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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員工年終獎申請書萬能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1.63W

全體員工年終獎申請書萬能

現在各種物價飛漲,一些家庭房貸、車貸壓得喘不過氣來,很多人都把希望寄託在這年終獎上。年終獎申請書怎麼寫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全體員工年終獎申請書,更多年終獎申請書可點擊“年終獎申請”查看。

全體員工年終獎申請書

集團公司領導:

一年一度的傳統佳節“春節”即將來臨,在這裏我代表公司的全體員工預祝領導新春愉快,萬事如意,恭喜發財。

20__年在全體員工們的一致努力下完成了工業產值達930萬元。完成銷售收入484.30萬元,比20__年同期增長28.5%。完成利潤30.06萬元,其中9-12月份完成銷售額241.73萬元。完成利潤33.025萬元,這就是我公司有史以來完成各項指標最好的一年。

目前我公司的情況就是在冊人數45人,到12月底累計實發工資429654.05元,全員人均實發工資才700多元/月,而到12月底公司預留工資總額累計達195580.95元。可以看出有於我公司預留工資的總額較大,從而造成員工收入普遍較低。

根據今年生產經營和提高員工積極性的實際出發,經我公司內部議報請集團公司領導從預留工資總額中提85930.81元,作為我公司年終獎總額發放。對廣大員工在20__年中成績的鼓勵。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年終獎只能年終拿嗎

目前企業發放年終獎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年底多發一個月工資(此種方式法律上應界定為年終雙薪):二是綜合考慮企業經營收益、部門績效、個人績效,讓每個員工“對號入座”得到全年一次性獎金:三是老闆給“紅包”,給不給、給多少就都由老闆説了算。

對於第—種形式,此時的“年終獎”屬於實質上的年終固定工資,勞動者即使未到年終提前離職的,也可以主張按工作時間的比例要求單位支付,如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則構成無故拖欠或者剋扣工資。對於第二種形式,企業如規定在職員工“年終”才能拿到“年終獎”,如果員工提前離職,就會喪失這部分潛在利益。當然如果企業規定了所有員工都可以在年終獲得年終獎,員工提前離職則可以索要相應比例的獎金,但若發生爭議,勞動者主張年終獎仍然面臨證據不足的風險。對於第三種形式,由於年終獎完全取決於老闆的個人自願,未到年終提前離職,員工就不可能拿到年終獎。

辭職後年終獎還有嗎

辭職後是否有年終獎需要根據用人單位對年終獎的規定而定。

年終獎金是用人單位根據約定或規定,綜合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員工工作業績的綜合表現情況而發放的獎金。年終獎如何發放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情形:

1、將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年終獎

用人單位將每月工資按一定比例扣除一部分,到年終時再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的結果發放相應的年終獎。這其實不是年終獎,本身就是工資的一部分,如果不發放年終獎就等於不發放工資。對於減少勞動報酬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拿出證據證明為什麼不發放年終獎,否則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2、在勞動合同中對年終獎有約定

又可分為:對於年終獎的發放形式、金額、時間等有明確的約定;只是簡單約定年終獎是否發放由用人單位決定;雖然約定有年終獎,但對於具體的發放形式、金額、時間等約定不明。如果有明確約定或由用人單位決定的,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如果約定不明確的,見下面第三項內容。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年終獎有規定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年終獎發放有相關規定,對於發放形式、金額、時間等明確的,按規章制度執行;如果規定不明確的,見下面第三項內容。另外,規章制度也可能涉及到效力的問題,不合理不合法的規定可能會無效。

4、口頭承諾

勞動合同中無年終獎的約定,規章制度中也沒有相應的規定,只是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這不是年終獎有無的問題,而是如何進行舉證的問題。

5、沒有約定或規定,也沒有口頭承諾,按照每年的慣例發放一定的年終獎

由於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年終獎必須發放,如果沒有相應的約定或規定,不能依慣例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