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總枱廣播廣告合同書<?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編 號:ZX----2011
甲 方:**省婦女聯合會
乙 方:**廣播電視總枱國際旅遊島之聲
就甲方委託乙方在乙方頻率投放廣播廣告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2011年 3月 3日 至 2011 年 4月 3 日。
期間的計劃變動及品牌更換甲方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播前(至少3個工作日)付款。乙方視甲方到款數安排播出量。因款未到延誤、終止播出,責任由甲方自負。
時段/欄目 | 長度/形式 | 刊例價 (元) | 總天數/總次數 | 優惠金額(元) | ||||
合辦節目:《一路好心情》節目中的子欄目《魅力女性》每週四,週五18:35-19:55分播出 | 5秒特約標版+20秒 | 1000元/期 (節目頭尾各一次) | 10期/31天 | 10000元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人民幣壹萬元整 | ¥10000元 | ||||||
備 注 | 1 簽訂合同之日起,款到播出。 2甲方提供文稿、乙方負責製作。 | |||||||
説 明 | 1、甲方須按《廣告法》等法規要求提供廣告相關的合法手續、文件。如提供的材料不實,甲方承擔責任。 2、因政府行為、設備故障、重大節日和節目臨時調整(轉播中央台節目、重大事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使廣告發生變動(暫停播出或調整)的不屬乙方漏播、錯播範疇,可在同時段順延播出。臨時調整節目播出,乙方事先通知甲方。播出誤差±30分鐘屬正常情況。無特殊情況下廣告錯播、漏播,按“錯一補一、漏一補一”補播,須在播後2個月內查詢並進行補播。 3、已簽定的播出合同,原則上不能停播。如甲方中途要求停播,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單方無故擅自終止合同的,守約方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合同總金額的20%)。 4、本協議內容視為雙方的商業機密。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簽定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 |||||||
甲 方: **省婦女聯合會 (章) | 乙 方:**廣播電視總枱新聞廣播 (章) | ||
代 表: | 電 話: | 代 表: 電 話: | |
傳 真: | 廣播營銷中心審批: 傳真: | ||
地 址: | 開户名:**省財政廳財政性資金 | ||
郵 編: | 開户行:工行**國貿支行 | ||
帳 號:2201028129026402544 |
簽約地點:**市**路61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