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匯景新城上城__的車位出租給乙方作停車使用。
二、租賃期共12個月,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
三、雙方商定租金為人民幣陸佰伍拾元整(650)元月,租金一次性交納人民幣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給甲方。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玖佰伍拾元整(950元),作為車位保證金650元和個人車輛出入磁卡押金300元,甲方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關費用結清後,退回保證金和磁卡押金給乙方。
五、合同期滿後,如乙方要繼續承租車位,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車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車位的,甲方有權按佔用期內租金總額的200%收取違約金。車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車位出租給乙方作停車使用。
二、租賃期共____月,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
三、雙方商定租金為人民幣 (: )元月(含管理費),租金每 個月交一次,即一次交納人民幣 (: )元,並在每 個月滿前三天內預交下一期租金,每逾期____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 )元,作為車位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關費用結清後將保證金退回乙方。
五、違約責任:
(1) 甲方要提前收回車位,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2)乙方提前退回車位,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3)乙方擅自將車位轉租給他人使用,以及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十天的,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4)合同期滿後,如乙方要繼續承租車位,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車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車位的,甲方有權按佔用期內租金總額的200%收取違約金。
(5)車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不論任何理由毀約,中介方所收取之佣金不予退還。
六、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七、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丙方)留一份存檔。
本合同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______閣樓下______號車位,地面質量為水泥砂漿地面。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內到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應做好地下停車場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及監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檢查和防範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
9、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佔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租用車位必需提供保險公司文件複印件一份備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將乙方已租用車位挪作它用或轉借。
11、乙方應遵守園區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13、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14、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人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車位,以銷售為先,可通過甲方適當調整車位。
16、另附《地下停車場出入注意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