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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經營合同新版合集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4.57K

場地經營合同新版合集多篇

場地經營合同1

甲方:東莞市永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促進“世紀廣場”內短期或階段性促銷、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僅負責提供場地使用,乙方在場地內進行的經營活動履行有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手續,甲方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二、乙方保證其促銷、經營活動須依法進行,相關經營臨時手續、税費繳納、僱傭員工等均按相關國家規定自行負責。

三、乙方在協議期內進行促銷、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的經營活動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安全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經營的產品有盜版、侵權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此對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如因天氣原因,導致乙方促銷及經營活動終止,甲方將無息退還保證金(場地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沒收場地使用費用及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甲方信譽、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這。

1.1、乙方在經營、活動期間對甲方場地、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壞的

1.2、違反甲方經營、物業管理規定、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影響甲方住户或商户生活的。

1.3、非法經營、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或清盤的。

1.4、未經甲方同意活動期限內擅自停止活動、經營。

1.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協議約定的活動、經營形式。

1.6、擅自將協議約定的場地轉租。

1.7、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八、乙方承諾:

本人(乙方) 是 公司,現經東莞市永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在世紀廣場 位置用於開展活動(此位置使用功能為經營 行業 品牌)。活動時間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場地使用費 元(大寫 ),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協議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並將所有應交費用清算完畢後,由甲方三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否則,甲方可沒收履約保證金。本人/公司(乙方)承諾在租用甲方場地期間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1、自行負責場地的物品安全及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2、負責做好離場時的清場相關工作

3、承擔在租用期間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如造成行人的人身或財務損害等

4、按照商場的營業時間,準時在10:30之前擺放好物品進行營業,如未能按時營業,服務中心將取消當天的營業活動。

5、發有違反上述內容,願意接受貴司的處罰,罰款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甲方:東莞市永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