6所述)之前,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兩腳必須都有一部分與球場接觸,不得移動。

9.1.4 發球員的球拍應首先擊中球託。

9.1.5 在發球員的球拍擊中球瞬間,整個球應低於發球員的腰部。

9.1.6 在擊球瞬間,發球員的拍杆應指向下方,使整個拍頭明顯低於發球員的整個握拍手(圖五)。

9.1.7 發球開始(規則9.4所述)後,發球員必須連續向前揮拍,直至將球發出。

9.1.8 發出的球,應向上飛行過網,如果未被攔截,球應落在規定的接發球區內(即落在線上或界內)。

9.2 根據規則9.1.1~9.1.8的規定,如果發球不合法,應判“違例”(規則13所是述)。

9.3 發球員發球時未能擊中球,應判“違例”。

9.4 一旦雙方運動員站好位置,發球員揮拍時,發球員的球拍頭第一次向前揮動即為發球開始。

9.5 發球員應在接發球員準備好後才能發球,如果接發球員已試圖接發球則應被認為已做好準備。

9.6 發球開始後(規則9.4所述),發球員的球拍擊中球或者未能擊中球均為發球結束。

9.7 雙打比賽,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同伴站位均不限,但不得阻擋對方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視線。

10 單打

10.1 發球區和接發球區:

10.1.1 發球員的分數為0或雙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右區發球或接發球。

10.1.2 發球員的分數為單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10.2 發球員和接發球員應交替對擊直至“違例”或“死球”。

10.3 得分和發球

10.3.1 接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接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員就得1分。隨後,發球員再從另一發球區發球。

10.3.2 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方就失去發球權,接發球球員得1分。隨後接發球員成為發球員。

11 雙打

11.1 一局比賽開始和每次獲得發球權得一方,都應從右發球區發球。

11.2 只有接發球員才能接發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觸及,則為“違例”,發球方得1分。

11.3 擊球次序和位置。

11.3.1 發球被回擊後,由發球方的任何一人擊球,然後由接發球方的任何一人擊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11.3.2 發球被回擊以後,運動員可以在球網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擊球。

11.4 得分和發球

11.4.1 接發球方違例或因球觸及接發球方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方得1分,原發球員繼續發球。

11.4.2 發球方違例或因球觸及發球方場區的地面而成死球,原發球方失去該次發球權,接發球方得1分

11.5 發球區和接發球區

11.5.1 每局開始首先發球得運動員,在該局本方得分為0或雙數時,都必須在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11.5.2 每局開始首先接發球的運動員,在該局本方得分為0或雙數時,都必須在右發球區接發球或發球;得分為單數時,則應在左發球區接發球或發球。

11.5.3 他們的同伴發球或接發球時的站位,與上述兩條相反。

11.6 發球都應從左右兩個發球區交替發出(規則12和14規定的情況除外)

11.7 自一局開始,發球權是從首先發球員到首先接發球員,然後是該接發球員的同伴,接着是對方應站在右發球區的運動員(規則11.5的規定),之後是他的同伴,如此傳遞。

11.8 運動員發球順序和接發球順序不得錯誤。一名運動員在同一局比賽中不得連續兩次接發球(規則12和14規定得情況除外)。

11.9 一局勝方的任一運動員可在下一局先發球,負方得任一運動員可以先接發球。

12 發球區錯誤

12.1 以下情況為發球區錯誤:

12.1.1 發球順序錯誤;

12.1.2 在錯誤的發球區發球;

12.1.3 在錯誤的發球區準備接發球,且球已發出。

12.2 如果發球區錯誤,在一次發球擊出前未被發現,則錯誤不予糾正。

12.3 如果發球區錯誤在下一次發球出前發現:

12.3.1 雙方都有錯誤,應“重發球”;

12.3.2 錯誤一方贏了這一回合,應“重發球”;

12.3.3 錯誤一方輸了這一個回合,則錯誤不予糾正。

12.4 如果因發球區錯誤而“重發球”則該回合無效,糾正錯誤重發球。

12.5 如果發球區錯誤未被糾正,比賽繼續進行,並且不改變運動員的新發球區和新發球順序。

13 違例

以下情況均屬違例:

13.1 發球不合法(如規則9.1、9.3或11.2所規定的情況)。

13.2 比賽時:

13.2.1 球落在球場界線外,即不落在界線上或界內;

13.2.2 球從網孔或網下穿過;

13.2.3 球不過網;

13.2.4 球觸及天花板或四周牆壁;

13.2.5 球觸及運動員的身體或衣服;

13.2.6 球觸及球場外其他物體或人。

(關於比賽球館的建築物結構問題,必要時地方羽毛球組織可以制定羽毛球觸及建築物的臨時規定,但有關組織有否決權)。

13.3 比賽時,球拍與球的最初接觸點不在擊球者網的這一邊(擊球者在擊中球后,球拍可以隨過網)。

13.4 比賽進行中:

13.4.1 運動員的球拍、身體或衣服觸及球網或球網的支撐物;

13.4.2 運動員的球拍或身體從網上侵入對方場區(規則13.3規定的情況除外);

13.4.3 運動員的球拍或身體從網下侵入對方場區導致妨礙對方或分散對方注意力;

13.4.4 妨礙對方,即阻擋對方緊靠球網的合法擊球。

13.5 比賽時,運動員故意分散對方注意力的任何舉動,如喊叫、故作姿態等。

13.6 比賽時:

13.6.1 擊球時,球停滯在球拍上,緊接着被拖帶拋出;

13.6.2 同一運動員兩次揮拍或連續兩次擊中球;

13.6.3 同方兩名運動員連續擊中球;

13.6.4 球觸及運動員球拍後繼續向其後場飛行。

13.7 運動員嚴重違犯或一再違犯規則16的規定。

13.8 發球時,球掛在網上,停在網頂或過網後個掛在網上。

14 重發球

14.1 由裁判員或運動員(沒有裁判員時)宣報“重發球”,用於中斷比賽。

14.2 遇不能預見或意外的情況,應重發球。

14.3 除發球外,球過網後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應重發球。

14.4 發球時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同時違例,應重發球。

14.5 發球員在接發球員未準備好時發球,應重發球。

14.6 比賽進行中,球託和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離,應重發球。

14.7 司線員未看清,裁判員也不能作出裁決時,應重發球。

14.8 規則12.3規定的發球區錯誤應重發球。

14.9 “重發球”時,最後一次發球無效,原發球員重新發球(規則12的規定除外)。

15 死球

下列情況為死球:

15.1 球撞網並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

15.2 球撞網或網柱後開始向擊球者網的這一方地面落下;

15.3 球觸及地面;

15.4 宣報了“違例”或“重發球”。

16 比賽連續性、行為不端及處罰

16.1 比賽從第一次發球起至比賽結束應是連續的(規則16.2和16.3允許的情況除外)。

16.2 下列比賽中,每場比賽的第一局與第二局之間允許不超過90秒的間歇,第二局與第三局允許有不超過5分鐘的間歇。

16.2.1 國際比賽項目;

16.2.2 國際羽聯批准的比賽項目

16.2.3 所有其他的比賽(除非有關組織預先公佈不允許這些間歇)。

(有電視轉播的比賽,裁判長可在賽前對規則16.2的執行作出決定)

16.3 暫停比賽

16.3.1 遇有不是運動員所能控制的情況,裁判員可以根據需要暫停比賽;

16.3.2 在特殊情況下,裁判長可以要求裁判員暫停比賽;

16.3.3 如果比賽暫停,已得分數有效,續賽時由該分數算起。

16.4 不允許運動員為恢復體力或喘息延誤比賽。

16.5 接受指導和離開球場

16.5.1 不允許運動員在一場比賽中接受指導(規則16.2或16.3的規定除外);

16.5.2 在一場比賽中,運動員未經裁判員同意,不得離開球場(規則所述的不超過5分鐘間歇除外)。

16.6 裁判員是比賽是否延誤的唯一裁決者。

16.7 運動員不得由下列行為:

16.7.1 故意延誤或中斷比賽;

16.7.2 故意改變球的形狀或損壞球,以此影響球的速度或飛行性能;

16.7.3 舉止無禮;

16.7.4 規則未述的其他不端行為。

16.8 對違犯規則16.4、16.5或16.7的運動員,裁判員應執行:

16.8.1 警告;

16.8.2 對已被警告過的一方判違例;

16.8.3 對嚴重違犯或屢犯的一方=判違例並立即向裁判長報告,裁判長有權取消違犯一方的該場比賽資格。

17 裁判職責和受理申訴

17.1 裁判長對比賽全面負責。

17.2 臨場裁判主持一場比賽並管理該球場及其周圍。裁判員應向裁判長負責。

17.3 發球裁判員應負責宣判發球員的發球違例(規則9)。

17.4 司線裁判對球在其分管線的落點宣判“界內”或“界外”。

17.5 臨場裁判員對其所分管職責內的事實的宣判是最後的裁決。

17.6 裁判員應做到:

17.6.1 維護和執行羽毛球比賽規則,及時地宣報“違例”或“重發球”等;

17.6.2 對申訴應在下一次發球前作出裁決;

17.6.3 使運動員和觀眾能隨時瞭解比賽的進程;

17.6.4 與裁判長磋商後撤換司線或發球裁判員;

17.6.5 在缺少臨場裁判員時,對無人執行的職責作出安排;

17.6.6 在臨場裁判員未能看清時,執行該職責或判“重發球”;

17.6.7 記錄與規則16有關的情況並向裁判長報告;

17.6.8 將所有與規則有關的爭議提交裁判長(類似的申訴,運動員必須在下一次發球擊出前提出;如在一局比賽結尾,則應在離開賽場前提出)。

. 單打 篇三

10.1 發球區和接發球區:

10.1.1 發球員的分數為0或雙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右區發球或接發球。

10.1.2 發球員的分數為單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10.2 發球員和接發球員應交替對擊直至“違例”或“死球”。

10.3 得分和發球

10.3.1 接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接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員就得1分。隨後,發球員再從另一發球區發球。

10.3.2 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方就失去發球權,接發球球員得1分。隨後接發球員成為發球員。

羽毛球比賽活動方案 篇四

一、活動主題:

健康運動飛起來,快樂運動炫出來

二、活動時間

20xx年4月9-30日

三、活動地點:

上海師範大學羽毛球館

四、活動對象:

生環學院全體研究生(研一、研二、研三)

五、參賽項目:

此次比賽有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女混雙、師生混雙四個項目,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為個人賽,男女混雙、師生混雙為團體賽,以專業為單位參賽。

六、活動器材:

學院提供羽毛球,球拍由各專業自帶(沒有球拍的專業由學院幫忙準備)

七、活動背景:

為讓我們生環的研究生在忙碌而又緊張的實驗之餘,能夠放鬆身心,勞役結合。以運動激發靈感,更好地促進科研的開展。同時也為學院發掘羽毛球人才,豐富研究生的業餘生活,致力於為研究生們打造一個互相交流、互相學習的平台,我院特策劃舉辦此次的生環學院羽毛球賽。

八、報名方法:

20xx年4月9日4月13日,由班長將參賽項目和參賽人員報名表於4月13日(星期五)晚八點之前發至生環學院體育部聯繫人楊豔的郵箱。

九、比賽規則:

本次比賽有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女混雙和師生混雙四個項目,每一輪比賽都採取3局2勝制。其中男女混雙每一局上場的兩名隊員必須不同;師生混雙,3局中可以是一名老師換2名學生或3名學生,由班長自行安排。男子單打、女子單打以11分記一局,先得11分者為贏的。一方;男女混雙,師生混雙以15分記為一局,先得15分者為贏的一方。每局比賽均由抽籤確定比賽對手。

十一、活動的宣傳:

由體育部通知各班班長團支書,由班長通知各班同學,並確定參賽名單。原則上每個專業必須派選手參加。

十二、獎項設置:

每個項目均決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並頒發證書和精美獎品。(注:本次比賽的記錄員和裁判員均有獎品補貼。)

比賽詳細規則:

一、總則:

1、本次比賽根據實際情況在國際通用羽毛球規則上有一定的修改。

2、參賽隊伍須提前15分鐘到達比賽場地,由隊長向裁判員提交球隊隊員名單並簽字,裁判員由體育學院學生或未參加比賽的班級中有過裁判經驗的學生擔任

3、在比賽開始時,遲到15分鐘的隊伍做棄權處理並判對方球隊以3:0處理

二、挑選場地或發球權

任何一場正式比賽開始之前,參賽雙方首先要做的事是在裁判員的主持下,通過由裁判員拋硬幣確定首先發球的一方。硬幣決定的勝者具有挑選發球權或場地的優先權。贏方選剩下的一項歸輸方所有。(注:這裏用硬幣代替挑邊器)

三、局數和分數

1.每場比賽師生混雙採取單局淘汰制,其餘項目採取三局二勝制。

2.師生混雙以15分記為一局,先得15分的一方勝該局;其餘項目均以11分為一局,先得11分的一方勝該局。

四、發球權、得分和交換

1.比賽中由通過硬幣獲得發球權的運動員先發球,發1個球后交換髮球權,由對方發1球后再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2.下一局比賽開始時,均由上一局的勝方先發球。

. 設備的批准 篇五

有關球拍、球、設備以及試製品能否用於比賽的問題,由國際羽聯裁定。這種裁定可由國際羽聯主動作出,或根據對其有切身利益的個人、團體(包括運動員、設備廠商、國家協會或其他成員組織)的請求而裁定。

羽毛球比賽活動方案 篇六

長期在辦公室伏案工作的教師,容易疲勞,也很容易得頸椎病及其他一些疾病。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因此我園組織開展了幼兒園羽毛球比賽。

一、目的

鍛鍊幼師身體,加強幼師溝通。

二、方式

舉辦一場羽毛球比賽,(此種活動男女都能參加)。設男、女組。(因為男與女的體力不能同日而語)

三、獎品

男子組設前面一、二、三名,獎品分別為現金Xx元、Xx元、X元。女子只設一個名額,第一名獎勵現金Xx元。

四、時間

x月x日至x月x日的下午三點到五點鐘,(任何一天均可)。視天氣情況定時間。

五、地點

體育館場地。

六、參加人員

幼兒園全體教職工。

七、實施步驟

1、內部教師討論。

2、去市中心超市購買羽毛球用品,需購買二付球拍,十隻羽毛球(因為羽毛球比較容易損壞),羽毛球網用一根繩子代替。

3、察看比賽場地、確定比賽時間。通知各位教師。

4、財務提供比賽資金。

5、組織教師去比賽,男、女二組分別選出組長,對教師的比賽先後次序進行抽籤,相鄰二個號子的教師為一組,二人一組,進行三局二勝制淘汰賽,勝者進入複賽。複賽同樣採取抽籤次序,二人一組三局二勝制淘汰,勝者進入決賽。參加決賽的選手,同樣採取三局二勝制,各獲取選手按贏球的分數算出名次的高低(也就是一、二、三名)。女選手最後幾名參加決賽的選手,也同樣採取贏球的分數算出最後一名勝者。

6、由幼兒園領導頒發一、二、三等獎,用紅包形式發放。

7、比賽結束,收拾比賽用具回幼兒園。

. 發球區錯誤 篇七

12.1 以下情況為發球區錯誤:

12.1.1 發球順序錯誤;

12.1.2 在錯誤的發球區發球;

12.1.3 在錯誤的發球區準備接發球,且球已發出。

12.2 如果發球區錯誤,在一次發球擊出前未被發現,則錯誤不予糾正。

12.3 如果發球區錯誤在下一次發球出前發現:

12.3.1 雙方都有錯誤,應“重發球”;

12.3.2 錯誤一方贏了這一回合,應“重發球”;

12.3.3 錯誤一方輸了這一個回合,則錯誤不予糾正。

12.4 如果因發球區錯誤而“重發球”則該回合無效,糾正錯誤重發球。

12.5 如果發球區錯誤未被糾正,比賽繼續進行,並且不改變運動員的新發球區和新發球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