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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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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 安置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有一套房產 號樓 單元 層 號房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面積平方米,共計 元。

三、付款方式現金分兩次付清,第一次付 元,第二次付 元。

四、乙方交清購房款後,甲方交乙方房產及其手續。

五、房產證辦理,先由甲方辦理好房產證。

六、甲方辦理好房產證後按房管部門程序協助乙方過户給乙方指定的姓名,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套房產以後如有其它優惠政策或其它福利均由乙方享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安置房買賣合同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二

出賣人(甲方):聯繫電話:

買受人(乙方):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冷水灘區春江路6號地修建商品房,土地屬國家出讓地,乙方對該商品房做了充分全面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二、乙方購買的甲方商品房為_____棟____單元第_____層____號房,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2、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以方同意按照產權登記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多退少補。

四、計價方式與價款

1、該商品房按建築面積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房款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時,交定金(大寫)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__元)。

2、簽訂施工合同時買受人一次性付清總房款的___%,付款金額為(大寫)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__元)。餘款___%(大寫)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__元)在房屋交付使用時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交房給乙方使用(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七、甲方以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乙方付款的時間,乙方在接到電話之日起10日內,交付合同規定的款項,若不按時付款,甲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利息按照銀行借款利息計算,超過30天向甲方有權終止其購房合同,不予退還所有的購房款和押金,所有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甲方代辦理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水、電開户,所有手續費、税費(銷售不動產税)、契税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及時提供辦證所需要的證件及一切費用。

九、交房標準:內牆、天棚粗沙抹面,室內地面不找平,內牆普通粉刷,水、電主管線按到户(室內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違約責任:乙方要求中途變更合同或退房,甲方拒絕乙方已付所有押金和購房款。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時,就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甲方在36個月內房產證、土地證辦好交付給乙方。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部門備案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三

出賣人:成都忠捷臵業有限公司

買受人:徐俐身份證號:

鑑於買、賣雙方已於20xx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牴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20x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為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採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餘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於主合同簽訂後3日內(即20x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於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並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若買受人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

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覆為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並由買受人在銀行批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

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於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後,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並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後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税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

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公證委託的方式委託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委託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於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户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並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100%。

第四條關於附帶花園或露台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築區劃範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台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台的,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台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並遵守物業管理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台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構築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狀、範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範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並向出賣人出具委託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税、費並提交相關全部資料。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户《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並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後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並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議簽訂後,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瞭解並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範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予以了説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説明,並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説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徐俐

授權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20xx年4月9日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四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並附帶_________一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並已在_2007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於2007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遷出當日(2007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2007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為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户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2007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並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_10%_利率付給利息。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註明損失的範圍?)。 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户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户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第____種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願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並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所須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取得姓名標註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2007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説明:

1、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刪除。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