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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6.56K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多篇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篇1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專門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制訂的一部法律,主要分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等幾個方面。因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能力低,個人權益容易受到侵害。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還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是中華民族興旺發達的需要。

下面,我來給大家介紹幾條:

1、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年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等不良行為。

2、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國小、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煙。

4、在家裏,孝敬父母,並且跟父母及時溝通,瞭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識,正確使用家用電器,防止漏電現象的發生;自己一個人在家時,不讓陌生人進門,遇到特殊情況,不慌不亂,及時打電話給父母親戚或警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我們的成長有極大幫助,希望全社會都來學習它、遵守它。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篇2

拂曉的初陽蒸融着大地,我們在校園裏聽了一場法制教育講座。

一個17歲的失足少年,低着頭,鎮定而嚴肅向我們訴説了一段真實的人生經歷。他10歲父母就離異了,我無法想象這對一顆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擊有多麼大。幼小的他就帶着一個妹妹,跟着近乎崩潰的母親過上了相依為命的艱苦生活。14歲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勞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樂,那是一比温馨的財富。可是後來,他開始沾染了不良的惡習:抽煙,飲酒,還在社會上結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這樣,很輕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條黑暗的不歸路。

他將在監獄裏度過漫長的八年。八年的監獄生活永遠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頁。烙下的疤痕將終身隱隱作痛。沉重的記憶燃燒着沸騰的血液,永遠氾濫在他愈發成熟的心靈。他美好而燦爛的豆蔻年華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兒到死心如鐵,但高城望斷,回首鄉關歸路難。”如今,他在懺悔,他想起了他母親淒涼的淚,是那麼讓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錯了一步,就是因為這一步而造成了今天的這種局面。我為他的行為感到羞恥、可悲,為他的懺悔感到同情。可法網無情,也許真的太殘酷了。我似乎越來越感覺到冷,勝似凜冽風霜的侵襲。但就是這份無私,也給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絲毫掩蓋不了正義。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多用心去感受,遵法守法,讓法活到我們心中。

從他的現身説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不良誘惑無奇不有:美食娛樂,博採遊藝,麻將撲克,功名利祿,金錢財物,江湖義氣,毒品……都可能成為誘惑的陷阱。如果我們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下場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們能保持頭腦清醒,正確地把握和控制自己,就不會被這些誘惑牽着鼻子走,也就不會像他那樣跌入這種深淵而不能自拔。

花開了又謝,風吹了有歇,但我堅信,陽光總在風雨後。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篇3

?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附則7章72條,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從本法開始實施起它就成為了教師與未成年人的保護傘,作為教師我們要深入的學習此法,讓此法成為保護我們的利器。

學法是必須的,但更重要的學會利用法律來保護自身的權益,這才是最關鍵的。教書育人是教師的本職工作,但只會教書是不夠的,我們職責主要是育人,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着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

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打開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裏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孩子們是國家的未來祖國的希望,我們對他們的合法權給予特殊呵護,也是一項具有挑站性的工作,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到其中,我們每一個人一起完成,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讓孩子們活潑健康快樂的成長,成為一代強人,將來為祖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篇4

作為一名幼兒教師,利用寒假我又重新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通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羣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着多重角色。

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由於教師這一職業的特殊性,因此有人稱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同時對教師的苛刻與責備也日益增多,這就要求做教師的不僅要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有系統的理論知識,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寬闊的胸懷……還要有甘於清貧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師面對成千上百性格各異的、情緒不寧的幼兒時所承擔的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之下可能產生的心理反應。

不過這種壓力也造就了教師百折不撓、勇於奉獻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師畢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師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我們提倡教師要講究職業道德,要棄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簡單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書,又要育人,把培養社會主義優秀接班人的'責任勇敢地承擔起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幼兒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幼兒發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使幼兒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

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篇5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項原則的意義:就是國家、社會和家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性,救濟、回覆已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夠作為權利和義務主體的資格。內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榮譽和肖像等。人格尊嚴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碼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嚴,就談不上保護。

第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各項保護措施都要適應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齡、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簡稱教育原則。

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因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他們;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培養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們加強自我保護,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做鬥爭,達到保護的目的。

我國的未成年人將來的素質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學校對此負有重大責任。學校教育是預防和矯治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中度過,在學校環境中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覺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

學未成年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篇6

國家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共同議論的話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從家庭、學校、社會以及司法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作了全面的規定,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標誌着我國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走上了一個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作為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