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退税申請書多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1.57W

退税申請書多篇

退税申請書 篇1

__税局:

本公司****。因__年__月__日在申報税款所屬期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時誤將該税款所屬期錯報為至__年__月__日,申報成功,該筆税款是¥__元,已扣款成功。因報錯税款所屬期要求申請退回該筆税款¥__元。

請予核准。

特此説明!

******單位

__年__月__日

退税申請書 篇2

小林是去年由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的大學生,經歷過艱苦的求職後,應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小林碰到了一個問題:勞動合同附帶有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人被**公司招聘錄用為合同制員工後,如果公司因實際情況未能履行勞動合同中部分條款的,本人表示理解並自願放棄權利,不作異議。承諾人:***。 小林怕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就問公司,如果不籤行不行?公司方面回答説,不行。小林為了迫在眉睫的畢業、求職銜接,就簽下了這個承諾書。在實際工作當中,小林碰到了如下的情況:

1、在勞動合同中關於勞動時間的條款規定: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甲方有權變動乙方的休息日。而實際的工作時間是一週六天制,每天8小時。共計:6*8=48小時。

2、勞動合同中關於社會保險的規定:甲方按期為乙方向國家指定的機構繳付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參加其他有關社會保險。但在實際操作中,公司對於合同中提到的社會保險一項都沒有繳付。

那麼,員工放棄了自己的權利和單位簽訂的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嗎?勞動合同附帶承諾書合法嗎?本期勞動關係下午茶,易才勞動關係顧問易博士就上述問題進行探討,希望能夠給企業的hr提供一份幫助和指導

分析:

易才勞動關係顧問易博士認為小林簽下的承諾書是無效的.,勞動合同附帶承諾書是否合法是要看承諾書的具體內容的。具體就本案,該承諾書屬於勞動合同的附加條款中違反加班和社會保險繳納的法律規定。屬於免除了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剝奪、排除了勞動者的權利,因此該承諾書是無效的。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有類似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這裏的“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威脅”是指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從小林的情況看,小林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如果小林不籤承諾書,等於自動放棄了這個工作機會,而找工作的艱辛使得小林違心簽下了承諾書。易才勞動關係顧問易博士認為,用人單位在這一點還違反了簽訂勞動合同的協商一致原則。

在加班法律規定上分析,小林的單位違反了《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小林的單位實行每週工作48小時的工作時間,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

從社會保險的繳納角度分析,《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各地的社會保險徵繳條例中,都非常明確地表示社會保險的繳納是企業必須承擔的義務。就本案而言,該用人單位的觀念並沒有理順,在成本意識中剔除了社會保險這一塊,而將其視為正常開支之外的額外負擔。易才勞動關係顧問易博士認為,用人單位應該確立這樣的觀念:社會保險,和工資一樣,是企業運行的法定成本之一,是對員工和社會應盡的法定義務。並且《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員工行使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同時,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是得不償失的。

易才勞動關係顧問易博士提醒:

總結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小林和單位簽訂的承諾書屬於無效合同條款。但該承諾書也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由於該無效條款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制定的,因此該無效條款給勞動者帶來的損害,將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退税申請書 篇3

XX税務局:

我公司為××(類型)企業,××年度年終彙算中,彌補××年度虧損×元后,全年應繳所得税額×元,已預繳了×元,多繳×元,現申請退税。

以上妥否,請批示。

申請人:XXXX單位

20xx年x月x日

退税申請書 篇4

寧海縣國家税務局:

我公司屬於XX企業,根據財税XX號文件,我公司符合退税要求,XX年實際繳納所得税共計XX元,應退所得税XX元,特申請退税,資料《所得税退税申請書3篇》。

此致!

敬禮!

申請公司:

日期:

退税申請書 篇5

杭州市下城區國税局:

茲有杭州XXXX有限公司, 税號:330103768XXXXXX。 20xx年銷售收入:XXXX元, 20xx年應納税所得額:XXXX元, 已繳所得税:XXX元。根據國家税收政策,應減免所得税額:XXX元,實際減免所得税額:XXX元,應退税額:XXX元。 特此申請企業所得税退税,申請退税額:XXXX元。望批准!

申請人:杭州XXXX有限公司

日 期:20xx年8月21日

退税申請書 篇6

xx區國家税務局:

我司(廠)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業,營業執照號碼:xxxxxxxxxxx,税務登記證號碼:xxxxxxxxxxx。經營地址:xxxxxxxx,法人代表xxx,會計xxx,註冊資本xxxx萬元,經營範圍:xxxxxxxx,兼營xxxxxxxx,經營方式: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從業人數:xxxx人。

我單位xxxxxxxx產品系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經檢驗其xxxxxxxx的比例達到%,________年xx—____月累計實現銷售收入xxxxxxxx元,銷售成本xxxxxxxx元,銷項税額xxxxxxxx元,申報抵扣進項税額xxxxxxxx元,應繳增值税xxxxxxxx元,已交增值税xxxxxxxx元,留抵增值税xxxxxx元,期末存貨xxxxxx元,税負率xx。xx%。我單位財務制度健全,能準確核算應税銷售收入、進項税額、銷項税額、應納税額,能按期報税及申報納税,能及時組織税款入庫,無欠税。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領購、使用、保管、繳銷發票,無發票違章行為,有健全的發票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健全,有專職會計人員X名,能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薄進行會計核算;能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真實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設置應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細賬。根據xx字[xxxx]xxxx號《xxxxxxxx》文件關於xxxxxxxxx的規定,特向貴局申請退還我單位該自產產品已繳納入庫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應納增值税税款。請批准為盼。

單位名稱(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税申請書 篇7

xx税局:

本公司****。因xx年xx月xx日在申報税款所屬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時誤將該税款所屬期錯報為至xx年xx月xx日,申報成功,該筆税款是¥xx元,已扣款成功。因報錯税款所屬期要求申請退回該筆税款¥xx元。

請予核准。

特此説明!

xx單位

xx年xx月xx日

退税申請書 篇8

寧海縣國家税務局:

我公司屬於XX企業,根據財税XX號文件,我公司符合退税要求,XX年實際繳納所得税共計XX元,應退所得税XX元,特申請退税。

申請公司:

日期:

退税申請書 篇9

xx國家税務局進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處):

我單位下列出口貨物(見所附明細表)因xxxxx原因不能按期申報退税,現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税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xx]64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税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税發[20xx]113號)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xx]68號)的有關規定,申請延期至20xx年x月x日之前申報,請予批准。

企業(公章)

申請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