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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費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8W

勞務費合同多篇

勞務費合同 篇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X)

(1)乙方委託甲方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X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X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

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費合同 篇二

電 話:

地 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 話:

地 址: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於

將當 (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税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勞務費合同 篇三

關鍵詞: 計價人工費,市場人工費,差異,匹配措施

中圖分類號: F224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作為建安造價組成之一的人工費近十餘年來一直維持上漲的勢頭,北京工程造價信息作為發承包方計取人工費(以下簡稱計價人工費)的主要價格參考依據,其公佈的造價信息建築工程人工費2006年平均工日單價為41元,2013年7月份已達到95元/工日,翻了兩番。

與此同時,建築市場的勞務價格(簡稱市場人工費)也是一路狂飆,從2006年普通務工人員日工資50-60元,漲至現在的100-200,甚至更多。

計價人工費和市場人工費都在上漲,但一個現象出現了,作為建築業夾心層的建築施工企業認為其人工費嚴重虧損,人工費收入大幅度低於其對勞務企業的支出,從而也導致北京市場上幾乎每個工程人工費結算都會有分歧產生,甚至發生糾紛進而訴諸法律。儘管造價主管部門也參考勞務市場行情逐月更新、公佈工日信息單價,供發承包參考,然而建築施工企業反映的人工費虧損的現象卻始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本人在建築施工總包企業從事造價管理十餘年,也深受這種現象困擾,同時這種現象也對建築市場秩序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經過對工程計價人工費及市場人工費調研對比發現二者之間在涵蓋內容、計價方式等均存在差異,不能簡單對數據進行表面對比。要想有效對比,必須要消除二者差異使之有效匹配。本人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及個人理解,就目前建築市場人工費的現狀、造成人工費差異的原因及解決的措施作簡要闡述,供大家參考。

一、計價人工費與市場人工費間的差異及形成原因

1、涵蓋內容不同

計價人工費:依據現行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佈的“2012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定額》”的描述,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人工單價包括基本工資、輔助工資、工資性質津貼、交通補助和勞動保護費”。由此可見計價依據中的人工費僅指一線施工工人的施工所得。

市場人工費:普遍認為是建築施工企業與勞務企業就承包某項工程確定的人工費,一般等於Σ(綜合單價*工程量)。由於現在勞務單位都是企業化管理,必然要發生一定的管理費,還要按國家規定給企業職工繳納基本的社會保險費用,此外還有勞務企業的利潤和各級包工頭的盈利,以上各項費用也相應含在了合同單價裏,可見這個市場人工費既包括支付給一線施工工人的工資所得還包括付給勞務企業的管理費、規費及應得的利潤,是勞務企業及一線工人的合計所得。而對於與計價人工費相對應的一線工人的工資所得,工程實踐中往往只有勞務企業掌握,建築施工企業不容易獲得準確信息。

通過對比,發現二者之間涵蓋內容的差異點在於勞務企業不直接製造產品而參與管理的人員如項目經理、技術主管、質量主管及勞務企業組織層的管理費用、規費費用,含在了市場人工費裏。那計價定額裏有沒有考慮這筆費用呢? 讓我們看下2012計價依據對有關費用的描述: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的費用”;規費是指“1、社會保險費2、住房公積金”;利潤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從字面理解,此三項中的兩項均表明是建築安裝施工企業所得,至於是否包含勞務企業的相應費用並未明確説明。因此造成計價人工費與支出人工費在涵蓋內容上無法有效匹配,更無從分析盈虧。

2、依據的作業模式及計量單位不同

計價依據人工費是由工日數量乘造價信息工日單價確定的。依據2012計價依據説明,工日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條件下,根據目前本市企業的裝備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藝、合理的勞動組織條件測定的,8小時為1個工日單位,包含基本用工、超運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工日不分列工種和技術等級,為綜合工日。工日單價僅區分建築、裝飾、安裝、市政等分別列項,每一個專業對應一個綜合工日單價,未區分工種和技術等級。

而市場人工費的計量卻存在兩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建築施工總包企業與勞務企業之間的計量,一般施工內容不同計量方式也不同,如主體結構勞務施工一般為建築面積綜合單價包乾,裝飾一般既可採取建築面積綜合單價、工日單價也可採取工程量包乾單價。第二層次為勞務企業與施工班組之間的單價計量方式,一般有日工資和工程量包乾單價兩種。

按日工資計量時,勞務工人的實際工作時間通常超過八小時,一般為10-12小時,該勞務人員的勞務所得=日工資單價*天數。壯工(技術水平低的工種,如搬運工、水泥工)多采用日工資計量。

工程量包乾單價是指完成單位工程量的勞務單價,該項承包內容的人工費=工程量包乾單價*工程量。包乾工程量單價是指完成一個單位成品的人工費,這個成品可以是包含多個施工內容和工序的。如砌築1立方米加氣塊牆勞務包乾單價為340元/立方米,單價包含的工作內容為搬運、砌築砌塊、植筋、構造柱及圈過樑的鋼筋、混凝土、模板施工等。這個單價不再考慮工作時間的長短,僅按達到規定質量的成品量計量,因此多幹多得,一定程度上促使工效提高,即完成單位產品的工日消耗量會較計價定額低。而對應的收入卻需要分別套用砌塊子目、構造柱混凝土子目、模板支拆子目、鋼筋制安子目計取人工費後彙總才和市場價砌築人工費包含的內容一致。

可見計價定額分析的工日消耗量、參考的作業模式均跟工程實際不同。

二、使二者儘量匹配的措施

1、在現有計價模式下可採取的措施

市場化經濟體制下,應以市場為導向,計價依據是服務於市場的工具,是規範和統一計價規則的依據,因此應該完善計價依據費用的設置使之儘量同市場計價口徑匹配。

針對市場人工費包含勞務企業管理費、規費的情況,應該在2012計價依據會考慮此部分費用。此前北京市2001年預算定額編制中,就考慮了單獨勞務分包時的管理費分割,即按照人工費的26%計取。可是此費用的測算依據不足、費用組成明細不清晰、費用歸屬不明,仍然缺乏實際操作價值。

個人認為可以經廣泛而嚴密的費用測算工作,科學地編制出適合本地市場勞務企業的管理費、規費、利潤費用明細和費率,並將其包含在計價依據相應的企業管理費、規費、利潤中,同時明確勞務企業佔的比例以便在投標測算及竣工結算時參考。

2、未來可以嘗試並完善的措施

(1)增加多樣化的人工計價模式

可以借鑑市場人工費中的工程量包乾單價方式,在計價定額中增加相對應的人工清單單價,實行人工費用清單制,一個清單項可以根據施工組織情況包含一項或若干項施工內容,但只填列一個綜合人工單價,不再是由工日數量*工日單價得出人工費。造價主管部門可以同口徑在造價信息上公佈相應的市場變化情況,以便過程中可以參考調價。

此方式最大的優勢是在於其與市場人工費計價方式一致,具有普遍性,可以使上游(建築企業與業主)、下游(建築企業和勞務企業)勞務費結算支付成為同一口徑;可以使各個不同工程在同樣分項施工內容中使用同樣的價格信息;可以使建築企業在第一時間測算出預計收入並判斷出風險,從而與建設方之間減少分歧;長遠看更可以建立勞務價格數據庫,並可以實現數據庫及時更新和完善,從而促使勞務費用結算逐步透明化、及時化和可溯化,為勞務市場的健康運營奠定基礎。

(2)搭建建設方、施工企業、勞務企業間統一的人工費價格平台

通過對計價定額人工費及市場人工費形成的過程發現建築施工企業與建設方確定的人工費是依據定額工日消耗量和信息價,而施工企業與勞務企業之間的人工費是依據市場形成的價格。作為建築市場主體的三者之間並無統一的價格確認平台。

儘管造價主管部門公佈的信息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勞務市場的價格變化,但由於建築勞務是個複雜的商品,它隨時間、地點、季節、供需關係、結構類型、難易程度的不同,價格也會有差異,因此造價信息每月公佈的一個綜合工日價格很難完全真實反映市場行情。因此要想達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勞務費差異問題必須要搭建一個三方都認可的平台,能反映真實的市場人工費價格,為三者找到一個契合點。

既然説建築勞務是商品,雖然這個商品的價格組成、受影響因素更為複雜,必然遵循市場形成價格的規律,只有充分競爭才能得到反映市場價真實情況的價格。能達到充分競爭的有效方法就是在全市範圍內通過招投標機制確定勞務價格,達到市場形成勞務價格的目的。即要求超過一定金額的勞務工程必須在政府指定的招標機構處公開招標並公示,招標價格確定後由造價處收集相關信息並在指定網站或者造價信息上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公佈,具體公佈內容要包括勞務種類、承包方式、中標價格及對應的結構類型、施工內容、工日含量、質量等級、地點、工期、付款等信息。公佈的工程勞務種類要儘可能齊全、完整、有延續性。

這是一個巨大的工程,為了保證能落實實施,必須要有政策的支持,造價主管部門可以發文強調“施工過程中,人工費可以參考勞務招標市場價公佈的價格進行調整”。此外,還應該發揮協會的作用,進一步做好市場價格的採集、整理、歸納和工作,為招標市場價的合理性提供支持。

結論:隨着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工單價的上漲仍是必然趨勢。為了規範管理,勞務分包模式也仍然會是政府倡導的主流做法,解決計價人工費與市場人工費之間的差異問題刻不容緩。政府在完善現有計價依據的同時,可通過加強造價信息化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完善勞務價格查詢系統,並使之指導勞務市場計價,達到計價人工費與市場人工費之間的基本匹配,使建築市場計價更規範、公平及透明。

參考文獻

[1] 京建法【2013】7號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執行2012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定額〉的規定》的通知

勞務費合同 篇四

勞務承包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甲方後勤勞務服務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後勤勞務保障的有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勞務服務承包合同:

第二章 承包合同內容

第二條 乙方有償為甲方提供後勤勞務服務(包括甲方縣支行及網點的後勤勞務服務)。

第三條 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範圍及內容。

(一)負責提供甲方業務及公務所需用車駕駛勞務服務。

(二)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門衞、清潔衞生勞務服務。

(三)負責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勞務服務。

(四)負責提供甲方所需業務憑證傳遞勞務服務。

(五)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電能線路維護及勤雜工勞務服務。

(六)負責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後勤保障的勞務服務。

第三章 服務費用和結算方式

第四條 勞務承包費用標準

根據甲方後勤服務所需勞務人員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以實際結算為準,詳見甲方提供的費用清單),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含:勞務人員工資、單位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金【按實際數計算】、乙方的服務管理費【管理費每人每月按100元計算】。工傷保險金每年七年級次性甲方給乙方付清,新增人員甲方給乙方一次性支付勞務中介費每人100元。

第五條 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按月收取服務承包費用的税務發票提供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和費用清單後,在10日之內將當月的服務承包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節假日順延)。

(二)甲方給乙方支付的服務承包費以轉賬方式劃入乙方帳户。

(三)本承包合同簽定生效後,甲方從2014年1月份起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給乙方支付服務承包費用。

第四章 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一)乙方的組織機構是依法設立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和相關法律責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經營許可證和有關部門及簽證機關批准從事勞務的資質證明文件。

(三)乙方具備與承擔勞務服務相關責任的資質和賠付能力。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隨時向乙方通報服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服務的意見。對提供服務的勞務人員進行管理和年度約束,若發現有不稱職人員或違反約定服務事項的,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稱職勞務人員。

(二)為進行後勤服務的勞務工提供安全生產和工作的場所(不含食宿在內),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退出服務時完好歸還工具),維護和保障勞務工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本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給乙方支付後勤服務承包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對危及勞務人員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有權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並要求甲方立即糾正。

(二) 乙方的勞務人員對甲方違反安全要求和規定的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勞務工有權拒絕執行和向乙方反應情況,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糾改意見,甲方不進行糾改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反應情況,直至終結合同。

(三) 乙方的勞務人員因工作不負責任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務工當事人要負責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協助處理。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退回勞務工和要求勞務工給予相應賠償。

(四)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與指派到甲方服務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僱傭關係,全面負責協調與勞務工的勞動爭議,依法維護甲方和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五) 勞務工在甲方提供的崗位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等事故的處理,由乙方與甲方參照《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社會醫療保險等有關規定協商妥善處理。

(六) 乙方要給在甲方提供服務工作的勞務人員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金(向甲方提供繳納憑證複印件)。

(七) 乙方指派的勞務人員要愛護甲方提供的勞動工具和工作所需的設備,按規定對勞動工具和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對因不愛惜和違規操作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勞務工當事人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 勞務工在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者有違法行為和問題的,甲方有權隨時將該勞務工退回乙方,對此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 勞務工失職和違規操作造成身體傷殘的,一切責任由勞務工自負。

(三) 勞務工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僱傭關係的,發生勞動爭議後是勞務人員與乙方之間的爭議,應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因勞動爭議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和勞務工承包。

(四) 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因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被受傷致殘的,由甲乙方雙方共同負責協調處理好有關事宜,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無失職和違規操作行為而發生意外事故被受傷致殘的,由乙方出面按《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全權負責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積極配合。

(六) 勞務工在崗位工作期間以外發生的傷亡事故,均由勞務工自負,與甲乙雙方無關。

(七) 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如逾期未支付勞務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當月支付勞務服務費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 在甲乙雙方服務承包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遇機構撤銷、企業改制裁員等不可抗力的情況,甲方需要將勞務工退回乙方的,從甲方退回之月起(當月照支付)按實際退回人數每人多支付給乙方一個月的服務承包費用(按總費用的人均費用標準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書面協議)之前,不得將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及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行使和履行。若任何一方違約轉讓,本勞務合同立即終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自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承包合同經甲方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要自覺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都要經過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書面意見,任何一方單方面的變更和解除合同都是無效的。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不論哪一方出現致使本承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時,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書面《解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書》,甲乙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甲方若需要乙方繼續提供勞務服務時,雙方在本承包合同期滿時重新簽訂勞務服務承包合同。若終止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終止方應提前30日內告知對方,提醒對方做好有關方面的準備工作,若未提前告知對方,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順延一個月。

第七章 甲乙雙方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 因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內容的履行所引起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和解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解決。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章 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承包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承包甲方 包裝、裝車、回料、散裝糸統、設備、環境衞生等 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項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勞務承包項目:包裝、裝車、回料、散裝糸統、設備、安全管理、環境衞生等。

二、承包期限: 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

三、承包費用: 包裝、裝車以每月實際包裝量每盹2.92元/噸結算勞務費,回料每月4800元,散灰裝車按每月3200元。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工作,甲方以現金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

五、甲方提供條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六、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

(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發生的勞務糾紛、由於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造成的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

1;每天根據公司發貨室提供的裝票據、噸位、品種庫號等由包裝負責人安排包裝人員進行包裝,嚴禁混包、漏包、多裝、少裝,所裝貨物必須碼放規範、整齊;嚴禁無票裝車或先裝車後開票的現象發生。每日由包裝負責人對包裝稱重系統進行校驗,確保袋重合格。

2;包裝物由包裝負責人到分廠領用,每次領用後辦理出庫手續,並建立台帳,每日據實核對包裝物的使用量和破損數量,每月底根據袋裝水泥產品的實際發出數、破損袋數與領用數進行核對,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包負責人在每天包裝工作完成後,必須將發貨票椐統計彙總後交到分廠核算員處登記保管。

4;實行包乾工資,包裝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廷每日包裝量,必須嚴格按每日公司發貨室開出的數量足額包裝。以上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勻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於承包費總額的10%扣減當月承包費。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設備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

九、未盡事宜: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財務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承包合同範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投資控股的清鎮紅楓榮程物流有限責任公司80萬立方商品混凝土生產線及20萬立方標準廠房場平工程內部勞務承包達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清鎮紅楓榮程物流有限責任公司80萬立方商品混凝土生產線及20萬立方標準廠房場平工程

(二) 工程地點:清鎮站街經開區

(三) 工程內容:爆破、挖裝

(四) 工程方量:此標段挖方總量約 萬立方米(以施工圖紙紅線範圍內實際測量為準)。

二、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日曆天 天。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管理情況、施工檢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三、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四、工程價款結算

(一)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人民幣 元/立方米,此價款為税後價,此價款包括爆破、挖裝費。所有石料不分大小,隨場裝車,如甲方需要分類裝車,費用另計。)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測量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三)施工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及退還方式

1、施工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於合同簽訂後進場正常施工10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萬元。2017年 月 日補 萬。

2、保證金退還時間:乙方進場正常施工,並將所有施工人員的員工意外傷害險買齊後,即進場滿一個月返還 萬元。第三個月退完保證金,乙方所交保證金,甲方需提供等同價值以上實物作為反擔保,保證金退清後,乙方無條件返還擔保實物。

(四)付款方式及時間

1、付款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支付。

2、付款時間:乙方每月25日報進度完成工程量,經甲方審核後在次月5日內支付實際完成量的80%,從第2個月開始,每月支付實際完成量的100%,如甲方未按時付款超過10日,甲方應承擔國家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計算給乙方,付款時間超過1個月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停工中的一切人工、機械損失費用(人工每天按180元計算,挖掘機每天按1500元計算)。其他設備按市場租用價格計算。停工不能超過30個工作日,超過算甲方違約。直至甲乙雙方款項清算為止。

五、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際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交底、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

6、甲方向乙方提供炸材、油料,該材料款在乙方每月進度款中扣除,價格按物價部門定價執行。甲方負責辦理爆破相關手續,乙方負責提供相關資質。乙方在爆破過程中所產生的震動波,造成周邊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與乙方無關。

7、乙方進場後由於甲方手續不齊或農民鬧事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擔一切損失費用。

8、乙方爆破開採後,每月最低量 萬方以上,甲方無條件把石材轉運出去,把場地開平,施工面留給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並造成停工,一切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

9、一切手續及青苗賠償等與乙方無關。

(二)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中對行人、過往車輛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3、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環保管理和安全生產規定。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與現場無關的任何剩餘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乙方施工中的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負責將水、電接到施工場地。

七、安全方面

乙方進場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對工人加強安全教育,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乙方對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除保險賠償外不足部分由甲方負責30%,乙方負責70%。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如甲方下達開工通知令後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超過15個工作日無法進場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並承擔違約金 萬元給乙方,合同繼續生效。

2、乙方進場正常施工後,若甲方無任何正點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除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及安全生產保證金 萬元外,並賠償乙方損失 萬元。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返工達到質量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標高正負15公分為達到質量標準。

2、乙方違約後,另乙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常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九、其他事項

1、如遇政府政策性的停工及自然災害影響工程工期及停工,甲乙雙方互不再追究責任。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或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向貴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3)、依法向貴陽市人民法院。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再根據本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務費合同 篇五

地址:

電話:

電傳: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

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

週歲,並具有

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

工種

人數

每人月工資(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

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一九九九 年 月 日在

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

勞務費合同 篇六

目前在電網企業中存在着多種用工體制和大量的非預期的勞務用工,由於外部勞務聘用的多樣化,導致不同的勞務費用存在着不同的標準。以浙江電網的縣級供電企業為例,筆者瞭解到每年發生的外部勞務費少則幾百萬元,多則上千萬元,在管理費用(國家電網供電企業會計核算不設管理費用科目,其實質屬管理費用。)中佔相當大的比例,已遠超辦公費、招待費、會議費、差旅費等常規費用,外部勞務費的管理與控制已日漸成為電網企業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

下面我們以浙江縣級供電企業為例,從外部勞務費的定義談起,逐步分析外部勞務費日常發生的類別,目前存在的內部控制問題,以及應採取的管理措施等。

外部勞務費,顧名思義由於非企業內部員工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在《浙江省電力公司會計核算手冊》中外部勞務費是指銷售部門所發生的通過中介派遣的外部勞務人員,以及發生的臨時用工、專家諮詢等費用。在浙江省電力公司標準成本體系中外部勞務費核算的範圍包括市勞務費、村電工勞務費、農電工勞務費、駕駛員勞務費、農電社保費、其他保安費、以及其他零星勞務費。

電網企業目前存在的多種用工體制,導致了目前外部勞務費的多樣性,就其分類來説,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與就業服務公司簽訂協議的勞務派遣費用,這類費用一般都簽訂比較規範的合同協議,而且派遣員工一般也長期服務於企業,勞務費發生具有規範性和週期性,勞務費的標準一般都有協議可依。這類外部勞務管理比較明確,會計核算也比較簡單,按週期依人力資源科審定的費用發生額,拿到就業服務公司發生的發票即可入賬。在賬務核算方面這類外部勞務費我們一般直接入生產成本—外部勞務費。

另一類就是沒有籤合同短期的臨時用工費用。這類費用發生由於沒有預期性,臨時突發性比較大,而且用工時間非常短,短則一天,長則幾天、幾周都有,而且用工人員絕大多數都不穩定,隨機性比較強,主要以提供勞動力為主,以技術為主的則相對很少。據筆者瞭解,在浙江縣級供電企業中如電網線路沿線劈青,電線杆包墩,物資的裝卸,以及一些零星修理等都存有大量外聘勞務的情況,人員主要以農民工為主,日常工作中發生這類費用我們一般稱之為民工費,但在會計核算業務上我們入會計科目生產成本—外部勞務費。儘管這類勞務費在管理費用總額佔比並不大,但在外部勞務費中卻佔有相當的比例,且發生頻繁,無統一標準,不易管理。

下面我們將主要討論第二類勞務費的管理與控制。

近年來在電網企業內部審計中,屢有涉及民工費(外部勞務費)支出不合理現象,甚至有小金庫等財經違紀現象。外部勞務費管理的規範與否不僅單單涉及到財務核算是否準確的問題,更涉及到企業內部控制規範與否和企業廉政建設落實與否。

例如,在2010年秋在對XX局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並查處了該局下屬XX供電營業所私攬多經企業工程,賺取勞務費,設立“小金庫”案件。這是在近幾年持續開展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國家五部委聯合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情況下,發生並查處的一起違紀違規案件。審計人員在審計多經企業承包主業的新農村電氣化建設項目時,發現有很多項目的工程勞務費發票為地方税務局代開,且收款方為個人,款項匯入個人賬户。審計人員圍繞勞務費的開支情況,統計工程名稱、金額、支付結算時間,在與工程結算部門負責人和結算員多次溝通後,得知工程的材料在多經企業領用,勞務費按預算金額扣除一定比例後結算給供電所,財務匯入的個人賬户為營業所工作人員。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外部勞務費管理不規範設立“小金庫”的事件。

民工費類型的外部勞務費出現的問題不僅是內部控制設置疏漏,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其管理標準不易劃定和統一。比如同是民工費,管理部門的用工標準和生產部門的用工標準有可能不一樣,物資裝卸工與砍雜劈青工有可能不一樣,白天用工與晚上用工不一樣,春天用工與炎熱的夏季用工不一樣,山上用工與山下用工也可能不一樣,即便你同樣的事情,同樣的工作量,換了民工,費用也有可能不一樣。但凡外聘勞務一般事情都比較緊急,不做又不可能,做了之後,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又無統一的標準可依,都是靠職業判斷去審核。

另外,在會計核算方面,有的勞務費被打捆到低壓維修或大修項目中去,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沒有年度項目預算的,才列入生產成本-外部勞務費,管理費用中去。因此,可以説財務部門在年度報表中統計的外部勞務費只是管理費用中的一部分,沒有統計完全,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全年使用外部勞務得合計。

因此針對民工費類型的外部勞務費的發生,站在財務的角度,筆者認為有必要從勞務費發生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來進行控制。

在事前控制方面,儘管外部勞務費難以劃定統計的標準,但是依然得制定一個可參照執行的標準,比如什麼類型的勞務費用可以劃定一個合理的上、下限參考範圍,這樣財務在審核時就有據可依,而不是僅僅靠以往的職業判斷。

民工費的管理部門必須職責分清,要納入年度預算管理,費用在歸口管理部門核定的預算中列支,不得隨意列支。

就費用管理部門來説,對於縣級供電企業生產部門由於人手不足需臨時外聘勞務,費用應當在本部門的費用歸口中列支,由生產單位管理和控制。由公司計劃安排的檢修和技改工程需臨時外聘勞務人員,費用在生技科的歸口費用中列支,由生技部門管理和控制。其他職能部門零星搬運或臨時外聘勞務人員,費用在公司辦公室歸口費用中列支,由辦公室管理和控制。

在事中控制方面主要由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協同審核控制。對於外部勞務費(民工費)發放清單,需要由經手人、證明人、班組長簽字後,交歸口管理部門核算員審核與負責人審批(超過權限還需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民工費用要嚴格把關,部門負責人應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財務審核發麪,着重審核費用的發票是否齊全正規,發票與勞務費明細是否一致。根據目前審計的要求,勞務人員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和及本人親自簽字確認的勞務費用單據,以及聯繫電話。各歸口管理部門應建立勞務費報銷台帳,以便日後複核及查詢比對。

在事後管理方面,公司的內部審計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已經發生的勞務費進行抽查複審,比對財務賬面數據和歸口管理部門台帳數據,並可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詢問當事勞務人員相關費用情況,確保外部勞務費發生的合理、合規。

總之,外部勞務費雖是電網企業管理費用科目中的一個普通科目,但其發生的業務量和管理的難度正在不斷增加。只要通過合理的內部控制和各業務部門的精心配合,外部勞務費的管理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參考文獻:

[1]浙江省電力公司會計核算手冊。2010.8.

勞務費合同 篇七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户,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勞務費合同 篇八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勞務費合同 篇九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税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勞務費合同 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

、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