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兼職營銷工程師崗位及職責。
2、乙方負責甲方在武漢市市區內的市場營銷、產品售前服務、項目實施等工作,並全力協助項目(單)的回款。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實行靈活的工作方式,不限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乙方只須及時上報進行兼職工作的情況,保證在一個月內至少有十個工作日進行兼職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要的產品光盤、推廣資料。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獎勵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回款情況,分月計提、結算乙方工作報酬。工作報酬計算辦法:當月已回款的實際銷售額×50%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回款情況,分月進行獎勵。獎勵計算辦法:當月已回款的實際銷售額×獎勵係數
獎勵係數:
在一個月內完成一個項目(單)或銷售額達1800元以上,且收回全部款項,獎勵係數為5%;
在一個月內完成兩個項目(單)或銷售額達3600元以上,且收回1800元以上款項,獎勵係數為7%;
在一個月內完成兩個項目(單)或銷售額達3600元以上,且收回全部款項,獎勵係數為10%。
3、乙方業績特別突出或年度累計銷售額達5萬元的另行專項獎勵。
4、甲方應在按月結算後及時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及獎勵,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第五條 工作紀律、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工作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
住所:
乙方(受聘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所在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工作內容: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以下各項工作任務:
工作地點為**** 。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時起至 止,但在此期間乙方工作任務完成的,則至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時聘用期限自動終止。
三、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鑑於乙方同時與 (以下簡稱工作單位)存在正式勞動關係即在甲方單位工作為兼職,乙方保證其在甲方單位兼職不會影響其本職工作。若因乙方兼職造成其工作單位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乙方任職的工作單位索賠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償。
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約定工時制度,即乙方應當根據完成工作任務需要利用及甲方要求安排其工作時間。
四、報酬、福利待遇:
乙方同意在甲方兼職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報酬,其報酬已包含在乙方工作單位支付給乙方的薪資中,若乙方與其工作單位之間發生勞動報酬糾紛的,不影響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
五、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無需為乙方繳納或辦理任何社會保險(包括但不限於退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2、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所需醫療費、生活費、營養費、撫卹金等由社會醫療保險、乙方工作單位承擔或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上述任何費用;
3、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患疾病的,所需醫藥費等由社會醫療保險承擔,不足部分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認真閲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政策制訂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應遵守上述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的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八、合同的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最新兼職協議書範本最新兼職協議書範本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7日通知對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若乙方與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則本合同即終止。
4、本合同無論因何原因終止,甲方均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九、違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副本 壹 份。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根據中心發展及教學的需要,結合實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聘請乙方擔任 課程的教學工作。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 課程 元/課時; 課程 元/課時的標準間向乙方支付工資,每十次結算,在乙方教學過程中,學生人數每增加一名,甲方向乙方給付 元作為獎勵。(但最少人數不得低於 名),如有乙方介紹過來,每人所交第一次學費當中提成10%。
2、開學前向乙方提供授課計劃,上課時間,學生點花名冊,課程教學大綱、教學音樂及其它教學所需材料。並每週義務的對乙方進行輔導培訓,並提供乙方每年當中有進修機會(學雜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進度,平時上課情況進行調查,從而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乙方無正當理由應聽取甲方的建議。
三、乙方職責:
1、應經常主動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繫,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生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可提出意見或建議。
2、維持課堂紀律正常的教學秩序。對缺勤的學生以適當的安排時間補習,對學生如有突發意外情況的,乙方應及時和本中心負責人或家長聯繫並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3、乙方發生特殊事由不能按時間上課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事後由甲方安排乙方給學生上課。反之,甲方如因故停課,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中心有權扣留乙方的定金工資。
1、在中心做兼職舞蹈老師的同時,不應在其它舞蹈學校或健身房、培訓點兼職或全職教學。
2、在工作期間,非自然因素曠課的,每次給予100元人民幣處罰。
3、甲方因未及時發放課酬(工資)或未按約定提供必要的教學設備、設施,乙方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本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原因想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反之,甲方想解除合同,也應提前30日通告乙方,如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10次課的酬薪。雙方達成一致,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甲方: 企業註冊號:乙方: 身份證號:根據琴社發展及教學的需要,結合實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20xx 年 日至月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課程的教學工作。
一、甲方職責:
1.甲方按每節課的如有乙方介紹過來,每人所交第一次學費中提成10%
2.每期班開課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課時間表、學生花名冊,課程教學大綱、教學音樂及其他教學所需材料。
3.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平時教學檢查、學期(年)考核。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主要檢查教學進度、教案、作業佈置及批改和平時上課情況。進行聽課和教學測評,對教學效果差,學生意見大的予以辭退。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應經常主動與中心負責人聯繫,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日常教學評價,及時放映學生的學習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可提出意見或建議。
2.維持課堂紀律正常的教學秩序。對缺.勤的學生以適當的安排時間補習,對學生突發意外情況的,乙方應及時和中心負責人或家長聯繫並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3.乙方發生特殊事由不能按時間上課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事後由甲方安排乙方給學生上課。反之,甲方如因故停課,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乙方因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守課堂教學常規,認真備課,按時完成教務處規定課程的講授、指導、批改等教學任務。
5.按時報送學生成績。
6.禁止無故停課,原則上不得調課,確因故需停課或調課,必須經教務處同意後,方可辦理。
7.如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需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教務處,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才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師,扣除定金及當月工資作為違約賠償。
8.乙方在甲方任課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9.乙方在甲方任課期間,期間一切安全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10.關於樂器方面乙方有義務為琴社銷售,宣傳及維修。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中心有權扣留乙方的定金工資。
1.講課無教案或不按照授課計劃進行授課
2.上課遲到、早退、缺勤或隨意離開課堂。
3.不履行手續,擅自調課、停課。
4.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教學中心規章制度。
5.私下給琴社學生授課或是私下帶走琴社學生授課。
6.私下銷售有關培訓類的一些樂器,教材及配件給琴社學生。
7.向學生推薦或帶領學生去琴社以外的琴行。
8.在工作期間,非自然因素曠課的,每次給予100元人民幣處罰。
9.甲方因未及時發放課酬(工資)或未按約定提供必要的教學設備、設施,乙方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四、本合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原因想解除合同,須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反之,甲方想解除合同,也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告乙方,如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乙方當月課費一倍的費用。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籤 約 時 間:20xx年月日籤 約 時 間:20xx年月日
甲 方: xxx中學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址 :
聯繫方式:
畢業學校:
甲方為麻城市教育局直屬的公辦的普通高級中學,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為其臨時代課教師。聘期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在聘期間,雙方遵守如下協議:
1、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學校管理。
2、對於借聘教師能夠勝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的,實行月薪制,工資隔月發放,基本工資: 本科學歷670元/月,專科學歷600元 /月,另外,健康保險,勞動保險,衞生津貼等所有相 關社會保險(無論本科還是專科)共計370元/月,與工資一同發放。班主任津貼每月200元左右,課時工資300元左右另計。其中班主任津貼和課時工資根據管理效果和工作總量等數據發放。
3、學校實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學校只給予300元/月的生活費,若參與工作另計。福利待遇與在編教師同等對待。
4、若工作嚴重失職或不能勝任,學校可予提前辭退。
5、受聘教師簽訂協議時,必須預交800—1000元履約金,在我校工作一個月以後憑收費收據退還。同時,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英語考試等級證等,並且留存其複印件;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交出書面申請,否則扣發兩個月工資。
6.此合同一式兩份,受聘教師與學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受聘教師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聘人員):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簽定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共同信守本合同條款。
一、工作內容:圖紙所設計的工程內容。
二、甲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圖紙及相應的辦公設備。
2、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應予以協助和配合並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三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並接受甲方的考核,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範,施工圖紙和有關部門的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和工作驗收,對工作質量進行科學管理,規範操作並及時和項目其它組成人員緊密聯繫,認真對本項目部出現的有關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問題及時提出糾正,防止返工式質量問題的發生。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按施工進度及時完成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
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及提出的要求。
四、工資結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工資:試用期為一個月,月薪5000元,試用期滿6000元/月。
五、爭議解決方式:
①雙方協商解決。
②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儋州應用生物技術淨化養殖青蟹項目技術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作為該項目的技術專家。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時限:
甲方聘用乙方時限為一年,即從20 年一月份至20 年十二月份為止。
二、工資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工資為每月貳仟伍佰 元(¥2500.00 元),並一次性預付一年工資,共叁萬 元整(¥30000.00 元)。
三、甲方義務
1、根據項目需要邀請技術專家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並按合作社有關規定發給補助/報酬。
2、向乙方提供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方便。
3、甲方邀請乙方參加項目實施活動時,按每月發放 元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
凡在參加甲方的項目實施工作,發生意外傷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險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乙方未辦理保險,則一切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義務
1、遵守甲方相關管理程序的規定。
2、甲方安排項目實施的技術管理工作時一般能保證參加,如無特殊情況累計二次不能按任務書執行審核任務,則視為不願意參加甲方的項目實施工作,不再安排技術管理工作與任務。
3、本人同意項目實施中發生意外時,按協議第一項中的第3條執行。
4、甲方的經營、管理及技術信息和客户情況均屬甲方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技術專家(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 方: 麻城市第五中學 (簽章)
法人代表: 周堯冠
地 址: 湖北省麻城市黃土崗鎮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址 :
聯繫方式:
畢業學校:專 業學歷學位
甲方為麻城市教育局直屬的公辦的普通高級中學,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為其臨時代課教師。聘期自200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聘期間,雙方遵守如下協議:
1、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學校管理。
2、對於借聘教師能夠勝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的,實行月薪制,工資隔月發放,基本工資:
本科學歷670元/月,專科學歷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險,勞動保險,衞生津貼等所有相 關社會保險(無論本科還是專科)共計370元/月,與工資一同發放。
班主任津貼每月200元左右,課時工資300元左右另計。其中班主任津貼和課時工資根據管理效果和工作總量等數據發放。
3、學校實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學校只給予300元/月的生活費,若參與工作另計。福利待遇與在編教師同等對待。
4、若工作嚴重失職或不能勝任,學校可予提前辭退。
5、受聘教師簽訂協議時,必須預交800—1000元履約金,在我校工作一個月以後憑收費收據退還。同時,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英語考試等級證等,並且留存其複印件;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交出書面申請,否則扣發兩個月工資。
6、此合同一式兩份,受聘教師與學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 受聘教師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