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商務信息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在下列第______項為乙方提供商務信息諮詢調查服務:
1.商業諮詢調查:□保險索賠諮詢調查,□資信諮詢調查,□資產追蹤諮詢調查,□企業危機事務諮詢調查,□反不當競爭諮詢調查,□風險控制諮詢調查,□僱傭資質調查,□其他。
2.打假維權諮詢調查:□商標、專利侵權調查取證,□調查假冒產品證據,□調查假貨銷售源頭及存放倉庫,□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其他。
3.行蹤諮詢調查:□債務人,□侵權人,□利害關係人,□其他。
4.人員背景調查諮詢。
5.商業欺詐調查諮詢:□商業詐騙,□保險索賠詐騙,□網絡詐騙,□集資詐騙,□其他。
6.債務調查諮詢。
7.資產調查諮詢:□不動產,□動產,□對外投資及債權,□分支機構,□知識產權,□出資狀況,□其他。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乙方委託進行商務信息諮詢的法律資質和條件,因甲方不具有相應的法律資質而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根據客户需求組成專業調查小組,為乙方展開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與乙方溝通,按乙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
(4) 確保各階段的調查和諮詢工作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5)甲方不得將為乙方調查的商務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作為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指派專人作為聯絡人,負責與甲方聯絡並協助甲方開展商務信息調查諮詢工作;
(2)為甲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相關信息;
(3)對甲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或修改意見,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甲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對委託調查諮詢的項目內容、期限做出改變,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甲方及時調整工作。
第三條: 收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務信息諮詢費用總計為 元人民幣( ¥ 元)。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費用的 % 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 元)。
3.甲方向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並經乙方書面確認後的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款項,即人民幣 元(¥ 元)。
4.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項後,應當向乙方出具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式發票。
5.以上費用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在甲方以下指定賬户: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4.第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信息和知識產權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免責條款
1.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或者訴訟行為導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由此對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2.其它免責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貝漫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杭州網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就淘寶商城網店服務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
(一) 乙方為甲方所經營的互聯網店提供具體服務內
1、對甲方的要求開展視覺設計、美化、規劃等服務。包括網店的裝修、上傳新品,直通車、鑽展及廣告等所需的海報設計、新品拍攝的現場協調。
2、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店鋪的廣告推廣、促銷運作,包括對產品價格定位以及產品開發建議,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包括直通車、鑽展等廣告運營操作服務。
(二) 服務費用
1、視覺設計服務:3000/月
2、營銷服務:3000/月
甲方認可先付款後服務的原則,在服務前1-7日內一次性付清下一個工作結算月的費用。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結算月從20_年3月15日起至20_年4月14日止為第一個服務週期,後期合作在雙方沒有異議條件下,以此類推。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包括質量、貨源渠道等符
(二) 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進貨、發貨、退換貨。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有效的企業資料複印件、個
(四) 本協議簽定前,甲方店鋪違反所在平台的相關規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尊重甲方對產品及其所產生的影像資料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並不得用於與提供服務無關的事務
二、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寶資金、資料賬號做代運營服務無關的事宜。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刪除寶貝。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提供乙方的數據、資料確保真實、合法、否則對 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由乙方操作違反所在的平台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資料用於服務無關的,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四、乙方擅自刪除寶貝,將承擔因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 協議終止與順延
一、根據合作效果雙方都有權停止下一週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雙方無任何異議,該協議自動順延。
二、終止後果
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對的後續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權下,不得對甲方經營的網店前台、後台擅自操作處理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友好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八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方付費後即刻生效。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歌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國石化物資採購電子商務網站(以下稱電子商務平台)運營公司,乙方系中國石化供應商網絡成員單位,是電子商務平台的供應商用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就電子商務平台服務有關事項簽訂本電子商務平台服務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及條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電子商務平台使用服務,具體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供應商信息在線管理、網上報價、競價、在線投標信息反饋等,以電子商務平台實際提供功能為準。
2. 甲方負責開發和維護包括但不限於前款所述電子商務平台各項功能,並提供工作日8小時工作時間內的技術支持。
3. 乙方可使用電子商務平台從事中國石化物資採購有關的商務活動,並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供應商管理要求。
4. 乙方應對電子商務平台用户名、登陸密碼等信息採取保密措施,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
5.乙方應在使用電子商務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錯誤、系統故障、功能瑕疵時,及時尋求甲方技術支持,提供使用情況反饋,以便甲方解決系統問題,完善系統功能。
6.按照中國石化供應商管理規定有關要求,乙方被中國石化停止供應商交易資格時,如其當年實際使用電子商務平台時間不足6個月(含),使用費將按6個月計收,當年剩餘使用費由甲方退還給乙方。
7.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支付使用費,甲方可在當年7月1日起向乙方發出催付通知,乙方應在收費截止日期30個日曆日內完成使用費支付,否則甲方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電子商務平台使用資格,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供應商交易資格。
第二條 費用與支付
1.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電子商務平台使用費(以下稱使用費)。
2. 年度使用費標準為3000元人民幣/年。甲方可以根據電子商務平台運營維護需要調整使用費標準。
3. 支付方式: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或根據甲方要求,將當年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銀行賬户,並應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樣方式支付當年使用費。甲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4. 發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費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寄出全額增值税發票,乙方增值税發票開票信息及郵寄地址為:
第三條 承諾與保證
1. 電子商務平台以滿足中國石化網上物資採購需要為建設及運行目的,甲方不對電子商務平台功能滿足乙方特定商務目的提供任何保證和承諾。
2.在收到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饋後,甲方應及時處理、解決,但甲方並無義務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電子商務平台錯誤、故障、瑕疵為由拒付或要求退還使用費、要求甲方承擔導致乙方喪失交易機會責任的任何要求。
3. 除本合同明確約定以外,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形式的承諾與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密
1. 甲方對乙方數據信息負有嚴格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或甲方內部未被授權的人員,並應採取保密措施保證數據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 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收到國家有關司法機關正式要求時,甲方對外提供相關數據信息的行為不受限制。
3. 乙方不應將對電子商務平台系統功能的瞭解用於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條 變更及終止
1. 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經授權代表簽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則另一方有權經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3. 如甲方對年度使用費標準做出調整,應在下個年度支付期間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該標準調整,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 如乙方經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4. 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釋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