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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年終獎申請書通用範本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2.6W

職工年終獎申請書通用範本

年終獎就是老闆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遊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項目。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職工年終獎申請書,更多年終獎申請書可點擊“年終獎申請”查看。

職工年終獎申請書

集團公司領導:

一年一度的傳統佳節“春節”即將來臨,在這裏我代表公司的全體員工預祝領導新春愉快,閤家歡樂。

20__年在全體員工們的一致努力下完成工業產值930萬元。完成銷售收入484.30萬元,比20__年同期增長28.5%。完成利潤30.06萬元,其中9-12月份完成銷售額241.73萬元。完成利潤33.025萬元,是我公司有史以來完成各項指標最好的一年。

目前我公司的情況是在冊人數45人,到12月底累計實發工資429654.05元,全員人均實發工資才700多元/月,而到12月底公司預留工資總額累計達195580.95元。可以看出有於我公司預留工資的總額較大,從而造成員工收入普遍較低。

根據今年生產經營和提高員工積極性的實際出發,經我公司內部 議報請集團公司領導從預留工資總額中提85930.81元,作為我公司年終獎總額發放。對廣大員工在20__年中成績的鼓勵。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怎麼計算

年終獎計税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超過5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税率,然後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税額。

2、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50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5000元后,然後將剩餘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税額。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税人申報的應納税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税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年終獎三種計算方法

據介紹,目前法律並未對年終獎的發放標準做出特殊規定。如果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無約定,單位規章制度中有獎金髮放規定的,則據獎金髮放制度執行。

目前主要有三種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終獎計算方法也不一樣。

(一)績效考核

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公司業績結果來發放績效獎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績效考核規則都是公開的,許多都會通過績效合同,與員工進行事先明確約定,根據年終業績的完成情況進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對應不同的績效獎金係數。

據介紹,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頒發年終獎金已成為趨勢,例如某超市的店長,年度考核分為四等,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以上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年終獎額度。

(二)紅包

由老闆給員工發放不確定數目的紅包。這種年終獎計算方法比較私祕,有的作為輔助年終獎發放,有的對關鍵性崗位員工發放。也有企業沒固定年終獎發放形式,直接由老闆來發放紅包,這種方式全憑員工在老闆心裏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雙薪

所謂雙薪,其實就是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是單位對員工全年獎勵的一種形式。目前,行政機關及大多數企業稱之為“第13個月工資” (即“12+1”)。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並非同一概念,年終獎的發放條件更多的是跟績效掛鈎;但年底雙薪一般僅與工作時間關聯。不過,有些用人單位對獲得年底雙薪的條件做了系統設定,如績效達標等,此時的年底雙薪已有年終獎的概念;第二,既然年底雙薪制與工作時間關聯,則用人單位對其發放條件都有設定,如設定“年底雙薪發放時勞動者必須在冊,否則不具備申領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