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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7.44K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多篇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1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着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裏,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2

我通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平時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已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做到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處處“身正為範”。

未成年保護法第三章第十八條中提到: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我覺得我這一方面做的不夠好,我會自禁地偏愛聽話懂事的學生。現在,通過學習這部法律,我想作為一名教師,就應該多瞭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能以教師的主觀願望去要求學生。因為未成年人正處於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特點和需要。每個人各有差異。因此,我們做教師的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從他們的角度看問題,思考問題,多與學生溝通。

總之,在以後的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並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範,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我還要繼續努力學習法律知識,一定要用法律知識來武裝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知法、執法的合格教師。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3

未成年人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搞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事關國家興衰和民族未來的大事。《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未成年人的重視,這兩項法律法規能夠很全面的引導和保護未成年人。但是,從現實生活中看,真正動到了法律,就已經遲了點。我覺得要落實這兩項法律法規應該從兩個方面做起:第一個方面,各級政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自查。自查什麼呢?查的東西很多,例如:是否建立和改善了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是否保障了未成年人能夠受教育,特別是農村和城市外來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能夠受教育;是否對未成年人的文化環境管理採取措施,特別是對網吧、電子遊戲、影視書刊、音像製品等管理上採取措施;是否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教育情況進行監督等等。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做好自查工作,才能使這兩項法律法規得到更好的貫徹實施,才能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二個方面,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制教育和正確的引導。進行法制

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材,並密切聯繫學生思想實際,使學法、用法成為未成年人的自覺行動。要舉辦主題班隊會、模擬法庭、開展社會調查、知識競賽、社會實踐等活動,對未成年人進行生動直觀的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學習法律法規的興趣,增強法制教育的效果。還要對少數有不良行為以及有不良行為傾向的“問題少年”實施重點幫扶,預防和減少犯罪。只有加強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國民素質才能提高,社會經濟文化才能發展。

總之,並不是有了這兩項法律法規,就萬事大吉了,關鍵是如何去落實這兩項法律法規,防範於未然,為祖國的未來而努力!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4

根據未成年工人身體未發育成熟的特點,為其健康成長而對他們採取的各種特殊勞動保護措施。又稱“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或“未成年工勞動保護”。它的內容主要是對就業年齡、工作時間、從事有害健康作業的限制和禁止。對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是國際工人運動長期鬥爭的重要內容之一。在資本主義發展的初期,資本家大量使用和剝削未成年工和童工,但迫於工人階級的鬥爭和工業發展的需要,資產階級國家不得不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如英國議會於1802年通過了《學徒健康與道德法》,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紡織廠童工工作時間的勞動保護立法。該法規定:禁止紡織廠使用9歲以下兒童,學徒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並禁止從事夜班勞動。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成立時,就在其章程中規定“保護兒童、青工和婦女”;同年召開的第一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第5號公約即《確保兒童受僱用於工業工作的最低年齡公約》規定:“凡兒童在14歲以下者,不得受僱用於任何公營或私營工業或其任何部分”,第6號公約即《受僱用於工業的未成年人夜間工作公約》規定:“凡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任何公營和私營的工業企業或其任部分,均不得於夜間工作。”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舉行的六次全國勞動代表大會的決議中,都有對未成年工實行勞動保護的內容。1949年9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32條規定:“保護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1988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號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32條規定:“私營企業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5

作為一名幼兒教師,利用寒假我又重新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通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羣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着多重角色。

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由於教師這一職業的特殊性,因此有人稱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同時對教師的苛刻與責備也日益增多,這就要求做教師的不僅要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有系統的理論知識,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寬闊的胸懷……還要有甘於清貧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師面對成千上百性格各異的、情緒不寧的幼兒時所承擔的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之下可能產生的心理反應。

不過這種壓力也造就了教師百折不撓、勇於奉獻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師畢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師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我們提倡教師要講究職業道德,要棄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簡單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書,又要育人,把培養社會主義優秀接班人的責任勇敢地承擔起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幼兒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幼兒發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使幼兒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

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6

國家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共同議論的話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從家庭、學校、社會以及司法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作了全面的規定,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標誌着我國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走上了一個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作為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關於保護未成年法的心得體會篇7

通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作為一名國小的教師,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 “教書匠”,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應一改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在教學中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總之,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從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觀。作為一名教師,我們要從各個方面,各個角度去發現每一位學生的閃光點,他們都是國家的未來,他們都將為國家的建設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我們都必須愛護他們,關心他們,使他們在學校裏不僅學習愉快,生活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