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委託銷售合同樣本多篇新版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53W

委託銷售合同樣本多篇新版

委託銷售合同樣本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温州燦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 項目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期限、委託標的物及委託銷售價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標的物:總計約平方米,具體數據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託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項目合法銷售的相關文件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並向乙方出具項目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持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託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託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製作,媒體廣告、售樓處佈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併發放銷售佣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於本項目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項目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項目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項目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於委託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後辦理;

5、承擔在本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6、承擔浙江,上海等區域的推廣費用及考察團的招待差旅費用。

四、雙方共同義務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恪守信用,雙方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合同訂立之時,而是貫穿整個合同的始終。

五、合作模式

1、營銷策劃費:乙方制訂可行的營銷策劃方案,策劃費人民幣 拾萬元整,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支付 萬元,策劃方案提交後三日內支付 萬元;

2、銷售佣金:根據銷售業績,乙方享有甲方委託銷售價銷售額的 %作為佣金報酬;

3、溢價分成:委託銷售期間,通過乙方傾力推廣,超出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的銷售額部份為溢價收益,溢價收益部份甲乙雙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税費雙方各自承擔)。

六、結算方式

1、佣金計提:次月5日前結算一次;

2、甲方在結算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之款項;

七、其它約定

1、在本項目範圍內,購房人簽訂的認購書如遇購房者違約而放棄預付款或定金的,則由、乙雙方按各得50%分成,經雙方認可後,甲方須在購房者違約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此項分成款項;

2、如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違約,則購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須向乙方結算並支付應得銷售佣金;

3、項目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的,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和溢價分成部份款項;

4、委託銷售執行代理期間,不論通過何種銷售方式完成的銷售額均為乙方銷售業績,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的相關權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確保本項目正常運營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發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委託銷售合同樣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即所有的日常銷售通過乙方來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銷售)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項目(即 )的銷售代理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之《銷售代理工作清單》。

2、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2.1收費標準

乙方按當月實際銷售額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2.2結算方式

本項目開始銷售後每一個月按照2.1的標準結算一次銷售代理費,結算條件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户的首付款或貸款購房客户完成首付和銀行按揭手續。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銷售明細及代理費結算表給甲方確認,甲方確認後於次月5號前支付當月代理費給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則按應付款的萬分之五付罰金。

3、雙方權利及義務

3.1甲方權利及任務

3.1.1甲方應保證委託乙方銷售的項目的合法性。

3.1.2免費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和辦公所需的必備電話、看房車輛等辦公設備,免費提供售樓處、樣板間等銷售中所必備的硬件設施;同時,甲方承擔每月電話費和宣傳單及其它言行宣傳等費用。

3.1.3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費用。

3.1.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書面建議應及時給予明確答覆。

3.2乙方權利及義務

3.2.1乙方以派專案小組進駐銷售現場的形式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3.2.2乙方負責督促客户按購房合同及時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及相關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名義向客户收取費用(包括定金)。

3.2.3在項目達到入住條件時,乙方應協助完成客户的入住工作。

3.2.4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乙方員工工資、提成、住宿費等,由乙方承擔。

4、工作方式

4.1乙方應每週向甲方提供當週的銷售情況報表,每月向甲方提供當月的銷售情況分析總結,並提交市場分析報告。

4.2甲方與銷售相關的工作人員與乙方專案小組,應每週舉行一次工作例會。

4.3不定期舉行公司級別的工作會議,以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

5、違約責任

5.1因各種不可抗力致使本項目無法繼續運作時,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相應損失,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6、保密

甲乙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往來文件及相應的技術文件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告知第三方。

7、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案手續辦理完畢後終止。

8、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樣本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物業,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和要求

1. 委託項目:

①名稱: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託期限:從20_ 年 2月 1日至 20_年 3月 日。

3.委託性質:獨家代理,即代理期內夷陵區範圍內的所有銷售不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均計入乙方銷售任務。

4.甲方認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須執行。但不論合同是否延續,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結算支付乙方銷售佣金。

二、銷售價格及代理佣金結算支付

1.結算底價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作為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樓款,即納入結算範圍;佣金按元計提。

3.代理期內,簽訂買賣合同當日內甲方必須將結算之佣金支付現金或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給客户以特殊讓利的處理辦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給客户優惠時,採用誰承諾誰負責。即甲方承諾讓利部分由甲方負責,乙方仍按標準成交額計提佣金,乙方承諾則從銷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買家簽署《認購書》後悔約,其銷售收入不計入乙方的任務指標。《認購書》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其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

6. 佣金均按成交價1%進行結算。

三、甲方責任

1. 本協議書籤訂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發展商營業執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

2. 甲方負責制訂本項目銷售底價和付款方式及優惠辦法,同時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①售樓書和價格表;

②售樓須知和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

③本項目銷售進度表(截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3. 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提供的意見作出回覆。

4. 由甲方承擔其自行決定的廣告宣傳費用。

5. 負責在工作、公共關係等方面配合乙方銷售的需要。

6. 負責對乙方營銷策劃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 乙方聯繫的客户,統一由甲方為其辦理購房手續。包括簽訂購房合同和收取樓款。

9. 認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諾,保證依時將 交付使用。

四、乙方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時策劃本項目之推廣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責本項目的市場營銷策劃及推廣計劃。

2. 乙方自行設計宣傳資料,其印刷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的銷售宣傳及對客户的承諾必須是甲方認可的條款,不得誇大或欺騙客户。

4. 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管理及業務指導,並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 乙方需要尋找分銷商時,分銷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費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6. 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樓價表、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傳或承諾與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內容不符的信息,否則自行承擔其後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則甲方有權即時中止乙方銷售代理權,並對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額的1%對乙方進行罰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銷商之名義從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和損害甲方形象的違法活動。如果由於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甲方不得延誤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則,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停止銷售工作,並通過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獨自承擔由於未能承兑對客户的承諾而引起的糾紛和經濟責任。如:未能按時交樓、房屋質量有問題、面積誤差、承諾的生活服務設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種費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包括收款、簽訂《認購書》、《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應的任務,則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竭誠合作,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經過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