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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評選公司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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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團發〔2020〕3號

關於評選公司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的通知

關於評選公司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的通知

各團(總)支部:

為持續深化推進公司青年爭創“青年文明號”、爭當“青年崗位能手”活動,激勵引導廣大青工以良好的職業道德、一流的工作業績和質量、安全、效益、創新、服務意識,有力促進公司效益增長,實力增強,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為實現樂凱華光高質量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公司團委決定開展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依照《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評選、管理辦法》(附件1),結合單位實際,開展了爭創“青年文明號”、爭當“青年崗位能手”活動,並取得明顯成效的青年集體和個人。

二、評選條件、評選辦法及獎勵事項

按照《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評選、管理辦法》進行評選。對獲得“青年文明號”的集體授予牌匾,為集體成員頒發獎品;對獲得“青年崗位能手”的個人頒發證書及獎品。並向上級團青組織推薦申報“青年文明號”和“青年崗位能手”。

三、具體要求

1.推薦申報的集體和個人,要求以事實為依據,符合評選條件,事蹟突出,堅持優中選優原則。

2.推薦申報的“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要認真填寫《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考核細則》、《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申報表》、《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崗位能手”申報表》(附件2、3、4),並附事蹟材料,於2020年4月17日前報公司團委。

3.爭創“青年文明號”、爭當“青年崗位能手”活動,是符合企業發展所需,符合青年員工成長成才的良好載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爭創“青年文明號”與爭當“青年崗位能手”活動有利結合,以“號”帶“手”,以“手”促“號”,“號、手”聯動,積極促進青工崗位建功成才,推動企業持續快速發展。

附件:1.《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評選、管理辦法》

2.《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考核細則》

3.《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申報表》

4.《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崗位能手”申報表》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評選、管理辦法

爭創“青年文明號”、爭當“青年崗位能手”活動是共青團組織加強青年思想教育,培養青年職業道德,提高青年業務技能,服務企業,服務青年的重要舉措;同時還是團組織凝聚青年、團結青年,帶領青年在企業生產實踐中建功立業的有效形式。緊緊圍繞企業生產深入開展“雙爭”活動,在青年職工中形成愛崗敬業、誠實勞動、勤奮學習、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圍,對於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青工成長成才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第一章  “青年文明號”管理

一、基本條件:

1.“青年文明號”集體人數一般應該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應是職責和工作內容相對穩定的工作集體;集體中35週歲以下青年所佔比例不應低於該集體總人數的60%;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齡在35週歲以下;在遵紀守法、為民服務、人才培育、促進團建等方面成績突出。

2.“青年文明號”評選採取自下而上、逐級創建、逐級評選的辦法進行,且參與創建1年以上,方可申評所創建層級“青年文明號”。

3.該集體中的青年熱愛本職工作,敬業愛崗,職業道德良好;積極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以及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無重大責任事故,工作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

4.在生產、經營、管理、研發和服務等實際工作中體現出較高的文明素養和牢固的質量、效益、安全等意識,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圍繞生產、經營、管理、研發和服務等中心工作,積極開展科技攻關、質量承諾等獨具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動,並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工作(生產目標)。

5.努力學習業務、鑽研技術,掌握本職工作必需的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有一定數量的青年成為本工作崗位能手。

6.爭創集體中團組織健全,能較好發揮集體中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緊密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紮實有效地開展爭創活動;

7.集體應有創建工作小組,並制定有創建目標、創建規劃、創建措施和管理制度,所創造的業績及其表現得到本單位黨組織及領導肯定,受到周圍職工及羣眾的讚譽,評價良好。

二、考核標準:

1.符合“青年文明號”的基本條件;

2.“青年文明號”負責人政治性強,業務上精,能夠自覺帶領青年創先爭優,工作成績突出;

3.在崗位工作職責的基礎上,制定“青年文明號”規範,爭創活動有目標、有計劃、有內容。

三、創建步驟和時間安排

1.各單位按照“青年文明號”的基本條件,確定本單位“青年文明號”創建集體。結合創建集體的實際情況,各單位要提出(從崗位文明、崗位技能、崗位業績、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服務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切實可行的創建措施、創建目標,建立相應的檔案資料,並報公司團委。

2.創建活動開展後,各單位根據公司團委的統一安排,申報公司級“青年文明號”。申報單位填寫《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號”推薦表》,並附創建集體事蹟材料,報公司團委統一評選。

3.按照我公司“青年文明號”考核標準,公司團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後,評選公司級“青年文明號”集體並進行命名、表彰。

4.“青年文明號”的考核,實行經常性的考察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一般採取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的制度。

5.原則上“青年文明號”施行逐級申報,申報市級、樂凱集團“青年文明號”須是公司級“青年文明號”。

四、表彰獎勵

1.對通過評選獲得“青年文明號”稱號的集體,公司團委進行表彰,並授予“青年文明號”牌匾。

2.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在大力宣傳“青年文明號”集體先進事蹟的同時,給予集體負責人及成員一定的物質獎勵。

3.優先申報上一級先進集體榮譽。集體負責人優先申報上一級“先進個人”榮譽。

4.集體負責人符合“推優”條件,在“推優”入黨時,團組織優先推薦。

五、監督與管理

1.“青年文明號”實行掛牌制度,牌匾應懸掛在崗位現場醒目位置,自覺接受監督。

2.團委每年開展“青年文明號”複核工作,通過複核驗收的集體,繼續保留“青年文明號”稱號。

3.“青年文明號”集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取消其“青年文明號”稱號,允許其將“青年文明號”牌匾留作紀念,但不得在公共場所懸掛:

(1)集體中35週歲以下青年人數不足60%;

(2)集體負責人的年齡均超過35週歲;

(3)集體成員一次性變動比例在50%以上。

4.“青年文明號”集體發生以下情況,將被強制撤銷稱號:

(1)本集體中有違法、嚴重違紀、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現象發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在日常科研生產、經營開發、管理、服務工作中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3)發生損害國家、集體或人民羣眾利益事件,在輿論媒介造成不良影響,羣眾反映強烈,經核查屬實的;

(4)對考核、監督過程中發現問題、整改不合格的。

第二章  青年崗位能手管理

一、評選條件:

1.年齡在35歲(含35歲)以內,在我公司工作二年以上的青年職工。

2. 品德高尚。堅持黨的領導,有強烈的敬業愛崗意識,成為本行業職業形象和職業文明的示範者;有自覺遵紀守法的觀念,成為嚴格遵守和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本單位規章制度和崗位規範模範。

3. 技能精湛。熟練掌握適應本行業發展的專業知識和本崗位業務能力,擁有可以推廣的先進操作法或科技成果,具備學習創新的能力,具有自主學習、終身學習觀念、目標、規劃和措施。

4. 貢獻突出。投身創新創效實踐,在本職崗位創造了優秀的工作業績,為本單位科技進步和經濟效益提高做出了積極貢獻,形成先進的工作和管理方法。

二、考核標準:

1.在公司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中獲得名次者;

2.各項業務知識技能、實際操作技能水平在本崗位處於領先地位,發揮了模範帶頭作用;

3.在生產、服務、經營、科研、管理中取得發明創造和技術成果,為本單位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者;

4.創新意識強,能解決本職崗位(工種)關鍵性工作、技術和工藝難題、改進設備等取得較大突破。

三、創建步驟和時間安排

1.各單位依照“青年崗位能手”基本條件,確定本單位“青年崗位能手”候選人,建立檔案;並對候選人進行培養考察。

2.按照公司團委的統一安排,各單位對照考核標準審核後,向公司團委推薦公司級“青年崗位能手”,填寫《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崗位能手”推薦表》並附事蹟材料報公司團委。

3.按照“青年崗位能手”考核標準,公司團委聯合有關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評選出公司級“青年崗位能手”,並進行命名、表彰。

四、表彰獎勵

1.對榮獲“青年崗位能手”稱號的個人,公司團委進行表彰,頒發榮譽證書。

2.大力宣傳“青年崗位能手”的先進事蹟,營造學習先進的氛圍,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優先申報上一級“先進個人”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