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箱供貨合同書
供方:山東德州玻璃鋼製品有限公司
需方:上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產品名稱、規格、價格
拼裝式不鏽鋼水箱二台,具體尺寸如下:
1號水箱:L*B*H=8000*6500*4000,使用材質為:不鏽鋼3042B材質,底板厚度4mm,側一厚度3mm, 側二厚度2.5mm,側三厚度2mm,側四和蓋子厚度1.5mm(蓋子為201材質,允許市場下差),價格:95200.00元
2號水箱:L*B*H=2000*2000*2000,使用材質為:不鏽鋼304J1材質,底板厚度2.5mm,側一厚度2mm,側二厚度1.5mm,蓋子厚度1.5mm(允許市場下差),價格:7600.00元
合計價格:101800.00元(供方優惠1000.00元)
二、 質量標準:
中國建築設計院12s101設計標準,質保期一年。
三、 驗收方法:
產品到需方工地後,由需方組織開發商及監理驗收。
四、 安裝方式、費用及運費承擔:
由供方負責安裝,費用由需方承擔,雙方商定二台水箱的安裝費合計17000.00元。運輸方式:汽車運輸,需方承擔費用。
五、 貨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需方支付總價30%的預付款,支付35640.00元,產品送到需方施工現場外需方再支付到總價的90%貨款,支付71280.00元,餘款,水箱安裝一半時,需方支付供方全款。
六、 合同工期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製作加安裝總工期為15個日曆天數。
七、 供方責任
1、 水箱安裝結束十日內供方有負責調試、測試之職責,配合需方測試水箱有無滲漏等質量問題。
2、 質保期內,如水箱出現質量事故,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電話通知24小時內到達需方指定現場進行維修,所有維修的材料及人工費用由供方承擔。
3、 供需雙方如未能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合同條款,應承擔違約責任,每次違約都應承擔違約金一萬元。
八、 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即具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或另立協議。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以下空白
供方: 需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銀行賬號: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