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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作文(多篇)

欄目: 學生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3.08W

我的最愛作文(多篇)

我的最愛作文 篇一

小時候,每當我看到表哥寫的毛筆字,是那麼好看,那麼漂亮,就一直纏着爺爺奶奶讓我去學毛筆字。

再中班時,我終於如願以償了。我第一次上毛筆字課時,經常會為了一個寫的很好的字而拍手叫好。隨着等級的不斷提高,我的字也越寫越好。有時,我覺得太累了,便不想繼續學下去了,但一看到我寫的毛筆字,一想起老師的嘖嘖讚歎,我又堅持下去,直到現在。

我寫毛筆字不僅因為他人的讚歎,而且寫毛筆字還可以充實我的課餘生活,在雙休日,我做完作業,就會不由自主地拿出毛毯、毛筆、墨汁、宣紙,在書房裏寫。有時一寫就是幾個小時,甚至忘了吃飯。

以前我寫毛筆字從沒想到過寫毛筆字,還能使鉛筆、鋼筆字也寫好。現在我知道了這一消息,就更加努力地去寫。以前一週我智商一節毛筆課,現在我開始上兩節課,並且更嚴格的要求自己,一個字寫的不好,我就練。一遍、十遍、二十遍。.。.。.直到寫得滿意為止。

現在我開始學草書,我更努力了。別的同學從草書的字開始學,而我不,我從草書的筆畫開始學,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攻克草書這一關。

毛筆字就像我生命的一半,我離不開它。我熱愛毛筆字就像我熱愛我的生命一樣。毛筆字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 篇二

説到最愛,你們可能會想我所説的最愛是不是指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等。當你們想錯了,我所説的最愛其實是食物。

在眾多蔬菜中,每一種蔬菜都有着自己的獨特之處。青菜,水靈靈惹人愛;高粱舉起一排排燃燒的火把,令人垂涎欲滴······而排骨呢,看起來不漂亮,又不顯眼,但是我最愛吃排骨。

排骨的形狀不一:有的像個扁杆,而有的説扁不扁,説胖不胖。而更奇怪:有的排骨“爸爸”身上還帶個“兒子!”排骨“爸爸”的個頭大的不得了,大的有一半斤重,而排骨“兒子”最小的還不過與你那那麼大呢!

排骨的形狀不美觀,排骨的夜色談不上鮮豔——深灰色的外衣還披上一點點白色襯衫,並且還帶上油。

排骨味道美,它的吃法有很多,可以煮着吃、蒸着吃,炒着吃、煎着吃等等,而我願意蒸着吃,它吃起來香極了。記得有一次,媽媽給我蒸了一盤排骨,我一下子吃了半盤,吃的太飽了,肚子疼了起來······

排骨是人們生活中常吃的蔬菜之一。它物美價廉,適合大眾口味,深受百姓們的歡迎,當然也包括我了。

我的最愛作文 篇三

去外婆家的航班是晚上的,每次到達都是深夜,尤其寒冬臘月的夜晚,街上沒什麼人,寒風無孔不入地灌進衣領,車穿行在斑駁地樹影中,路燈孤伶伶地佇立在路的兩邊,昏黃的光影影綽綽投進車窗,讓我想起在家中等待着我的外婆還有她最拿手的餛飩。

“外婆!”“哎呀,終於回來了!“外婆從廚房探出頭來,臉上的皺紋擁抱在一起,”快去洗手,餛飩馬上就好。“油煙機”轟轟“地響着,屋裏騰騰地熱氣驅散了我周身的寒氣。

“來嘍!“外婆眼角的魚尾紋粘在了一起,眼晴裏閃爍着期待地光,睫毛快樂地顫抖着,“吶,嚐嚐外婆的手藝有沒有進步。”只見薄如蟬翼的皮包裹着豐富地餡,在淺金色的湯底浸潤下,顯得晶瑩透亮,混着紫菜與蝦米的骨湯,香氣四溢,讓我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一口:霎時,口腔被青菜的清甜、雞蛋的醇香和脂渣的香脆填滿。

繁複交織的味道,喚醒了童年的記憶:她曾摟着我,大手包小手地教我包餛飩;曾守在鍋邊一下午,用大棒骨為我熬製餛飩湯底;曾在我回青之即,連夜為我包上一袋又一袋餛飩,讓我帶回家作早餐吃她的餛飩,伴隨着我從天真的小女孩長成比她還高的大姑娘,每逢過年過節,我最最想吃的,最美味的食物,便是外婆包的餛飩,在北方出生長大的我,第一道學會做的食物,不是餃子,而是餛飩。

眼淚在眼眶翻滾了幾圈,終於還是落進了湯汁裏,我埋頭攪動着餛飩。“不好吃?”外婆察覺到我的異樣,皺起了眉頭。“好吃!外婆的餛飩是我的最愛!”外婆揚起嘴角,開心和滿足填滿了她臉上的溝壑,彷彿年輕了許多。

我的最愛作文 篇四

在我們校園的丹桂園裏有一棵素有“天上的飛碟、地上的蘑菇”之稱的桂花樹。你看,粗壯的主幹撐托起縱橫交錯的枝條,好像一顆導彈發射時的壯觀,直衝天穹,橫看豎看、上看下看、直看彎看,又好似一把巨大的傘,不管遇到狂風暴雨,都不肯低頭折節。看了後,我不禁讚歎,她五十來歲了是我所見到的桂花樹中的一朵奇葩。

校園的桂花樹亭亭玉立、四季常綠,課餘閒暇時間,我時不時的來到丹桂園,盯着這一“校寶”看不厭,喋喋不休地和同學一起讚美她,讚美那可愛的葉子,葉子上的葉脈有條不絮,有滋有味。有的像豎起叫絕的大拇指,有的像一朵奇異俊美的花,有的像一條倒掛的扁魚兒,……千姿百態,百看不厭。在這棵“桂花皇”中竟找不到兩片相同的葉子,真是大千世界,無所不有!在葉的美奇中,她還很頑強,在去年冬天至春天間,一連二十多天的風雪暴雨中,許多“同伴”都經受不住這惡劣的氣候而低下了頭,唯獨這“桂花皇”仍帶着笑容堅強不屈,昂着頭與“敵人”博鬥抗爭,像水倒在鴨子背上一樣,羽毛依舊。

每年八月中秋前後,正是桂花皇大顯身手時節,一股濃烈的香味衝過阻力,來到教室、來到寢室、來到辦公室與我們全校師生一起分享這醉人的香味。我在下課時,情不自禁的來到“桂花皇”下,只見桂花在陽光下,金燦燦、黃澄澄,每朵四個小花瓣小巧玲瓏。我看了又看,我笑了又笑,聞了又聞。一眼望去,這些葉子全被它擠了下去。這時節,我們學校的一千多師生浸染在這清香之中,過路行人駐足嗅鼻眯眼欣賞花香之中,連飛禽走獸也時不時的陶醉在幽香之中……

就是這校園的桂花樹像一位偉大的慈祥母親,時刻在守望着成千上百的兒女。

我的最愛作文 篇五

有人喜歡酥脆的薯片;有人喜歡晶瑩的果凍;有人喜歡香脆的方便麪,而我喜歡香脆又好吃的爆米花。

瞧!在我面前的爆米花包裝袋一身黃金,顯得十分氣派。它長20釐米左右,寬大概有10釐米,。正中間有一個小草人,它手裏抱着一個超級大的爆米花,彷彿在説:“快來品嚐,爆米花很美味的哦!”我忍住了湧到嘴邊的口水,又把包裝袋翻了個身,它的背面寫着生產配料有:玉米、白砂糖……哦,難怪有這麼好的味道,原來它包含了這麼多種食物的精華呀!在袋子的上端和下端都是齒形的邊沿,這是為顧客打開方便設計的,製造商可真是細心啊。

我再也忍不住爆米花香味的誘惑,立刻打開了包裝袋,這時,一陣清香從袋子裏跑出來,撲入鼻中。我馬上拿起一粒爆米花,放入嘴中,細細咀嚼,香、脆、甜,淡淡的香氣讓人陶醉。

如果我每天都可以吃到香脆的爆米花,那該多好啊,我常常這樣想。

我的最愛作文 篇六

婆娑弦上之語,動風雲,訴往昔,追溯千年之前的盛世大唐,唯李白這位滴仙之人。在我心間留下狂放一筆。

青山不改。後悔有期。

李白一生詩酒會友,遍遊山川,半生出走。結識了孟浩然,王昌齡等知己。留下了,"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山長不見秋城色,日暮蕭葭空水雲"等。至情絕唱。不一樣的故友一樣的留戀,不一樣的詩語一樣的悽美。

靜水流深,滄笙踏歌。

李白一生有過四個妻子,李白最喜歡的,大概是宗儲客的孫女兒宗氏吧。

他二人志同道合,李白被髮配夜郎時,宗氏還多次施救,二人相遇就以,"天長水闊厭遠涉,訪古始及平台間"為引留下了"千金買壁"的傳世佳話,李白也曾作"寶刀截流水,無有斷絕時"。以表達對妻子的思念。

今日。人們常説。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可在古代,車,馬,書信昰真的慢,要見一個人更是難。他們的"改天"可能就是一輩子。所以李白就有了,"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的感慨。

凡事清濁,一劍挽破。

李白師從裴旻學習劍法,。他是文人,亦有俠客之夢。曾留,"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縱,快意,事後拂衣而去,淡泊雲海之謂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年少的豪情重諾成了筆端的"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

茫茫命途。筆走天涯。

李白的仕途生涯,雖然短暫,但是半生為了踏入仕途一展抱負。

半生為抱負顛沛琉璃。李白入世不易寫到道,"大道如青天,我獨不得出。"仕途中爾虞我詐。初心早被污流蕩,豪乞只能辦酒狂。又因得罪楊貴妃與高力士等人出仕,可謂成仕途蘿,敗也仕途夢。仕途失意後,李白邀岑夫子與丹乒生,借酒達意,吟出,"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酒入豪腸。化為七分月光,三分豪情,繡口一吐便是半個盛唐。也許後人應該感謝貴妃等人吧。若非這樣中國詩歌之學寶庫裏會少很多奇珍異寶,歷史上也就多了一個裝點門面的御用文人罷了。

大鵬飛兮振八裔

中天摧兮力不擠,

餘風激兮萬世

遊扶桑兮掛左袂。

後人得之傳此。

仲尼士兮誰為出涕。

我的最愛作文 篇七

讀詩,品詩,亦是我之最愛。——題記

詩是美好的嚮往,詩是感情的寄託,詩是靈魂的慰藉。

從小我就喜歡讀詩。

手捧一本《唐詩三百首》,鼻子裏留着嘩嘩鼻涕,這就是我。在幾個長輩旁邊,在她們的誇讚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讀着那些會讀不會理解的古詩。這就是我小時的樂趣。

國小,我對詩的痴迷更進一步。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我們在老師的領讀下一遍又一遍地讀着李白的《靜夜思》,可奇怪為什麼這短短二十個字卻佔了課本的整整一頁。接着老師又説了李白的事蹟和對這首詩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種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鄉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頁紙遠遠承載不了的。此後,我對詩更痴迷了,每每發現一首詩便高興地讀幾遍,就像探險家找到寶藏時那種不可隱藏的心情,然後便把這份寶藏記下,最後慢慢品讀,品讀一個詩人的情懷。

現在,詩已經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為詩的殿堂。你看,一位美麗的婦女正拿着書深情地朗誦着樂趣的詩歌;你看,一位帥氣的先生正對着窗外流利地背誦那古樸的詩詞;還有一個活潑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詩中傳達的深切的情感,臉上顯得很陶醉。沒錯,這就是我家。三人齊聲朗讀:“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為國戌輪台。夜闌卧聽風吹雨,鐵馬冰河入夢來。”媽媽説:“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為自己的病體擔憂,卻想着為國家戍守邊疆,多麼可敬啊。”爸爸説:“做夢都是騎上戰馬馳騁邊疆的情景,風雨飄搖中的宋代有這樣忠貞的人們是多麼可貴。”

一首詩歌,那麼短的字數,卻包含了一個時代,包含了一個民族的心聲。還有什麼比詩歌更能在最短的時間裏產生這種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臉刷牙,媽媽鍋台邊忙早餐,我整理書包,在晨起這緊張的交響樂中,我們不忘搶背一遍昨晚上品過的詩歌。詩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劑,是我心靈的熱雞湯。我愛詩,更愛詩意的生活。

我讀詩,讀詩的韻味;我品詩,品詩的內涵。

讀詩,品詩,是我之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 篇八

世界上,人們都有自己最愛的東西,有喜歡冰糖葫蘆的,有喜歡西瓜的,有喜歡畫畫的……但我卻對書法情有獨鍾。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媽媽帶我去看書法展。剛一進入展廳,我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整個展廳中飄散着一股淡淡的墨香,書法的形式也應有盡有,有篆書、行書、草書……看得我眼花繚亂。它們有的上昂,有的低頭,有的繞圈,有的直挺……望着它們,我堅定地説:“我要學書法!”

第一次拿起毛筆時,我忽然覺得我們就是一對老朋友,互相十分熟悉。我蘸飽墨,深吸一口氣,十分緊張地寫了起來。我的手在顫抖,雙眼直勾勾地盯着宣紙,一筆一劃地寫起來,一筆、兩筆、三筆……我的腦袋上冒出一顆顆小小的汗珠。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字也一點一點地“搭建”了起來。當我放下毛筆,準備欣賞我的“傑作”時,才發現那個字歪七扭八,一點也不好看。我有些失望,但這也使一粒種子埋進了我的心田:我一定要寫好毛筆字!

有了希望的照耀和努力的灌溉,那粒種子一天天長大。我的書法經過幾個月辛勤的練習越來越好,一筆一劃都十分漂亮。但這都離不開幾個月來我的刻苦:白天休息時,我在手心一筆一劃練習;晚上一做完作業便開始認真練習;睡覺時也在腦海裏思考着……有人問我,你在凳子上坐那麼久,心裏不煩嗎?我搖搖頭説:“不,我覺得那是一種享受,書法是我的最愛!”

我迷戀書法,喜愛書法,它使我原來那種做事煩躁的心變得安靜,做事三心二意的心情灰飛煙滅,變得一心一意。我喜愛書法,雖然它沒有籃球的炫酷,沒有西瓜的香甜,但它卻充滿了那寧靜而智慧的芬芳,那芬芳是獨一無二的。

書法,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 篇九

每個人都渴望去好玩的地方遊玩,渴望把美麗的景象印在腦海中,而我也不例外,渴望着去非常好玩的地方玩。記得在我八歲那年,爸爸帶我去了西雙版納,無知年少的我只顧着玩,一會兒捉蟲子,一會兒去餵魚,跑來跑一去,沒玩沒了地。一次,爸爸帶我去看大象,我特別開心,恨不得馬上就見到大象,可是大象卻不領情,只顧着吃,沒有一點有意思的。然後,我們又去了昆明的“民族村”。在這裏,我玩的特別開心,看着許多的少數民族跳舞,吃着美味可口的美食,看着精彩的大象表演,最有意思的是一隻大象被圍攔圍了起來,我便和哥哥去和它玩,我們又拿了許多胡蘿蔔給它吃,它也表現出一種非常好客的樣子。接着,我們又去了少數民族生活的地方,看見了他們穿着五彩繽紛的衣服,忙來忙去的,特別開心。

接着,我們又去了其它的地方,看見了一片湖,湖上有一根繩索,料想便是這時裏出了名的“過江繩索”了,只見一個青年從繩子的一端飛速地滑向了另一端,這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硬是坐了上去,可我又不敢滑過去,結果鼓起勇氣,朝膠一跳,“呼”地一下,我就又快速的朝前滑,我忍不住往下面看,看見了湖水是那麼的綠,綠的像一塊寶石,落在了這充滿民族風味的'大家庭中。等到了對岸時,我已經被嚇得愣着了,過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繼續朝關走,看見了一個“土電話”,我在另一邊吼一聲,對面的人就聽見了,就連我説的話也聽得一清二楚。接着我們又去了蒙自,在蒙自的博物館裏,看見了許多東西,不但增長了見識,而且還豐富了眼球,最好玩的是那輛火車頭,使我想起了它在鐵路上飛快地前進的樣子。這些故事裏,有的故事已經刻在我的腦海中了,使我忘也忘不掉,這些是我童年旅遊的回憶,不過我現在去遊玩的地方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