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預防或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安全法律法規為準繩,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xx年我校消防安全宣傳週活動方案。
二、活動主題
關愛生命從我做起
三、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消防安全宣傳週”活動,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幫助學生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動員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四、活動周時間
20xx年3月23日——3月31日
五、活動內容及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學校安全工作關係到學生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千百萬家庭的幸福安寧和全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對這次宣傳週活動的。領導,學校成立校園消防安全宣傳週活動領導小組,認真策劃,廣泛發動,加強指導,嚴密組織。
組長:黃XX
副組長:龐XX
成員:全體教職工
(二)科學組織,講究實效
1、通過國旗下講話,幫助師生掌握防火知識、自救方法等。
2、利用校園“紅領巾廣播站”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常識,從而使師生樹立了“居安思危、有備無患”的消防觀念。
3、開好消防安全教育的主題班會。各班可充分利用班會時間,讓學生暢所欲言,談談自己知道的消防安全知識及做法。
4、組織一次全面的校園火災隱患大檢查。
5、組織開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練,並觀摩學習如何使用滅火器。
6、安全教師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課,作業中體現。
7、美術教師組織學生做一次以消防安全為主題的手抄報,各班選5張優秀的上交。
我們將始終堅持把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貫穿於學校教育的全過程,落實人人蔘與的要求,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確保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為認真吸取因消防引發的火災事故教訓,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決遏制我鄉羣死羣傷等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縣政府的安排。鄉政府從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鄉範圍內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車通道場所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實現“三個確保不發生”目標: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再重要場所、重要節點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因監管不到位而導致亡人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鄉政府成立全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鄉長
副組長:副鄉長
成員: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負責人
三、整治範圍及內容
(一)人員密集場所整治。
內容:
1、未依法取得有關消防行政許可,投入使用和營業的;
2、消防設施設備不到位、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實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員不會操作自動消防設施、不熟悉火災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的;
3、未落實固定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設置不符合標準要求以及被佔用、堵塞、封閉的,安全出口數量不足達不到人員疏散要求的;
5、擅自擴大防火防煙分區、破壞防火防煙分隔的,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以及在有可燃性氣體散發場所使用明火做飯的,大量採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的,疏散走到兩側和安全出口附近採用影響疏散的反光鏡面、玻璃等材料裝飾裝修的;
6、存在生產、經營、儲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的,建築外牆、門窗上設置廣告牌、鐵柵欄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
7、未依法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員工培訓流於形式、未組織開展滅火疏散演練的。
(二)易燃易爆場所整治。
範圍:化工企業、加油站及小化危場所等。
內容:
1、未依法經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驗收,特種設施設備未經過各類安全檢測的
2、選址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築和居民住宅區內的,與居民住宅區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築防火間距達不到規範要求的;
3、生產工藝、裝置設備和儲存設施、儲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規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設置不符合規定或被佔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設置及冷卻裝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滅火冷卻用水、泡沫液儲量不能滿足滅火及冷卻需要的,各類滅火器材數量、型號不符合規定的,防雷和防靜電設施不符合規範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規定的各類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的,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未在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的,重點工種操作人員未經過專業培訓的,未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並開展演練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範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外牆改造、室內裝修工程等。
內容:
1、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動工的,未經消防驗收或備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監理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建議、施工及監理單位違法降低施工質量的;
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設置臨時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及救援場地的;
5、施工人員宿舍設在施工作業區或設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6、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未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未制定落實動火管理制度的;
7、外牆施工採用聚氨酯泡沫、彩鋼夾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違章搭建影響建築物防火功能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要按照單位全面負責、羣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工作責任制,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職責,量化工作任務。
(二)定期研判,強化調度。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要分階段對行動情況進行小結,要認真分析研判本部門、本行業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採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
(三)廣泛發動,嚴格執法。各單位要把法律賦予的職權用好、用足、用到位,從嚴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未予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施工工地員工宿舍與作業區未分開設置的,經責令限期改正未執行的,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