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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土地買賣合同範本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09W

個人房產土地買賣合同範本

個人房產土地買賣合同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市區(縣)___路____ ___號廠房_層,廠房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年,自__年月日到__年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税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萬元(大寫)。()

(1)___年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税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税、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税,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委託代理人:__

2、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委託代理人:__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籤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個人房產土地買賣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協 商一致的原 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 國用 第 號),總面積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中的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

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 ,原 土地出讓年限為 年,建設年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 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四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 元(幣種: )。總金額(大寫)

元(幣種: )。

第六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 出讓合同(合同號: 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 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國土局和税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税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 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 市國土局和市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

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 天內向 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税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 %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個人房產土地買賣合同3

我國的物權制度向來將土地及其上的不動產看作兩個獨立的權利客體,而所謂“房地一致”原則即是要求土地使用權和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所有權一同轉讓、抵押。其在立法上的體現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1 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第47 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6 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應當注意到,上述法律調整對象均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國有土地之上的房屋,解決的是在房地不可分的物理現象下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人間的權利衝突問題。《擔保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該條規定從形式上看好像也體現了“房地一致”的原則,但仔細分析,該規定只明確了“地隨房走”,而且國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9月11日頒佈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定》第四條中規定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時,集體土地所有者應同意“在實現抵押權時同意按法律規定的土地徵用標準補償後轉為國有土地”,第十三條規定“因處分抵押財產轉移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應當由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先辦理徵地手續,將抵押土地轉為國有,然後再按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辦法進行處置。”由此可見,所謂“地隨房走”也是在集體土地徵用為國有土地後才能實現,在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其地上物所有權之間從沒有法律規定兩者的權利主體必須一致,農村房屋買賣法律關係中並無適用“房地一致”原則的明確要求。

個人房產土地買賣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