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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類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09W

營銷類合同多篇

營銷類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項目進行前期市場調查分析、全程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開發房地產項目的前期市場調研分析、營銷策劃和代理銷售的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簽訂本合同。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形式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合作期限內,乙方按協議達成工作範圍為甲方提供深度服務。甲方應遵守雙方協議權責,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代理銷售。

2、保證合作的穩定性和服務的高質量,雙方採取前期市場調研專項費用+銷售提成的付費形式。

3、乙方成立項目專案小組,並指派現場案場經理1名,為甲方提供服務。

4、在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提交三個報告後,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員按照甲乙雙方約定日期(雙方對該日期的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駐場工作開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為止,甲方每月預先支付乙方人民幣,用以保證銷售人員及案場經理的基本工資、、服裝、交通、住宿、餐飲等基本日常開支,乙方為此開具收據。

第一次支付款項日期為乙方主要工作人員進駐之日起三日內,之後每月支付的具體日期均以第一個月的支付日為準。

此項費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從乙方的首次銷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條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的本合同合作時間範圍為自合同簽訂即日起,至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為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而撤場。

第三條費用負擔

1、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户外廣告、中郵、樓書、單頁等宣傳資料、促銷活動、沙盤製作等費用,但不含公關、售房部房租屋裝修、電話費和辦公傢俱等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現場銷售主管1名及其他銷售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銷售提成、服裝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1、銷售價格由乙方提出建議,最終由甲方認定。

2、甲方在銷售價格確認後,提供並確認項目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認可後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並在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4、其優惠比例確定後,甲方超比例的優惠批覆,其超出部分不應扣除乙方的佣金。

第五條銷售計劃

1、主體工程揭頂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2、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3、燃氣接通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4、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為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

第六條佣金及支付

1、該項目前期市場調研分析專項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乙方為甲方共提交市場調研報告、項目策劃定位報告、經濟分析報告各一份。

(1)市場調研報告——報告針對項目的市場研究、環境分析,包括對宏觀環境的深入研究、項目所在地房地產市場整體發展趨勢的分析和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調查、市場發展趨勢研究、競爭性物業分析、項目swot分析、項目差異化競爭策略研究、核心競爭力研究,發展商項目運作潛力和自身資源的評估等,最終形成項目的總體定位和發展思路。

項目策劃定位報告——根據市場調研報告的分析進行項目定位,包括項目發展的產品定位、價格定位和客户定位。產品定位分為產品構成、總體建築風格、建築特色建議、功能設計及比例建議、裝修標準建議、室內室外環境佈置建議。並結合項目定位和總體策劃方案,對項目整體概念性規劃設計提出建議,包括項目規劃總平面建議、項目總體商業形態及配套設施組織建議、總體景觀建議等。

綜合經濟分析報告——主要內容為項目開發成本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風險評估。包括項目成本測算、項目整體開發資金流量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敏感性和不確定因素分析、項目風險評估。

(2)費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定後三天內收取40%的首付款(即¥元),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後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元);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後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元);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後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報告,則甲方有權扣除此報告在該提交期付款的20%(即¥元)作為違約金。

(3)工作時間計劃:

第1-12日:市場調研(實地調查及資料收集)、資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6日:《市場調研報告》定稿;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9日:《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定稿;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21日:《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定稿。

2、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第一次銷售價格為底價。底價以內,乙方的佣金即營銷策劃推廣及代理銷售佣金為底價的%。超出底價的部分,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營銷類合同篇2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其營銷總監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崗位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為其營銷總監。

二、薪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間甲方依照3000元/月(人民幣)的薪資標準,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資報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員工的工作實績給予乙方年終獎金等津貼;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用車便利;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甲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計3年,自20x年6月10日起至20x年6月9日止。

五、工作職責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開展對用户、市場、競爭對手的調查研究,針對市場和競爭對手的動向制定應對措施,鞏固和完善原有市場,開發新市場,提高品牌形象;

(二)主持制訂公司營銷管理工作的有關的銷售政策、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參與制訂公司年度預算及預算平衡和季度調整;

(四)組織建立健全營銷組織,建立並拓展公司營銷網絡,鞏固開拓目標市場;

(五)審閲營銷系統及與其相關的文件,在權限範圍內簽發文件;

(六)每月向總經理報送營銷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分析,報送銷售成本分析報告;

(七)組織建立健全營銷組織,建立並拓展公司營銷網絡,鞏固開拓目標市場;

(八)掌握重點大户的銷售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九)負責組織資材部、財務部進行合同評審工作,並依據合同評審結論對顧客進行反饋;

(十)負責組織對客户提出的報價要求進行分析、調查和評審及確定報價與報價報批工作;

(十一)制訂營銷系統年度、季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准後執行;

(十二)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下級的各項工作,掌握工作情況和相關數據;

(十三)及時向總經理彙報營銷系統的真實情況及有關數據;

(十四)培養和發現人才,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程序申請招聘和調配直接下級,負責直接下級崗位人員任用的提名和隔級下級崗位人員的任命。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營銷的相關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薪資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營銷總監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薪資報酬;

3、對甲方營銷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

(四)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祕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3、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4、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甲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薪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營銷總監職務。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附則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營銷類合同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 市 區 路項目— (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 (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目”)。

1.2、項目地址: 。

1.3、項目佔地面積:淨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 ”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 萬元(大寫:壹佰玖拾萬元)整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 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 元/m、二至四層 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户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項目佣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 萬元、但低於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 萬元、但低於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 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項目佣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户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4、客户違約

若客户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户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發佈、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複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複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複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説明、配套設施説明、物業管理説明、房屋使用説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並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户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

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銷類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確認:甲方開發的奇石系工藝品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

一,甲方委託項目:

1、乙方在國內外的相干網站上進行工藝品的宣傳推廣和代理銷售。

2、宣傳推廣免費,代理銷售費一般為20--30%

3、訂貨及供貨,付款方式和運輸方式,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均按市場正常約定。

二,乙方承諾:

1、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將集中力量,儘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內建立起有效的網絡銷售體系。

2、訂貨及供貨,付款方式和運輸方式,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具體操作細節依照甲乙雙方擬定的訂購合同。

三,補充説明

四,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由各方自負,與對方無關。

五、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一年,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銷類合同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日止(實習期為 天),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確定乙方工作崗位為 銷售經理 ,並根據公司管理制度中《銷售經理崗位責任》明確乙方的具體權限和職責。

2、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管理培訓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公司管理制度辦理。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__ 元人民幣;佣金提成按 所主管項目月銷售總額的1‰提取 ;甲方扣留乙方培訓金為 月佣金提成的20%,在乙方根據公司要求完成項目銷售總任務時返還;項目利潤分紅為所主管項目完成總銷售任務後最終純利潤的15%。

2、甲方根據單位的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公司管理制度辦理。

5、乙方自行辦理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其它社會保險。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5、乙方在任職期內不得參與其它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經濟活動。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在實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在任職期內參與其它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經濟活動;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4、甲方無故終止和解除本合同,應支付人民幣三萬元作為違約金給乙方,並返還所扣乙方培訓金。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或因乙方從事其它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經濟活動的,應支付人民幣三萬元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並不返還所扣培訓金。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可申請勞動仲裁。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表(簽字)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