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李X X,男,白族,1975年04月11日生,雲南省XX市人,住XX市XXX路116號,身份證號532901XXXXXX,聯繫電話1350872XXXX。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楊X 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高 X X訴李X X離婚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李X X與高 X X一起,為了家庭生產生活,向楊X X借款20萬元,之後還款2萬元,目前仍有18萬元夫妻共同債務尚未償還。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楊X X到庭作證,以證明存在夫妻共同債務的實際情況。
請予批准為盼,謝謝!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李 X X
申請日期: 20XX年05月20日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______與________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__________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准許。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證人名單
注:1在舉證期間屆滿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2寫清證人的基本情況。
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河南銀谷投資有限公司與楊利敏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准許。
此致
申請人:河南銀谷投資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通知證人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原告(被告) 糾紛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附:
1、證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證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