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訂餐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議制定,宴會細則如下:
宴會日期:20xx年xx月xx日星期五 宴會標準:4000元/桌 就餐地點:一樓大廳
開始時間:17:00 宴會桌數:x桌 宴會人數:xx人
甲方事宜:
1、甲方根據乙方消費標準,免費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設備及輔助品。一樓:舞台、音響設備(不能唱歌)、無線麥克、停車場。
2、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為乙方提供宴會時,將退還乙方全部訂金,並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不為乙方寄存或保管任何食品。
乙方事宜:
1、乙方要交納一定數額的訂金,於xx年xx月xx日通過電匯方式交納訂金 xx 元。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達到預定的桌數,將承擔未食用桌數的全額餐費(備份除外)。
3、如需燈光、線路等設施設備及其他服務,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以便提前準備。
4、在宴會舉行前一週,甲乙雙方確認相關細節。包括:菜單、酒水、佈置、時間安排等。
5、乙方佈置宴會現場時,需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現場不可使用冷煙花、碎屑物及帶殼食品。會場佈置要本着不破壞甲方裝修及整體環境的原則,如因宴會佈置造成的裝飾破損和設施設備損壞,將由乙方負責賠償。
6、宴會用餐造成的餐具破損或設施設備破損,乙方需按價賠償。
7、甲方不提倡乙方餐後食品打包,因打包食品過後食用會產生非物理反應,有食品衞生隱患,因此產生一切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同樣原因,甲方亦不支持乙方食品加工。
8、宴會用餐中午應在14:00前結束,晚上應在21:00前結束 。
9、結算當日乙方必須以現金結算,並憑訂金收據退還預訂金。
10、宴會不參與甲方的任何優惠活動。
備註:
1 、結帳時甲方收取乙方百分之十的服務費(就餐總額的百分之十)。宴會必須現金結帳,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2、上述事宜如雙方沒有疑義,簽字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內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將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賠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甲方(廣告客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網):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本合同嚴格執行廣告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及合同法有關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發佈網站廣告,有關廣告業務達成下列項目:
廣告種類________;廣告內容_________;設置位置_________;廣告面積________;廣告字數________;廣告費用_________。
二、廣告樣稿
□甲方提供;
□乙方可為甲方免費進行簡單設計及製作,如甲方有特殊設計、製作要求,可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製作,一切製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如乙方未收到甲方廣告費用,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五、乙方應在合同期限內維護甲方發佈的廣告信息。如果_________網或甲方發佈的信息受到政策變化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問題,乙方將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溝通,友好解決。如果因病毒或乙方原因而受到影響,乙方可免費延長甲方的廣告期限。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代表經認真磋商後,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聯繫和安排約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後確定),用於經營開發及,乙方接受委託。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後,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借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係。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銀行借款利息(詳見甲方與借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銀行、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
4、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銀行借款成功到達甲方帳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將借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託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萬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銀行借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借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借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本合同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協議期限
因公司業務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個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 勞務報酬
甲方將支付乙方勞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月,並依法代為扣繳個人所得税。
第三條 社會保險
甲方將不負責乙方相關社會保險金的交納。
第四條 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五條 協議的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八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九條 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規範居民養老服務,關愛老年人健康,提高社會化養老服務水平,構建和諧社區,根據協議方穩中有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甲、乙兩方就開展居民養老服務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屬的工作安排,準時上崗,不得無故缺勤;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履行服務時,應向服務對象説明原因;
2、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願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3、自覺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監督,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活動;
4、甲方應對服務項目開具清單,寫明服務內容、數量、金額,並由服務對象簽字確認;不得向服務對象索要應付服務費用之外的任何額外財物。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勞動強度;
2、根據服務對象的情況,無償服務對象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全額購買服務項目的費用;低償服務對象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承擔30%的費用,其餘費用由服務對象向服務機構支付;有償服務對象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代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聯繫服務機構、提供諮詢服務等),費用由服務對象自行向服務機構支付;
3、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對服務不好的服務機構有權終止協議;
4、服務機構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領取上個月份的服務費用,乙方負責督促低償及有償服務對象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保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三、本協議期間自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7天告知對方。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協議按照前期限自動延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服務機構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福州市倉山區福峽路40號建發花園1座201單元其中場所使用面積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20___年6月20日至20___年6月19日。
第三條:租賃用途:辦公及批發
第四條:租金(大寫)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小寫)人民幣1500元整
第五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現金支付,每月5日前交租。
第六條: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方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費用,每月1日前支付。
第七條: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其他物品。
第八條:承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允許轉租租賃的房屋。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個月以上;
(2)承租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000元以上;
(3)承租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第十條: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10天內返還房屋。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轉租造成出租房屋(場所)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出租房屋(場所)的消防、安全問題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負責跟蹤、檢查。
2、發生產權糾份由出租方負責。
3、爭議解決方式: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提交當地仲裁機關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