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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協議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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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協議書【新版多篇】

免責協議書 篇一

為了進一步規範自駕遊活動,豐富車友們的業餘生活,使每一個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與者仔細閲讀本協議內容,自願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本次青島自駕遊是一個非註冊、非經營性的組織,沒有任何人員是專職工作人員。活動的發起、聯繫、組織都是熱心車友的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是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最新自駕。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邀約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自駕遊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己負責賠償,不牽扯參與活動邀約者和其他人員;

三、自駕遊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自駕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五、所有自駕遊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自駕遊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

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週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最新自駕遊免責。代他(她)人報名或籤協議者,被代報名或被代簽字者參加活動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代簽字人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七、所有參與者對此次自駕遊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願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八、所有參加活動者在出發前簽定本協議確認,從雙鴨山出發時20xx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動結束時(車隊到達雙鴨山)本協議終止。

九、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1、自願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自願拼(搭)乘駕車人車輛、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完成活動過程;

2、車輛行駛過程中,不得干擾駕車人駕駛車輛並有義務提請駕車人不得酒後駕車或身體不適時駕車;

3、自願分攤活動中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生交通事故後,協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6、若在自駕遊過程中,發生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除從第三方或保險公司取得的賠償外,搭車人放棄對駕車人的賠償請求,並配合駕車人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進行索償;

7、在該協議上籤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實姓名。

十、糾紛解決

駕車人與拼(搭)車人發生爭議應及時告知自發邀約活動的邀約者,由邀約者進行協調

本次活動的時間為20xx月1日至本次活動截止(車隊到達xx山)

同意以上全部內容才能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本次活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二

甲方:xx工作室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保障活動期間的飲食安全和飲食衞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飲水符合衞生標準。

2、保障活動期間的醫療救護工作,對突發傷病及時採取治療措施或提供治療條件。

3、保障活動期間的組織實施安全,活動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確提醒隊員注意安全。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在甲方指定地點和區域活動,不掉隊,認真聽取各項操作指導,並按規定進行。無論何時、何地、何事,嚴禁單獨行動,如果離開指定範圍,自願承擔責任。兒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離隊時候請示營長同意。歸隊時立即銷假。

2、活動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為。不在危險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隱瞞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變化。如身體有任何不適或其它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工作人員報告。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三、其它責任

甲方為乙方購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另承擔責任。非甲方組織不當、或乙方自發、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乙方生病、受傷以及經濟損失等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有效期同乙方所參加的活動時間,從乙方報到時生效,活動結束時自動失效。提前到達或延後離開期間,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本協議隨報名通知一起發佈,乙方報名即視為自動認可,報到時正式簽署。乙方未滿18週歲,應由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代簽。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後有效,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免責協議書 篇三

自 年 月 日起,車型 ,車牌號 ,發動機號 ,交予 使用, (身份證號: ),特簽訂以下聲明:

1、貳零XX年零貳月壹拾陸日之前車輛罰款、罰分、事故與XX無關。

2、自貳零XX年零貳月壹XX日起車輛的所有罰款、罰分、事故由 負責。交付使用後發生的所有罰款、罰分、事故與車主 無任何關聯。

3、負責該車車輛的加油、保養,車輛在交付前使用公里數為 公里。

4、此協議簽訂有效期為 個月, 個月後再行協商簽訂新協議。

5、交付車輛以實際查看為準,車鑰匙一把、行駛本及保單。

6、隨車工具:備胎、三腳架、千斤頂、滅火器。

移交人:

接收人:

免責協議書 篇四

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繫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協議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 篇五

本活動是以“安全、環保、自助、自律、平等、節約”為宗旨的自發性户外活動和驢友聚會,以非商業自助性質的旅遊為目的。

加入聚會的資格:

1、參加人須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整獨立的行為能力(年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須有監護人帶領或監護人同意且簽署此協議)。

2、認同並擁護活動的宗旨及“户外結伴騎行免責協議”和“免責協議書”。

3、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財務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則。

2、集體活動(交通、住宿、就餐等)統一支出(AA制分攤)小朋友半費或全費(視大小而定)。

4、財務人員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認可的成員擔任。

5、財務人員有責任在活動結束後公佈明細。

6、個人所帶物品請個人好好保管,遺失自負與財務人員無關。

召集者的權利:

1、安排聚會地點和時間;

2、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準備裝備;

6、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7、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召集者的義務:

1、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2、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3、對於因活動所需要而蒐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的保密,所有信息僅用於該次活動;

4、依據費用AA制的原則舉辦活動。

參加者的權利:

1、選擇活動;

2、在活動之後對活動情況進行評論;

3、瞭解活動的費用情況。

4、在活動中可提出活動建議。

參加者的義務:

1、在活動中聽從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動中注意環保;

3、在需要的時候協助召集者做好輔助工作(帳務、收尾等);

4、在活動中相互協助,保證活動的安全和順利開展;

5、準時到達集合地開始活動;

6、在活動後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員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

免責條款

1、本活動屬於非贏利性質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着:“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2、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3、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組織者、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由於現在沒有與户外活動相應的保險,活動組織者也沒有義務代為購買保險;我們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購買旅行保險,所以建議大家自行購買商業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險;

5、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由參加者自負;

6、自駕車活動期間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7、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並不得單獨在水邊遊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8、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認真閲讀認可,代為報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報名者承擔後果;

9、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範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所有參加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11、自駕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安全風險及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搭車人自願放棄向本車輛所有權人或者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自駕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12、該免責聲明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自駕遊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自駕遊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注:謝絕團隊精神缺乏的人蔘加我們組織的騎友活動!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