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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代銷合作協議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5.79K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作為乙方授權夥伴經銷相關產品的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產品代銷合作協議

1. 合作方式及期限

1.1 乙方授權甲方在其運營的微店或公號平台發佈本協議項下產品的銷售信息,甲方代為歸集相應銷售價款,並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根據甲方提供的客户訂單發貨,並提供售後服務。

1.2 本協議合作期限為 年 月日到 年 月 日。如雙方需要續約,應在期滿前30天內續簽本協議。如雙方未能就繼續合作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則本協議在期滿時終止。

2. 產品

2.1 甲方在本銷售活動中銷售的“產品”是指如下商品或服務(服務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

乙方為甲方提供乙方產品的完整信息,包括商品圖片、商品具體描述等信息,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在其渠道發佈並進行銷售,甲方按實際銷售數量與乙方結算。前述產品及產品包裝、封面均由乙方設計、製作,並且乙方保證產品及產品的包裝、封面,以及提供給甲方用於宣傳的圖片等均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2.2 若乙方非直接品牌方,則需要乙方提供品牌方的銷售或代理授權書,以及一切關於產品可售賣及檢驗報告等資質。

3. 價格

3.1 圖書明細及供貨價格詳見附件報價單(或另行簽訂)。如新增書品,雙方另行商定具體供貨價格。

3.2乙方供給甲方圖書的價格應公平、合理。

4. 發貨

4.1 甲方負責統計在其渠道及平台下本協議所涉產品的每日銷量,由甲方指定聯繫人於次日下午14:00向乙方指定聯繫人發送發貨清單(含客户姓名、電話、收貨地址、購買產品、購買數量、訂單號、訂單金額等)。

指定聯繫人

姓名

手機

甲方聯繫人

劉霖宏

17758205671

4.2乙方指定聯繫人需要在收到甲方發貨清單後48小時內完成發貨,並將發貨清單(含甲方提供的訂單號、客户姓名、電話、收貨地址、發貨產品、發貨數量、快遞公司、快遞單號)發送至甲方指定聯繫人。當天提供的物流單號在5天內,需要出現物流攬件信息,不得虛假髮貨。

4.3若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按前款要求完成發貨,每延遲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延遲發貨貨物對應價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4.4 乙方產品的退換貨標準、售後服務及時限:

條款描述

時限

備註

退貨

對於因貨品質量問題產生退貨的情況,可以在時限內退貨

客户收到產品7天內

郵費由乙方承擔

換貨

對於因貨品款式等不滿意的情況,可以在時限內換貨

客户收到產品7天內

郵費由客户承擔

運輸導致退換

因乙方寄出的產品質量問題或中途運輸過程損壞導致客户要求退換

客户提出要求2個工作日內

郵費由乙方承擔

4.5對於甲方客户關於如何在甲方平台上進行購買等售前信息的諮詢,以及物流信息、退換貨服務諮詢由甲方客服提供,乙方提供專人向甲方對接產品問題諮詢、售後等相關服務。

接口人姓名: 聯繫方式:

5. 費用結算及支付

5.1 甲方自行向消費者收取貨款,甲、乙雙方之間結算週期為自然月。當月貨款甲乙雙方於次月的5日前辦理結算,並簽署書面結算單,甲方應於簽署結算單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結算款。

5.2 本協議終止時,雙方應在終止後10日內對未結算的銷售數據和銷售額進行確認,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後簽署結算單,甲方於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結算款。

5.3如銷售是團購活動,雙方則按照以下方式結算:

在團購活動結束之後15天內,甲乙雙方核對訂單並對貨款及相關費用進行結算,完成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結算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如有售後問題未解決,其對應貨款在售後問題解決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算並一次性支付。

5.5 乙方銀行賬户信息:

銀行賬户:

公司名稱:

開户銀行:

6.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在推廣乙方產品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遵守知識產權的法律規定,維護乙方的利益和形象。

6.2 甲方有義務向客户推廣宣傳本協議約定的產品。

6.3 甲方在合作期間,甲方應負責維護客户。

6.4 甲方的推廣方式及內容須經過乙方書面確認,甲方不得作任何虛假陳述或承諾,不得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5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產品供貨價格數據、資料等擅自透露給第三方;如有違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貨款20%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負責本批貨物的發貨及售後服務事宜,乙方保證不在產品運輸包裝、外包裝以及產品的包裝處出現與該商品無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或其它方商業機構名稱、公眾號名稱、二維碼、網絡或線下店鋪名、互聯網地址等)。

7.2 乙方發貨應確保及時、準確,若出現錯發、漏發的,乙方應負責換貨、補發。

7.3 乙方保證乙方為行政管理機關批准登記的企業,具備履行本協議的資格、相關條款、提供其所提供服務的相關的合法資質和資金能力,其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並提供相應資質證明。

7.4 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在市場、銷售、客户服務等方面提供及時必要的協助並向甲方提供產品及宣傳資料、對甲方客户羣定製的產品價格策略等服務。

7.5 乙方需保障活動商品的質量、庫存、物流安排、客户服務質量,提供標準服務。

7.6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與甲方辦理結算,甲方應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結算款,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 違約責任

8.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發生了違約行為,另一方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其糾正。如若違約一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所受到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律師費、保全費、訴訟費等。

8.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款,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以應付未付款項為基數,按照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付款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按照雙方已產生貨款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因甲方逾期付款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不可抗力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如遭遇不可抗力時間,包括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擊、颱風、旋風、疫病、爆炸、機械事故、戰爭、**、制裁、疫情、快遞爆倉或政府的政策性行為等,無法按約履行本協議,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原因的書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達另一方,以減少損失。

10. 其他

10.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甲、乙雙方之間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解釋與適用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2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補充、變更、解除等事宜,雙方均可進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