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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域名合作伙伴協議書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4.07K

第一篇:網站域名合作伙伴協議

網站域名合作伙伴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_________網(以下簡稱_________網)域名合作伙伴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本協議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為自己代理人的權限。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成甲方獲得了乙方的代理權,以及可以以乙方名義面對任何層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但不得對外宣稱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第二條 《_________》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中國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代理,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中國_________網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分銷合作伙伴管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約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主動提出與甲方客户(以下稱客户)建立直接的經濟關係。

3.3.2 應客户的書面要約,乙方可以與其簽訂服務合同,建立服務關係,尤其在下述情況下:客户提交了自己作為域名的所有權人的證明;客户有證據證明甲方提供的服務不能達到甲方與客户所簽訂的合同要求。沒有合同要求時,不能達到本行業一般人士認可的合理要求;客户提交了已經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書。

3.3.3 乙方不對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終止承擔任何責任,由合同簽訂一方直接向對方承擔責任。

3.3.4 乙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向該客户提供服務的所有約定自行終止。

3.3.5 乙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對甲方就該客户的服務向乙方交納的費用作如下處理: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約定,甲方未繳納的部分不再繳納;甲方已經繳納給乙方的費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佔合同約定的總服務時間的比例計算的相應費用後,作如下處理:客户書面提出請求,要求將該部分費用轉為與乙方簽訂合同中規定的應交服務費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將此費用自動轉為該服務費;客户向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同意將此費用退還甲方的,乙方將此費用退回甲方。

第四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4.1 依據規範和《_________》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4.2 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合作伙伴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 甲方成為乙方分銷合作伙伴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合作伙伴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合作伙伴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5.1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認可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認可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稱,商標,域名的用途僅限於對其分銷的產品或服務的描述,不得進行使人聯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商為乙方的任何行為。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篇:網站域名合作伙伴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_________網(以下簡稱_________網)域名合作伙伴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本協議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為自己代理人的權限。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成甲方獲得了乙方的代理權,以及可以以乙方名義面對任何層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但不得對外宣稱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第二條 《_________》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中國_________網分銷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代理,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中國_________網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_________網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合作伙伴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分銷合作伙伴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3)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萬網造成損失的,應賠償萬網相應損失。

3.1.13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户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户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對於乙方不時推出的其它域名業務,甲方應按照乙方對具體業務的要求進行交付預付款,進行在線預註冊,註冊等相應行為,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並按照規定支付款項後及時處理。相關域名註冊的具體規則參見www.net.cn和_________網針對相關域名業務推出的註冊服務條款,甲方同意按照相應規則進行域名業務並按照註冊條款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分銷合作伙伴管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約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主動提出與甲方客户(以下稱客户)建立直接的經濟關係。

3.3.2 應客户的書面要約,乙方可以與其簽訂服務合同,建立服務關係,尤其在下述情況下:客户提交了自己作為域名的所有權人的證明;客户有證據證明甲方提供的服務不能達到甲方與客户所簽訂的合同要求。沒有合同要求時,不能達到本行業一般人士認可的合理要求;客户提交了已經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書。

3.3.3 乙方不對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終止承擔任何責任,由合同簽訂一方直接向對方承擔責任。

3.3.4 乙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向該客户提供服務的所有約定自行終止。

3.3.5 乙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對甲方就該客户的服務向乙方交納的費用作如下處理: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約定,甲方未繳納的部分不再繳納;甲方已經繳納給乙方的費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佔合同約定的總服務時間的比例計算的相應費用後,作如下處理:客户書面提出請求,要求將該部分費用轉為與乙方簽訂合同中規定的應交服務費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將此費用自動轉為該服務費;客户向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同意將此費用退還甲方的,乙方將此費用退回甲方。

第四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4.1 依據規範和《_________》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4.2 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合作伙伴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 甲方成為乙方分銷合作伙伴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合作伙伴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合作伙伴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5.1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認可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認可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稱,商標,域名的用途僅限於對其分銷的產品或服務的描述,不得進行使人聯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商為乙方的任何行為。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關於針對北京萬網域名合作伙伴協議

standard-ymhb002-20140102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北京萬網域名合作伙伴協議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 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傳 真:

聯 系 人:網 址:

開户銀行及帳號: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北京萬網誌成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文佳

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09號高盛大廈25樓b座郵政編碼:510620

聯繫電話:020-22380808傳真:020-38795152

開户銀行:招商銀行廣州體育西路支行帳號:2580268210002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中國萬網分銷合作伙伴體系和管理規範20140101》(以下簡稱

規範)的有關規定(即萬網分銷合作伙伴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萬網分銷合作伙伴,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萬網(以下簡稱萬

網)域名合作伙伴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

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本協議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為自己代理人的權限。本協

議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成甲方獲得了乙方的代理權,以及可以以乙方名義面對任何層面的客户。

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

品質,但不得對外宣稱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

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萬網分銷合作伙伴"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

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業務(以上分銷業務項目依據《中國萬網分銷合作

夥伴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中國萬網分銷合作伙伴體系與管理規範20140101》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萬網分銷

合作伙伴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

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

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1-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

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

的對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

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

提交保證金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

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

協議及分銷合作伙伴規範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十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

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分銷合作伙伴規範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

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中國萬網分銷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代理”、某級

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

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創聯""萬網""中國萬網"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

得出現"創聯""萬網"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

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代理或其他

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

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萬網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

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

合作伙伴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

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

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分銷合作伙伴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 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 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

給萬網造成損失的,應賠償萬網相應損失。

3-1-13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

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户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

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户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

不與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

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

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對於乙方不

時推出的其它域名業務,甲方應按照乙方對具體業務的要求進行交付預付款、保證金、進行在線預註冊、註冊等相應行為,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並按照規定支付款項後及時處理。相關域名註冊的具體規則參見和萬網針對相關域名業務推出的註冊服務條款,甲方同意按照相應規則進行域名業務並按照註冊條款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分銷合作伙伴管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中國萬網分銷項目與價格體系20140501》和《中國萬網分銷合作伙伴體系與管理規範20140101》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約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主動提出與甲方客户(以下稱“客户”)建立直接的經濟關係。 3-3-2應客户的書面要約,乙方可以與其簽訂服務合同,建立服務關係,尤其在下述情況下:

1、 客户提交了自己作為域名的所有權人的證明;

2、 客户有證據證明甲方提供的服務不能達到甲方與客户所簽訂的合同要求。沒有合同要

求時,不能達到本行業一般人士認可的合理要求;

3、 客户提交了已經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書。

3-3-3 乙方不對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終止承擔任何責任,由合同簽訂一方直接向對方承擔責任。

3-3-4 乙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向該客户提供服務的所有約定自行終止。

3-3-5乙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對甲方就該客户的服務向乙方交納的費用作如下處理:

1、 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約定,甲方未繳納的部分不再繳納;

2、 甲方已經繳納給乙方的費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佔合同約定的總服務

時間的比例計算的相應費用後,作如下處理:

(1) 客户書面提出請求,要求將該部分費用轉為與乙方簽訂合同中規定的應交服務

費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將此費用自動轉為該服務費;

(2) 客户向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同意將此費用退還甲方的,乙方將此費用退回甲

方。

第四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4-1依據規範和《中國萬網分銷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合作伙伴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 甲方成為乙方分銷合作伙伴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合作伙伴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合作伙伴

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 _--月 __日 。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認可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認可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稱、商標、域名的用途僅限於對其分銷的產品或服務的描述,不得進行使人聯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商為乙方的任何行為。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

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年月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北京。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第四篇:合作伙伴框架協議書

合作伙伴框架協議書

甲方:乙方:

甲方因企業經營發展需要,以及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目錄手冊及其相關傳媒製品等宣傳業務的綜合能力承諾,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利雙贏、優勢互補的原則,就雙方結成長期合作伙伴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基本原則

1、甲乙雙方均承諾在長期合作中,相互理解、尊重和支持合作方的企業理念、管理制度和運作模式,並予以遵守。

2、甲乙雙方均認同對方為自己在上述業務上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並可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優先標識合作方的企業標誌或文字鏈接(至合作方的官方網站),但在其他商業場合引用時應取得對方的同意。

3、甲乙雙方均瞭解本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均有權與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為第一優先合作方。

二、業務準則

1、甲乙雙方均瞭解,業務合作期間,雙方密切配合協作的重要性,以完成項目業務為第一目標,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終止已進行業務項目的繼續進行至完成。因其中一方原因引起的業務項目終止或延期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補償。

2、甲乙雙方均保證,必須尊重合作方的商業祕密、圖文版權及知識產權等信息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均不得擅自將信息挪用於非授權業務合作場合;將信息用於其他非授權的盈利場合,或為第三方取得的行為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

3、甲乙雙方均同意,對於不可調解的侵權行為,侵權方應賠償被侵權方的損害賠償金不低於叁萬元人民幣。實際損失或業務合同另有規定且高於此金額的,按高的金額方式執行。

4、甲乙雙方均同意,乙方在製作過程中,對其形成的作品擁有所有權;當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金額後,其所有權即全部轉歸甲方所有,且乙方確保甲方取得的所有權不受第三方侵權追責或追償,如由此造成的第三方侵權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甲乙雙方均確定,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且優於正式合同條款。

三、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叁年,自2014年7月28日起到2014年7月28日止,到期雙方可協商續簽。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第五篇:與合作伙伴協議書

協議書

甲方:劉蓓蓓

乙方:明智企劃(寧波)有限公司

為體現明智企劃(寧波)有限公司保證和維護合作伙伴合法權益的精神,協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如下

甲方義務:

甲方負責由新(大學生)精英俱樂部主辦的《青年生活寶典》的部分贊助工作,贊助所得按《青年生活寶典》贊助附件二獲得提成。

乙方義務:

當甲方完成與贊助商《青年生活寶典》的部分贊助工作後,所取得的贊助費用除税費外,其他部分按《青年生活寶典》贊助附件二給予甲方提成。

甲方:乙方: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