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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供貨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5.89K

長期供貨合同【新版多篇】

長期供貨合同 篇一

工程名稱: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產品名稱:

產品生產商及生產地點:

標的名稱 規格型號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註

合計人民幣 (大寫) xxxx元

優惠率 % 優惠後合計人民幣

二、產品名稱、單價及數量

注:交貨日期為 年 月 日,保證甲方需求的連續供應,質量保證金為 元。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或見技術協議。

四、付款方式:

1、貨款支付時間:

2、貨款支付程序:履行甲方內部付款程序,甲方有權扣除總貨款的5%作為質保金;

3、乙方到甲方收取貨款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 ,如乙方變更貨款委託代理人,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有甲方書面同意。

五、交貨方式、地點:運至甲方指定地點落地,按雙方封樣產品並按產品合同約定的配置、數量及執行質量和技術標準進行驗貨。乙方同時提供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雙方會籤驗收報告,發現質量問題及名稱、規格、型號、材質等與合同不符,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退貨,並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對封樣產品的確認,不得視為對其隱蔽產品質量缺陷的認可。大型設備驗收:(1)由乙方技術設備情況、安裝調試、標樣測試結果、誤差分析;(2)甲方驗收人員對驗收過程,標樣測試結果、設備性能進行評估、諮詢;(3)甲方驗收小組寫出驗收結論雙方會籤。

六、隨機備品、配件、工具的供應方法:

七、違約責任:如果乙方違約將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承擔相關的責任。

八、爭議解決: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產品質保期為交貨驗收之日起 年,質保期內免費維修(具體維修內容和維修方法形成治保維修承諾函作為合同附件)、終身服務,如出現質量問題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 2 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如產品經過兩次維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義務給與更換,並承擔所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果維修不及時或不到場維修,甲方有權組織其他專業人員維修,其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的雙倍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同時乙方仍應承擔合同標的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時,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乙方的營業執照,現營業地址、聯繫方式、資質證書、委託取款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維修聯繫人員及聯繫電話,保修期限以外相關的維修和服務條款,相應設備還需説明培訓的內容作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合同 篇二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材料配件設備的供貨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供貨產品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

2、產品規格:____________;

3、產品單價:____________;

4、商品數量:____________;

5、單品總額:____________;

6、總金額: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價

1、本合同總價為:大寫人民幣______元整。

2、上述合同總價已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出售合同項目的一切費用,主要包括合同貨物、包裝、運輸、裝卸、安裝、調試、驗收、售後服務及技術資料等費用。

第三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

1、交貨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乙方應交付合同貨物,並完成安裝、調試及培訓,可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合同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條件

1、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用______________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項,共計______元。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全款。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開具本合同全額的______%增值税發票並交付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按因乙方未出具增值税發票而導致甲方承擔付款税金的______倍。

(3)乙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是簽訂合同單位的正規增值税專用發票,並承擔因發票原因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2、付款條件。

(1)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的所有權無任何瑕疵,無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乙方若到甲方用户及相關方(包括但不限於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處理有關問題時,以防止保證解決質量問題及技術指導服務,不得向其泄露有關供貨渠道;價格等信息,否則甲方有權對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停付乙方的全部剩餘貨款之索賠事件處理完畢,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並按時;按量供貨。

(4)乙方在每批貨物交付後必須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甲方憑正式發票支付貨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事故之外,乙方延遲交貨應支付甲方違約金,每延遲______日按合同總價的______%計,延遲超過______日,按合同總價的______%計。如果乙方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______日後未能交貨,甲方有權撤銷合同,並且乙方仍須及時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並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延遲付款時,比照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者除外。

2、如果合同貨物有質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在取得甲方同意後,乙方負責維修、調換或退貨,調換貨物的質量,按本合同質量保證規定,質保期______個月。如果合同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並不影響貨物的使用性能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將貨物貶值處理。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對合同貨物進行修理、更換或修改,並負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4、一方違反有關合同知識產權及保密規定時,守約方有權限期進行糾正,並追究其違約責任,按______萬元的倍數合理確定罰金,直至違約方完全落實糾正措施,消除影響為止。

違約方對守約方的損失賠償應包括守約方因一個或數個第三方從違約方獲得本合同知識產權或保密性信息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害。

第六條、檢驗

1、材料運達到貨地點後,甲方負責清點接貨。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設備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乙方承擔質量責任。如運輸部門造成的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乙方為主出面協調處理,甲方協助解決。

2、材料全部到達現場後,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進行開箱檢驗。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現場,又無函電通知時,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質量損壞情況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處理。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即行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如出現問題應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方式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供貨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因工 需要, 甲方向乙方採購 材料。為保障雙方的權益,明確其責任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1. 協議主內容

2.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嚴格按照現場業主確認的樣品和顏色送貨。 3. 4. 確認方法:按現場確認數量。貨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地點卸貨,清點驗收,數目以甲方簽收回單為準(甲方的簽收必須有現場主管或收貨員的簽字。)

5.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自送到工地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乙方所有。 6.交(提)貨方式、地點和時間:乙方送貨到 ,供貨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7.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送貨到 並承擔運輸費用,如果卸貨產生吊卸機械費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8.結算方式:貨到現場之日起十五日內結清所有貨款。

9.本協議解除的`條件:如一個月中無任何材料供應則在次月中協議解除,並結清所有餘貨款。

10.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時,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若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付給乙方貨款總額的0.1%作為滯納金,若逾期超過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貨款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資金佔用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11.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它約定事項:

1)所有的追加協議以及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與乙方簽訂的涉及到費用的增減的確認單、承諾書、協議書、白條等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或親自簽字確認,一律視為無效!

2)貨到現場,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乙方負擔一切責任。 13.本協議原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公司蓋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人: 委託人:

電話(手機): 電話(手機):

長期供貨合同 篇四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甲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閲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範本

本合同下甲方為需方,乙方為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並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並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叁萬圓整,貨到工地後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户)。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於違約行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對象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並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長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五

甲方(採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於甲方(本合同採購方)擬從乙方採購乙方提供的貨物。基於於甲方依據乙方(本合同供貨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為雙方關於乙方向甲方供貨業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係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衝突時應以本合同為準。

1.3?具體合同:雙方之間可按照以下第二條約定的程序達成具體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訂單之時具體合同成立。雙方之間的每一份具體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條?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2.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_____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_______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2.3?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乙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達到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3.1?驗收:乙方送貨後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3.2?驗收不合格: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_______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並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後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第四條?質量保證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4.1?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並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如果有),並使用在有效期內、性能良好的原材料製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定價與結算

5.1?定價: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並有權解除合同。

5.2?最低價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最低價。

5.3?付款方式:原則上乙方供貨後,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發票入帳後_______天內支付相應貨款;但如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條?保密及知識產權條款

6.1?保密: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它相關供貨(價格、數量等)與質量信息等所有技術和經營信息有保密義務。

6.2?甲方標識的使用:甲方標識經甲方授權只可用於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本合同解除後,授權自動失效,乙方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違約條款

7.1?拒絕訂單與逾期供貨: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貨物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將按延遲天數乘以逾期供貨部分貨款之千分之四計算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天,視為乙方不能供貨,參照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處理。

7.2?商業欺詐的違約責任:乙方違反5.1條約定或出現其他商業欺詐時,乙方應按照欺詐涉及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或者_______萬元/項/次中較高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條款約定不影響乙方按照其他條款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條中的“商業欺詐”是指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信息,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從而欺騙甲方或最終用户,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商業行為。

7.3?違反最低價保證:乙方違反第5.3條約定,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供貨物的差價。

7.4?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責任:一方違反保密條款約定,該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7.5?違約通知: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後甲方向其發出通知的,則該通知發出兩日後將視為其已到達乙方。乙方應在通知到達後兩日內書面回覆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覆,則視為乙方默認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內容。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條?廉政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以及雙方保持業務關係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員進行賄賂和提供回扣,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受損利益並按相應金額處以1倍的罰款。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條件與份數

12.1?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最後一筆業務交易完成後_______個月內雙方再無任何業務往來,合同自動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寫必需的合同簽約主體、簽約人、簽約時間外,任何塗改、刪除增添均無效。

12.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長期供貨合同 篇六

甲方: 合同編號:08XX

乙方: 簽訂地點:張家口宣化縣

經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長期向乙方購買五金工具、零件和機械產品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業務關係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單為甲方供應產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無國家標準的,經雙方協商確定。

3、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

4、包裝要求:產品包裝以保護貨物完整、不受損傷,包裝物不回收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

5、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按需提供採購清單,乙方按清單供貨,所有經濟責任均執行本協議規定,不再每次重新簽訂協議。

6、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應在10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後出具驗收單。

7、本協議有效期 1 年,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供貨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協商確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付款方式為:現金、匯款或銀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時間

1、甲方小批量購貨實行賒賬式購買,乙方憑發貨單(甲方確認及簽字)和甲方驗收單記賬。

2、乙方每月底為甲方所購貨物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次月為乙方進行一次貨款結算

3、結算貨款時,甲方按雙方約定預留 %的質量保證金最新長期供貨。保證金在質保期滿,無責任賠償的情況下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五、產品運輸

乙方負責運送產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錯發產品,遲發產品,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約定的標準),或者經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最新長期供貨協議書範本。

3、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合同 篇七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閲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合同協議 篇八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發展,加強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1、甲方確定乙方為其生物質顆粒燃料指定供應商,在甲方採購的生物質顆粒燃料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產品外,甲方所有相關工程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在協議期內均採用乙方提供的生物質顆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2、乙方產品不能滿足甲方的設備使用要求,甲方有權選擇市場上其它公司產品。

二、採購訂單簽訂方式

1、甲方根據燃料消耗情況,及時與乙方聯繫確定所需生物質顆粒燃料用量後,以訂貨單形式通過傳真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傳真後,核定單價、總價後回傳甲方,甲方確定後領導簽字確定發貨。

三、供貨價格

1、雙方的戰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長期性,在雙方合作期間內,甲乙雙方將按年度定價。

2、乙方保證在同一銷售區域內提供給第三方的價格不得低於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如發生第三方價格低的情形時,甲方自動享有第三方相同的價格。

3、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調整價格的情況,無論價格上漲或下降,則乙方按照其調整後正式生效價格按原折扣折讓價給甲方供貨。但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前已經簽訂的購銷合同仍按購銷合同約定價格執行。但是如果價格下降,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賠償三倍差價。

四、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1、熱值

生物質顆粒燃料發熱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為4500千卡/kg)。

2、純度

生物質顆粒燃料,主體為純木質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劑及添加劑,不含其他不產生熱量的雜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絕對不含煤矸石、石頭、泥土等不發熱反而耗熱的雜質,燃燒後無結膠。

3、其他

燃燒率>=99%,熱效率>=87%,排黑煙度(林格曼級)<1(指不能有明顯可見黑煙),排塵濃度<=80mg/m3

4、乙方有義務保證供貨時間不超過雙方約定的供貨期。

五、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付款方式為:匯款方式支付。

六、配送服務

甲方所需產品每批金額元以上時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所在地倉庫,或承擔物流等運輸費用,其每批金額元以下時由甲方自行從乙方處提取或承擔物流等運輸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同時,如果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準確,而乙方發錯產品,則由乙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2、乙方所供產品因製造、質量、運輸等原因,引起生產上的所有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3、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降價後,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則視為乙方違約,並由乙方補償三倍的差價。

八、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採取訴訟方式解決。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3、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