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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投資合作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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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醫院科室投資合作協議書

醫院投資合作協議書(精選多篇)

xxxx醫院科室投資合作協議書

中國 第xxxx醫院

江西xx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科室意向書

第一章 總則

為推動醫療衞生事業的發展,實施強強聯合,更好地為傷病員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充分利用中國xxxxxxxx醫院的良好醫療環境、設施和品牌,結合乙方醫院運營管理的成功經驗,雙方同意在中國xxxx第xxxx醫院實行門診、病房統一管理,建立以骨創傷為龍頭、婦產科為特色的診療中心,並以此,提高醫院骨創傷外科的醫療技術與服務檔次,提升醫院婦產科的綜合實力,在xxxx地區及周邊區域形成以骨創傷與婦產為特色的專業品牌。經雙方友好協商,中國xxxx第xxxx醫院(以下簡稱甲方)與江西xx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共同組建“中國xxxx第xxxx醫院(xxxx)骨創傷外科診療中心”(以下簡稱骨創傷外科診療中心)以及“中國xxxx第xxxx醫院(xxxx)婦產中心” (以下簡稱婦產中心)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 合作雙方

甲方:中國xxxx第xxxx中心醫院

乙方:江西xx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作目標及範圍

合作目標:

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及需求,本項目將採取目標責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協助甲方進行科室管理,負責“骨創傷外科診療中心”及“婦產中心”部分醫務人員崗前及在崗培訓,承擔醫療設備投入、市場營銷推廣、企劃宣傳費用及裝修經費。甲方負責醫療質量的控制管理。通過雙方共同努力逐步將醫院骨創傷外科建成xxxx地區骨創傷外科中心及廣州軍區骨傷骨病研究所;將醫院婦產科建成xxxx地區婦產中心。

合作範圍:骨創傷門診、急診及病房;婦產科門診、急診及病房。

第四章 投資方式與資金來源

在現在骨創傷科、婦產科的基礎上,由乙方投資拓展醫療業務,改造裝修現有病房及增建簡易病房擴大收容;

籌建22014平方米左右的外科大樓,從而獲取更大的投資回報,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以上所需資金由乙方出資投入,預算約為5000萬元,其中外科大樓4000萬元,其他1000萬元,分六年由合作科室進行返回。

第五章 組織結構

甲、乙雙方派員組成“骨創傷外科及婦產科”中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為“中心”的決策機構,甲方擔任管委會主任,乙方擔任副主任。醫務科主任、護理部主任及臨牀科室主任自動成為管委會成員。

一、管委會主任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1、負責“中心”的醫療、科研、教學及疾病預防工作。

2、制定“中心”工作計劃,深入科室瞭解和檢查醫療和護理安全的情況,組織科研、教學工作的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執行院部對“中心”的醫護質量、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技術操作規範,積極配合院部相應的檢查。

4、參與院部各項會議,傳達會議各項內容,執行會議決議事項。

5、定期查房,共同討論解決重症疑病例診斷、治療上的問題;組織術前講座、臨牀講座;組織指導危重病員的搶救工作。

6、組織“中心”人員業務學習,運用國內外醫學先進經驗,開展新技術、實行新療法並及時總結經驗。

7、負責“中心”醫療糾紛的防範和處理工作,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並負責落實重大事故上報制度。(詳見醫療差錯事故管理辦法)

8、加強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凝聚力,努力完成“中心”各項任務,認真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培養髮現並儲備人才。

9、確定醫生輪轉、值班、會診、出診等醫療工作安排。

10、落實“中心”主任、“中心”醫療、經營副主任等人員的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遵守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紀律,認真執行“管委會”制定的各項規定和制度。1 2、負責與醫院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保證“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

13、對“中心”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愛護醫療器械、儀器、設備的教育,充分發揮設備效能。

14、完成院領導及“管委會”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會副主任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1、協助“中心”主任工作,負責制定中心非醫療工作規章制度,努力完成“中心”年度目標任務。

2、全面負責“中心”財務、企劃、技術推廣宣傳、績效考核、後勤管理工作,為“中心”業務工作開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財經制度,嚴格報銷制度,“中心”費用支出報銷需由“中心”副主任簽字認可,並嚴格按照協議所定的財務規定執行。

4、認真做好“中心”業務收支、藥品醫療器械往來、固定資產保管、庫存和資金往來賬目與報表,並及時上報。

5、負責市場調研、公關促銷,對廣宣方案、視覺設計、媒介發佈等對外宣傳活動進行總體策劃組織、貫徹執行、效果監控、完善提高。

6、掌握“中心”業務工作動態,按時填報業務報表,協助“中心”主任分析、解決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7、對“中心”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愛護醫療器械、設備、儀器及優化辦公環境意識的教育。

8、協助“中心”主任進行對外關係協調工和。

9、完成“中心”安排的工其他工作。

第六章 “中心”管理

一、“中心”是醫院下屬的臨牀科室,該科室門診、急診病房實行統一管理,採取獨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機制,為方便患者,在“中心”逐步實行檢查、診斷、治療一條龍服務。

二、“中心”在相對獨立區域內完成病人的診治,經雙方同意設在本科內的診療項目,可以在科內完成。發生在甲方相關輔助科室的檢查費用按甲:乙=7:3比例分成,並單獨核算,不列入“中心”營業毛收入之中,作為乙方收入。“中心”與甲方之間按甲方現行經濟管理辦法執行。

三、“中心”在設備、藥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遵守國家、軍隊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所需專科設備、藥品耗材由“中心”組織購置,乙方支付費用,進入甲方藥品、器械倉庫,根據需要由“中心”領用,乙方購進的專科耗材,甲方按乙方藥品購進價的3%提成,作為給甲方在藥品採購上的收入,其它的普藥按醫院採購成本價從藥劑科請領。

四、“中心”重大問題由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管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技術引進,營運目標和發展計劃等重大事項。臨時遇到重大事項,可召開臨時會議雙方協商。

五、“中心”要嚴貫徹落實軍隊、地方及本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隨時接受醫院機關的各項檢查,特別是醫療護理質量檢查、醫院投訴的調查等。

六、“中心”要堅持黨支部的建設,樹立軍人良好形象,自覺維護軍隊、醫院的利益和聲譽,如遇到突發事件、戰備等任務時,納入醫院統一安排調整,保證完成上級醫院交給的各項任務。

七、“中心”要堅持為兵服務的方向,軍人、軍隊職工、軍人家屬享受政策規定的優惠醫療,所需的藥品、醫療耗材等成本由雙方按甲方承擔70%、乙方30%的比例列入成本計算,並經醫院院長和“中心”主任批准。

八、“中心”要嚴格遵守軍隊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及廣告管理規定。

第七章 雙方責任和任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提供醫院現有骨科、婦產科醫療用房及辦公場所,水、電取暖設備等。在外科大樓建設完成後,甲方應優先滿足兩個“中心”的醫療用房;甲方所屬的醫療、技術、輔診、財務、安全保衞、後勤及行政科室,應向“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務。所需費用列入“中心”成本。

(二)根據“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醫務人員由“中心”發放工資、獎金;被聘用的甲方醫務人員由“中心”發放獎金,工資、人事關係仍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辦理物價申請,新聞發佈等工作,經費由乙方負責,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在院內製作宣傳欄、標牌以及印製專科宣傳資料並對外宣傳。

(四)根據需要,甲方為“中心”提供外線電話(經費由乙方負擔)和內線電話。

(五)甲方對“中心”的醫療新技術、管理模式,經濟運行情況等嚴格保密。

(六)甲方協助辦理“中心”委託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實際所需投資購買“中心”所需的醫療設備,並負責設備的管理、維修、保養。

(二)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對“中心”門診、病房閒置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並按照甲方要求修建外科大樓。(外科大樓的修建事宜以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三)乙方根據業務需要,開拓市場、制訂對外宣傳計劃,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宣傳材料需經甲方機關審定同意。

(四)乙方負責聘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或知名專家與甲方專家共同組成“中心”高級顧問組,負責專家門診、會診,確保“中心”的診斷、治療質量的不斷提高。

(五)“中心”醫、技、護等人員若短缺,由“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員管理,工資、獎金等費用由“中心”承擔。所聘醫務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執業證、職稱證的複印件等材料,由甲方醫務處、護理部審核並備案。如現役軍人不服從“中心”管理,報醫院黨委研究由醫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中心”若發生醫療糾紛和差錯。由甲方出面按醫院的相關程序進行調解和處理,並徵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列入“中心”成本。

(七)“中心”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其它事宜。

(八)每年投入一定的經費進行技術開發和科學研究,其中科研投入不少於2萬元。

第八章 財務管理及經濟分配原則

一、合作期限為12年,雙方按經營利潤進行效益分配。

1、第1-6年,甲方每年劃撥100萬元作為甲方的收入;

2、如果第5年實際年營收高於5400萬元(骨創傷外科3600萬元、婦產科1800萬元)的預計年營收,超出部分按8%計提給xxxx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3、如果第6年實際年營收高於5800萬元(骨創傷外科4000萬元、婦產科1800萬元)的預計年營收,超出部分按8%計提給xxxx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4、第7-12年,甲方每年按“中心”毛收入的14%作為甲方的收入。其餘部分歸乙方所有。

二、根據軍隊有關規定,收費全部由甲方統一進行,“中心”不得另行收費。“中心”的成本費用,由“管委會”副主任籤批,經聯審會籤後報銷。甲方應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收支賬目清晰。雙方賬目實行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結算(節假日順延),並匯入雙方指定賬號。分成比例,從項目合作開始即日起計算。

三、“中心”的收益。“中心”的收入包括掛號費、治療費、處置費、觀察費、檢查費、醫用耗材費、麻醉費、手術費及住院費等。扣除在甲方請領的藥品、血製品、衞生消耗品、氧氣、消毒費用、衞生被服等成本後為“中心”的收益。

第九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12年,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均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雙方責任和義務,本着“求大同,存小異”和互諒互讓的原則,盡力維護病人和甲、乙雙方的權益,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如違反合同,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中心”無法經營,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設備、藥品、耗材和房屋裝修改造費用以及外科大樓的建設費用等的即時作價款,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投資的所有設備及裝修改造等歸甲方所有)。如要繼續經營,應在違約一方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後方可進行。

三、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請,並附評估報告,績效説明等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四、合作期滿後,“中心”設備及外科大樓歸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藥品、耗材等)。

五、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災、戰爭等)終止本合同,可免除相關責任(外科大樓的善後處置事宜以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合作依此合同書各條款實施。本合同修改、變更、補充條款等,經雙方簽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無效,應提交中國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本合同共10頁)

附:分部批覆文件

甲方:中國xxxx第xxxx醫院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乙方: 江西xx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第二篇:科室投資合作協議書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xx醫院

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總則

為推動醫療衞生事業的發展,實施強強聯合,更好地為傷病員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充分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xx醫院的良好醫療環境、設施和品牌,結合乙方醫院運營管理的成功經驗,雙方同意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xx醫院實行門診、病房統一管理,建立以骨創傷為龍頭、婦產科為特色的診療中心,並以此,提高醫院骨創傷外科的醫療技術與服務檔次,提升醫院婦產科的綜合實力,在xx地區及周邊區域形成以骨創傷與婦產為特色的專業品牌。

經雙方友好協商,中國人民解放軍第xx醫院(以下簡稱甲方)與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共同組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xx醫院(xxxx)骨創傷外科診療中心”(以下簡稱骨創傷外科診療中心)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 合作雙方

甲方:中國人民解放軍第xx中心醫院

乙方: 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作目標及範圍

合作目標:

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及需求,本項目將採取目標責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協助甲方進行科室管理,負責“骨創傷外科診療中心”部分醫務人員崗前及在崗培訓,承擔醫療設備投入、市場營銷推廣、企劃宣傳費用及裝修經費。甲方負責醫療質量的控制管理。通過雙方共同努力逐步將醫院骨創傷外科建成xxxx地區骨創傷外科中心及廣州軍區骨傷骨病研究所。

合作範圍:骨創傷門診、急診及病房;

第四章 投資方式與資金來源

在現在骨創傷科的基礎上,由乙方投資拓展醫療業務,改造裝修現有病房及增建簡易病房擴大收容; 籌建xx平方米左右的外科大樓,從而獲取更大的投資回報,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以上所需資金由乙方出資投入,預算約為xx萬元,其中外科大樓xx萬元,其他xx萬元,分x年由合作科室進行返回。

第五章 組織結構

甲、乙雙方派員組成骨創傷外科中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為“中心”的決策機構,甲方擔任管委會主任,乙方擔任副主任。醫務科主任、護理部主任及臨牀科室主任自動成為管委會成員。

一、管委會主任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1、負責“中心”的醫療、科研、教學及疾病預防工作。

2、制定“中心”工作計劃,深入科室瞭解和檢查醫療和護理安全的情況,組織科研、教學工作的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執行院部對“中心”的醫護質量、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技術操作規範,積極配合院部相應的檢查。

4、參與院部各項會議,傳達會議各項內容,執行會議決議事項。

5、定期查房,共同討論解決重症疑病例診斷、治療上的問題;組織術前講座、臨牀講座;組織指導危重病員的搶救工作。

6、組織“中心”人員業務學習,運用國內外醫學先進經驗,開展新技術、實行新療法並及時總結經驗。

7、負責“中心”醫療糾紛的防範和處理工作,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並負責落實重大事故上報制度。(詳見醫療差錯事故管理辦法)

8、加強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凝聚力,努力完成“中心”各項任務,認真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培養髮現並儲備人才。

9、確定醫生輪轉、值班、會診、出診等醫療工作安排。

10、落實“中心”主任、“中心”醫療、經營副主任等人員的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遵守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紀律,認真執行“管委會”制定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12、負責與醫院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保證“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

13、對“中心”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愛護醫療器械、儀器、設備的教育,充分發揮設備效能。

14、完成院領導及“管委會”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會副主任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1、協助“中心”主任工作,負責制定中心非醫療工作規章制度,努力完成“中心”年度目標任務。

2、全面負責“中心”財務、企劃、技術推廣宣傳、績效考核、後勤管理工作,為“中心”業務工作開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財經制度,嚴格報銷制度,“中心”費用支出報銷需由“中心”副主任簽字認可,並嚴格按照協議所定的財務規定執行。

4、認真做好“中心”業務收支、藥品醫療器械往來、固定資產保管、庫存和資金往來賬目與報表,並及時上報。

5、負責市場調研、公關促銷,對廣宣方案、視覺設計、媒介發佈等對外宣傳活動進行總體策劃組織、貫徹執行、效果監控、完善提高。

6、掌握“中心”業務工作動態,按時填報業務報表,協助“中心”主任分析、解決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7、對“中心”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愛護醫療器械、設備、儀器及優化辦公環境意識的教育。

8、協助“中心”主任進行對外關係協調工和。

9、完成“中心”安排的工其他工作。

第六章 “中心”管理

一、“中心”是醫院下屬的臨牀科室,該科室門診、急診病房實行統一管理,採取獨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機制,為方便患者,在“中心”逐步實行檢查、診斷、治療一條龍服務。

二、“中心”在相對獨立區域內完成病人的診治,經雙方同意設在本科內的診療項目,可以在科內完成。發生在甲方相關輔助科室的檢查費用按甲:乙=7:3比例分成,並單獨核算,不列入“中心”營業毛收入之中,作為乙方收入。“中心”與甲方之間按甲方現行經濟管理辦法執行。

三、“中心”在設備、藥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遵守國家、軍隊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所需專科設備、藥品耗材由“中心”組織購置,乙方支付費用,進入甲方藥品、器械倉庫,根據需要由“中心”領用,乙方購進的專科耗材,甲方按乙方藥品購進價的3%提成,作為給甲方在藥品採購上的收入,其它的普藥按醫院採購成本價從藥劑科請領。

四、“中心”重大問題由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管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技術引進,營運目標和發展計劃等重大事項。臨時遇到重大事項,可召開臨時會議雙方協商。

五、“中心”要嚴貫徹落實軍隊、地方及本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隨時接受醫院機關的各項檢查,特別是醫療護理質量檢查、醫院投訴的調查等。

六、“中心”要堅持黨支部的建設,樹立軍人良好形象,自覺維護軍隊、醫院的利益和聲譽,如遇到突發事件、戰備等任務時,納入醫院統一安排調整,保證完成上級醫院交給的各項任務。

七、“中心”要堅持為兵服務的方向,軍人、軍隊職工、軍人家屬享受政策規定的優惠醫療,所需的藥品、醫療耗材等成本由雙方按甲方承擔70%、乙方30%的比例列入成本計算,並經醫院院長和“中心”主任批准。

八、“中心”要嚴格遵守軍隊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及廣告管理規定。

第七章 雙方責任和任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提供醫院現有骨科醫療用房及辦公場所,水、電取暖設備等。在外科大樓建設完成後,甲方應優先滿足 “中心”的醫療用房;甲方所屬的醫療、技術、輔診、財務、安全保衞、後勤及行政科室,應向“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務。所需費用列入“中心”成本。

(二)根據“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醫務人員由“中心”發放工資、獎金;被聘用的甲方醫務人員由“中心”發放獎金,工資、人事關係仍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辦理物價申請,新聞發佈等工作,經費由乙方負責,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在院內製作宣傳欄、標牌以及印製專科宣傳資料並對外宣傳。

(四)根據需要,甲方為“中心”提供外線電話(經費由乙方負擔)和內線電話。

(五)甲方對“中心”的醫療新技術、管理模式,經濟運行情況等嚴格保密。

(六)甲方協助辦理“中心”委託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實際所需投資購買“中心”所需的醫療設備,並負責設備的管理、維修、保養。

(二)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對“中心”門診、病房閒置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並按照甲方要求修建外科大樓。(外科大樓的修建事宜以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三)乙方根據業務需要,開拓市場、制訂對外宣傳計劃,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宣傳材料需經甲方機關審定同意。

(四)乙方負責聘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或知名專家與甲方專家共同組成“中心”高級顧問組,負責專家門診、會診,確保“中心”的診斷、治療質量的不斷提高。

(五)“中心”醫、技、護等人員若短缺,由“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員管理,工資、獎金等費用由“中心”承擔。所聘醫務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執業證、職稱證的複印件等材料,由甲方醫務處、護理部審核並備案。如現役軍人不服從“中心”管理,報醫院黨委研究由醫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中心”若發生醫療糾紛和差錯。由甲方出面按醫院的相關程序進行調解和處理,並徵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列入“中心”成本。

(七)“中心”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其它事宜。

(八)每年投入一定的經費進行技術開發和科學研究,其中科研投入不少於2萬元。

第八章 財務管理及經濟分配原則

一、合作期限為12年,雙方按經營利潤進行效益分配。

1、第1-6年,甲方每年劃撥100萬元作為甲方的收入;

2、如果第5年實際年營收高於 3600萬元的預計年營收,超出部分按8%計提給xx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3、如果第6年實際年營收高於4000萬元的預計年營收,超出部分按8%計提給xx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4、第7-12年,甲方每年按“中心”毛收入的14%作為甲方的收入。其餘部分歸乙方所有。

二、根據軍隊有關規定,收費全部由甲方統一進行,“中心”不得另行收費。“中心”的成本費用,由“管委會”副主任籤批,經聯審會籤後報銷。甲方應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收支賬目清晰。雙方賬目實行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結算(節假日順延),並匯入雙方指定賬號。分成比例,從項目合作開始即日起計算。

三、“中心”的收益。“中心”的收入包括掛號費、治療費、處置費、觀察費、檢查費、醫用耗材費、麻醉費、手術費及住院費等。扣除在甲方請領的藥品、血製品、衞生消耗品、氧氣、消毒費用、衞生被服等成本後為“中心”的收益。

第九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12年,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均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雙方責任和義務,本着“求大同,存小異”和互諒互讓的原則,盡力維護病人和甲、乙雙方的權益,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如違反合同,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中心”無法經營,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設備、藥品、耗材和房屋裝修改造費用以及外科大樓的建設費用等的即時作價款,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投資的所有設備及裝修改造等歸甲方所有)。如要繼續經營,應在違約一方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後方可進行。

三、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請,並附評估報告,績效説明等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四、合作期滿後,“中心”設備及外科大樓歸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藥品、耗材等)。

五、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災、戰爭等)終止本合同,可免除相關責任(外科大樓的善後處置事宜以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合作依此合同書各條款實施。本合同修改、變更、補充條款等,經雙方簽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無效,應提交中國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本合同共xx頁)

附:分部批覆文件

甲方:中國人民解放軍第xx醫院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乙方: xx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第三篇:資金合作投資協議書

合作投資協議書

(草稿)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甲方投資乙方“” 項目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報率”的方式給乙方“”項目(下稱該項目)予以投資。

1、投資總額:億元人民幣。

2、投資期限:15年,自

3、年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請關注)。

4、劃款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首期投資款元人民幣匯入乙方名下雙方共管賬户。

5、在甲方投資款匯入乙方賬户並在甲方對乙方項目最終書面審核認可後,雙方另行簽訂“執行協議”及“抵押協議”,至此乙方方可啟用上述資金,甲方不再共管。

二、投資期內乙方將公司全部股權並所有資產及該項目所有產權及收益權等一切權利抵押給甲方。

三、甲方按投資總額的10%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資管理費用,乙方應於投資款到帳當日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四、投資前三年為項目建設期,自第四年開始,乙方按投資總額的1.05%年固定回報率計算於每年月日前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户,連續回報12年。若乙方未能每年按期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户,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且收回投資款,相關抵押將不予退還。

五、投資期內,乙方擁有公司及該項目的一切經營權,乙方自主負責項目建設、生產、管理、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並有權融入擴大生產的低息率額外資金、債權、債務,經濟、民事糾紛及一切法律責任。

六、甲方派出財務總監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財務總監的工資與待遇按香港標準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意甲方隨時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核實乙方在該項目上的

資金使用情況和財務狀況。合作期滿後,甲方委派的財務總監撤離乙方。

七、乙方保證投資款專款專用,如違此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收回投資款,相關抵押將不予退還。

八、合作期滿,乙方按約定將甲方應得收益如數支付後將不再額外向甲方還本付息,包括資產、股權、項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歸還乙方所有。至此,甲乙雙方合作結束。

九、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投資風險保證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未支付保證金本合同自動失效。

十、如甲方投資款不能按照雙方約定按期匯入乙方賬户,甲方應無條件在七個工作日內將收取的合同保證金如數退還乙方,每拖延一日應按照當日銀行貸款利息支付給乙方,至此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在甲方首批資金投入乙方後,如乙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關手續或無法通過甲方專業審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無條件返回甲方先期投入資金。乙方每拖延一日應按照當日銀行貸款利息支付給甲方。

十一、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均對於在簽訂本投資合作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

2、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作協議的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即改正,並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合法方式保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3、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不限於宣佈獲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國內騷亂,直接影響本次投資的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本合同簽署後至有關報批、備案和相關手續辦理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並且雙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4、合同終止:

1)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2)雙方資金或項目未獲得有關政府主管機關的批准或同意;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作協議執行時,雙方應本着協商解決的精神,妥善處理所造成的後果。

4)本合作協議的變更或補充由甲乙雙方另行簽署書面協議解決。有關本合作協議的補充協議為本合作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作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相關營業執照、機構組織代碼證、税務登記證、開户銀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相互交換存檔備案,作為有效的法律依據。

十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雙方均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同具法律效力。將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告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京味投資合作協議書

京味文化特色餐飲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資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利用乙方在餐飲行業多年的渠道、經驗及市場運作能力,共同投資設立:京味特色菜系主題餐廳,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京味餐飲 )為項目投資主體(具體名稱待工商審核後再確定)。

2.公司註冊資金為200萬元,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資總額的_80_%的股份;乙方出資:2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20__%股份。

3.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後5日內,雙方必須把款項打到公司註冊指定的賬户中。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股份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相關利益為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持股比例共有。

3.分配方式:每年年終分配一次,按盈利的,剩餘50%用作企業發展。分配比例:甲方分配80%,乙方分配20%;如出現虧損則不分配。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 甲方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但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甲乙雙方委託乙方作為代表,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日常事務。

2.公司註冊事務,由公司統一支付註冊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同時

由甲方派財務監督,並協助共同辦理。

3.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甲乙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一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7.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甲乙雙方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甲乙雙方同意;

2.甲乙雙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甲乙雙方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成立後,任意一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方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工資薪酬及社會保險

1.乙方三名員工負責共同投資的公司的經營管理,在共同投資的公司上班,

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做五休二。工資薪酬按崗位職責,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工資水平根據同等崗位,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發放(最低崗位至少不低於伍仟元)。

2.公司應按法律規定繳納乙方三名員工的社會保險。

第八條 監督管理

1.在監督管理方面:乙方負責經營,甲方負責監督,財務管理人員由甲方指派,出納由乙方指派。

2.資金賬户管理:公司成立前,根據此協議確定的投資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開設一個資金賬户,該資金賬户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雙方各自管理一個印鑑章及二個網上u盾。這樣可以保證,只有在雙方共同蓋章或二個u盾同時授權的情況下,方可轉賬或取款,任何一方均不能單獨轉賬或取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雙方承諾,在任何一方違約並造成其他一方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任意一方違約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前期註冊、選址等已產生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時,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3.本協議經全體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按人頭每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存檔。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五篇:通用投資合作協議書(修改稿)

通用投資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作為發起人參與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以德陽市廬山南路土地平方米,(評估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人民幣_________%;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丁方出資人民幣萬元。

各共同投資人以現金方式出資的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驗資賬户)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投資人作為執行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執行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執行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執行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執行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關閉共同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上述資產、股份對外質押、擔保、抵押;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待共同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本協議與<企業章程>不一致的,以<企業章程>為準。

3.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