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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法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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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法合同多篇

物業法合同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託出售位於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甲方自願購買以上房產並向乙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甲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全款當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書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款。

第三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延遲交付價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還。

第四條、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房屋產權立契過户及產權轉移手續中所發生相關費用及該房屋買賣代理費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借款服務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委託培訓合同 ·審計鑑定合同 ·委託投資合同 ·委託書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移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資質證號: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經紀人: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物業法合同篇2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 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法合同篇3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户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 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衞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户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税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法合同篇4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臵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容積率: %

綠地佔有率: %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平方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四)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用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甲方在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此項約定。

第八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費用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2、。

第九條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十條 為保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正常運行,甲方將承擔乙方在本項目的開辦費用、前期介入費用、接管驗收費用、由於項目分期建設造成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不足的補貼等。具體補貼標準及支付方式如下:

1、開辦費用: ;

2、前期介入費用: ;

3、接管驗收費用: ;4、由於項目分期建設造成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不足的補貼: 。 乙方在使用以上費用時,須自覺接受甲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四章 物業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一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二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五條 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 ; 用房平方米,位於 。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並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説明;

3、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制度;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帳務預算及決算; 7、按照政府部門相關規定與乙方辦理物業移交接管驗收手續; 8、。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與物業購買人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的規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每 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0、本合同終止或業主大會決議解聘乙方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後七日內,退出該物業管理區域並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等設施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按照政府部門相關規定與甲方辦理物業移交接管驗收手續; 12、。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第二十條 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標準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並自覺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甲方應在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退還履約保證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 的標準計算。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將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的,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首屆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委員會續聘或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與業主按照本合同的的約定,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另一份報送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內天井、户外牆面、屋面、傳達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糞池個; 4、污水井個; 5、雨水井個; 6、垃圾中轉站個; 7、水泵個; 8、水箱個; 9、電梯部; 10、信報箱個; 11、消防設施; 12、公共照明設施; 13、監控設施; 14、避雷設施; 15、共用天線;16、機動車庫個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個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個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平方米;

21、;

22、。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接待

1、;

2、;

3、。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與管理

1、;

2、;

3、。

三、清潔管理

1、;

2、;

3、。

四、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1、;

2、;

3、。

五、安全防範

物業法合同篇5

()京融律顧字第號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託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