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車牌號碼:;廠牌型號:。
2、車輛狀況説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户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户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税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xxxxxxxxxxxxxxxxxx元(小寫:xxxxxxxxxxxxxxxxxx元)。
過户手續費(包含税費)為人民幣: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小寫:xxxxxxxxxxxxxxxxxx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xxxxxx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户手續費由xxxxxx方承擔。xxxxxxxx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xxxx個工作日內,將過户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户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户、交付及風險承擔
xxxxxx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xxxx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户、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給xxxxxxxx方,該方為過户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xxxxxx個工作日內在xxxxxxxxxxxx(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一)。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xxxx%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xxxxxxxx%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xxxxx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xxxxxx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日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日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一、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二、現甲方將一輛歐曼牌半掛平板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掛車車牌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先預付車款餘款
三、由甲方負責將該車户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達物流公司),過户辦好後付清餘款(3月31日前甲方負責辦好過户),所有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拒付餘款。
四、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購 銷 合 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店面擴大經營,確保產品的質量,雙方協商,特定如下購銷合同: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產品材料的名稱、單位、數量,總價具體內容見(產品材料價格表)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總價款為壹佰伍拾陸萬伍仟元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首付款陸拾陸萬伍仟元,剩餘貨款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所有貨款需打入工行賬號。
三、產品材料質量: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材料貨真價實,質量合格,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甲方所提供產品材料。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適用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的舊機動車買賣交易。簽訂合同前,當事人請仔細閲讀合同各項條款,並根據自身情況如實填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名稱: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
車輛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税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買方負責、□賣方負責、□___________
買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在____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
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税證明、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___________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價款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提起仲裁。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______
賣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國籍: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機動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數量與價款
數量:_________台。幣種:_________。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人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人承擔。
車輛交接後,買受人如需委託出賣人代理註冊登記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買受人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買受人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出賣人。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_________元。
2.機動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_________元;
2.2餘款計_________元,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買受人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機動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買受人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機動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買受人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3.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3.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_________元。
第四條質量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機動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登記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機動車,必須是列入國家主管部門發佈的《國家機動車輛產品公告》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技術檢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准予登記的車輛。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機動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買受人自提□出賣人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註冊登記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出賣人在向買受人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買受人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出賣人提出。
7.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機動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買受人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買受人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出賣人應負責為買受人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出賣人應當負責為買受人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買受人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退車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並按照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提交齊全、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機動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買受人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受人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買受人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買受人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交付的機動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車輛註冊登記,買受人有權退車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機動車檢驗機構鑑定,買受人所購機動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出賣人無過錯,買受人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出賣人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出賣人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在履行中需變更等內容,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車輛交接書
2.委託服務協議書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