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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規》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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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規》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教育政策法規 篇一

雖然多年來一直未間斷從事高校教育,卻對高校教育的政策與法規知之甚少。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與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國高校教育政策的特點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體的法規政策,並瞭解和掌握了當前的現狀和熱點問題。同時,通過一個個具體生動的真實案例,也使我對這些問題解決的基本思路有了較為清晰的概念和預見。這些知識,對於我們今後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依法治教,科學辦學是我國進入法治社會進行教育活動的重要準繩,在平時教學活動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國家政策與法規相聯繫,並注意法律―政策-道義不同層次的靈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認識水平和覺悟。並自覺探究新時期下教育教學改革新思路,關注國家政策法規發展方向,並同實際聯繫起來,為自己所從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貢獻。

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教育法學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在這個部分,闡明瞭教育法學的相關概念,以及其發生發展的過程。其存在的目的是為政策、法律的正確制定和實施提供理論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學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在這個部分,主要明確了幾個方面的問題:

1、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為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為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為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為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

2、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核,培訓等;

3、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如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在這個部分,主要對於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針對高校領域常見的法律糾紛,以及相應的權利救濟問題

在這個部分,通過一個個常見的熱點問題和法律爭議的真實案例,生動的展現了當前凸顯的主要問題以及高校教育與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不足之處,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也有了較為清晰的思路。

作為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不光要傳道授業解惑,還應恪守紀律,對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有深刻的認識。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高等學校作為國家的人才“生產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來保障其基本秩序。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育政策與法規有了更多的瞭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後應當怎麼做好職業教育工作。此外,在學習當中,還進一步認識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我國職業教育現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認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認真學習各種教育理論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關的教育法規,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化、規範化的軌道,不斷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依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

教育政策法規 篇二

如今,社會上越發的關注和重視兒童的學前教育,而在如今“重智輕體”的風氣的不斷的渲染和蔓延的社會裏,學前體育卻沒有得到社會相應的重視和支持。學前體育指的是兒童在學習之前所接受的體育教育和身體的活動,學前體育的教育不僅能夠幫助學前兒童提高自身的身體素質和自身的靈活性,還能夠促進學前兒童之間感情和團體合作意識的培養。文章就筆者自身對學前體育的重要性的理解和幼兒園相關的文件結合來闡述學前體育的重要性和學前體育在幼兒教育中的地位。

好動是兒童的天性,而體育活動是兒童自身的本能。兒童的學齡前教育是基礎教育中的重要組成的部分,作為整個教育體系的基礎,兒童的學前教育已經受到廣大社會人士的高度重視。曾有相關研究表明,兒童學齡前的行為習慣和體質狀況直接影響了未來的發展。所以在兒童的學前教育中,應該給予體育教育極大的關注和重視。在學前兒童中進行科學合理的、形式多樣的體育教育活動有助於兒童身心的健康發展。學前教育直接與我國發展趨勢的人口素質有着密切的關係。筆者就學前體育教育的價值和重要性做一些淺顯的分析,並在實施方面給與筆者自身的一些建議。

一、學前體育的含義和作用

學前教育指的是學齡前兒童所接受的體育教育和體育活動。“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兒童在學前時期所接受的教育直接影響了兒童未來自身的發展,而兒童中部分存在這許多問題,比如説兒童自身的體質不夠好,生長髮育的情況不達標等,並且兒童自身的能力尚未開發和培養,從而導致了兒童自身的協調性不好,速度和耐力不高等等。而學前體育教育是針對兒童這一系列的問題而從事的行為活動。學前體育能夠很好的培養和鍛鍊兒童的呼吸機能和內部機能的發展,改善兒童的身體素質。兒童的生長髮育是自身的機體和對外界環境的適應性同意的一個重要的過程。而學前教育就是在激發這一過程的重要方法之一,讓兒童進行學前體育能夠更有效的鍛鍊學生內部機能的發育,還能夠提高兒童自身的協調性、速度和耐力等,所以實施學前體育是目前從事幼兒教育工作者面臨的重中之重的問題。

二、學前體育的重要性

1、從社會角度分析

在當下的社會,人們越來越重視兒童的學前教育。自從1990年開始,國家頒佈了《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三部重要文件,文件中明確對兒童學前體育有着明確的規定和要求,而從這三部重要文件中,可以看得出國家和社會對學前體育的重視程度,看出學前教育在教育所佔的重要地位。體育是一門增強體質,促使人們身心能夠健康發展的學科,是全面發展素質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在國家頒佈的三部重要文件中明確的指出要求學前教育的教育目標是培養兒童全面素質發展,和諧發展一代新人,並且在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明確規定了幼兒園的教育內容是全面的,帶有啟蒙意義的教學,而可以細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和藝術五個領域,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將健康放在了第一位,體育能夠有效的提高身心的健康發育,能夠看得出學前體育教育在如今社會和國家心中的地位。

2、從兒童年齡分析

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年齡大致是在3-6週歲,而這一年齡段的兒童大多具有好動和喜鬧的天性,這這一年齡段也是一生中發展運動的關鍵的時期,所以體育在這個年齡階段上有着極其重要的地位。3-6歲的兒童處於身體高速發育的狀態,這個年齡階段的表現出來的特徵就是活潑好動的,這是兒童的天性,也是身體發育過程中的客觀需求,所以幼兒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的過程中不僅不能夠抑制兒童的天性,壓制兒童的發展,還應當支持和幫助兒童進行相關活動,而體育教育就是幫助兒童更好的宣泄天性的教育方式,幼兒教師應當因勢利導,幫助孩子釋放天性的同時學習,在玩耍中成長。兒童只有在玩耍中才能更好的提高自身的能力,比如説,兒童在幼兒教師的組織下進行賽跑活動的時候,能夠幫助兒童在奔跑的過程中更好的掌握自身的協調性,還能提高自身的速度和耐力;兒童在教師的組織下跳繩,不僅能夠培養兒童的反應能力和協調性,還能夠促進兒童體格和骨骼的發育。由此可以看的出在學前教育中,體育不僅能夠提高兒童自身的能力,還能夠幫助促進兒童的身心的健康發展。

三、實施學前體育教育的方案

1、培養兒童對體育的熱情

在實施學前體育教育之前,必須首先培養兒童對體育的熱情和興趣,只有讓兒童在從事體育活動的過程中享受到其中的樂趣並從心底中接受體育,而培養兒童對體育的熱情能夠從體育的自由方面來入手,兒童天性活潑好動,不喜歡受到約束,所以在幼兒教師對兒童進行體育教育的時候要注重不要抑制兒童的天性並提倡兒童自主進行體育行為,鼓勵兒童釋放天性;同時也可以從兒童對體育的好奇心入手來培養兒童對體育的熱情,比如説跳繩、乒乓球和拍皮球等項目,利用兒童對體育的未知激發兒童內心的好奇,從而培養兒童對體育的熱情。興趣是兒童最好的老師,為了更好的能夠實施學前體育的教學首先需要培養出兒童對體育的熱情和興趣。

2、勞逸結合,促進學習和身體的發展

兒童的天性是活潑好動的,並且兒童在學習的過程中嚮往自由,所以必須要充分利用到這一特點來實施學前體育教學。兒童在室內學習的過程中,難免會抑制不住自己的天性,導致兒童上課分神不專心,所以為了兒童能夠更好的接受知識的洗禮,將體育教育充分的利用是一個很好的辦法。勞逸結合能夠有效的提高學習的效率,保證兒童身心的健康發展,所以在實施體育教學的過程中,幼兒教師必須鼓勵兒童釋放天性,通過大幅度的運動,能夠保證兒童更好的睡眠質量,從而在教師授課的過程中更好的接納知識。勞逸結合能夠幫助促進兒童學習和身心的健康發展,所以學前體育教育既能夠幫助兒童開發和培養自身的能力,還能夠促進兒童的學習成績。

在兒童學前教育不斷被大眾關注和重視的今天,實施學前體育教學來幫助兒童能夠更好的發展迫在眉睫,是每一個從事幼兒教育工作者手中的重中之重的問題。

《教育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三

在高等學校法律制度的這一章節中,詳細的闡述了高等學校的權利:自助管理權、教育教學權、招生權、學籍管理權利、頒發證書權、聘任權、管理財產權、拒絕干涉權、以及現有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同時還包括將來制定的法律、法規所確定的有關權利。同樣的,學校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高等院校作為當代的“象牙塔”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如遵紀守法義務,貫徹方針義務、維護權益義務、提供情況義務、合理收費義務、接受監督義務。只有將權利和義務相結合,高等教育才會高效率,從而讓高等院校經得住時間的考驗。

作為高等院校的教師,身上有着“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所以為了我國國民教育的持續的發展,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提高教師的教學質量就逐漸顯得越發的重要,只要教師的法律地位、經濟地位得到相應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熱,才能讓高等教育的學生在社會上立足,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教師有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報酬待遇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權利。同時教師作為學生和社會連接軌道的一座橋樑,也有教育教學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的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的義務,明確的規定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更清楚的讓教師明白自己應該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也讓自己的工作範圍得到相應的確定,這樣讓教師更加註重對學生的培養。

學校總的來水説是由教師和學生來兩個大的羣體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明確的規定了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那對學生的權益和責任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減少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這樣矛盾才能能到解決,找到一個調和點。高等學生的基本權利有獲得獎學金的權利,獲得公正的評價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的權利,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權利,這樣有利於增加學生的社會閲歷,豐富學生的業餘生活,對於學生來説這無疑是一個讓自己和社會接軌的方法。學生有組織和參加學生的團體權,這樣可以擴大學生的交友面,讓學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統的提升,但是學生的活動應該最憲法、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範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管理和領導。特殊學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權利如女生、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學生。權利和義務從來對等的,學生在獲得相應的權利的時候,也應該承受一定的義務,養成良好品德,努力學習的義務,如果學生違反了學校的校規校紀也應該接受學校的處分。

讓我記憶猶新的是高校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建設策略,首先對與學生的管理制度,應該實現制度的剛性與柔性的統一讓學生從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幾個方式。讓學生的能力等到相應的結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辦法。實現高校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的統一,讓學生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不僅僅只是知識面的拓展,讓他們有自主選擇的空間。

雖然貴州的高校近幾年來有了很快的發展速度,但是和其讓省份的高校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這樣的差距不僅需要老師的共同協作,也需要學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指明瞭發展方向,也提供了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這樣為貴州省教育事業的發展也是一種機遇。

就我近幾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認為目前就貴州的發展情況來看,在一些方面還是沒有達到相應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夠完善,高等教師和高等學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較好。在學生的管理工作也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與此同時,我們學校也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學,有來自貴州乃至全國五湖四海的學生,所以在某些問題上中作重心就應該有所轉移,例如在經濟困難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方面要適當的傾斜,要顧及到這一部分學生。

學校在學生的綜合素質等方面也特別的重視,我校培養出來的學生應該是適應社會的發展,在社會之中找到自己歸宿感,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而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成為社會的“棄兒”要讓學生成為這個專業的“寵兒”。在社團方面學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視力度,讓學生自主發展,讓學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從而找到一份屬於自己業餘生活的歸屬感。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為一個高校的老師,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則,將《高等教育政策法規》落實到實際的生活中,在教學的規程中貫徹實行,這才是學有所教,學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業中,為貴州的教育事業儘自己的一點綿薄之力。

《教育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四

我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文件。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獻身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

二、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

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 “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着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打開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裏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育政策法規 篇五

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我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自身定位有一定認識,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以教育法為基礎,教育法規的研究的主體是教育體系,教育法規以馬克思主義、教育學理論、政治學為理論基礎,通過社會調查、歷時考察、比較分析、個案研究的等方法發現教育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把問題反饋給國家教育部門,教育部門通過制定新的法規不斷的完善我國的教育政策法規從而推動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在高等學校教育法規中高等學校、教師、學生三者的地位、權利、義務是本文着重要闡述的。

一、教育法規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

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

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

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為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為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為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為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核,培訓等。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包括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及權利與義務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等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為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為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為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為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並且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變遷,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學校,是計劃體制的一個縮影。作為國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實際上具有一種類似國家行政機關的性質。第二階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學校體制改革。這一時期學校的法律地位雖然有了諸多細微的變化,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仍然具有典型的強制性和計劃性特徵。第三階段是1995年以後的教育體制改革。確立了學校的法人地位,賦予了教育界舉辦的高等學校法人資格,使高等學校真正擁有了自主辦學的實體地位。

《教育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的權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2、招收學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3、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4、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費用,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活動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教育法》具體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2、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3、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瞭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4、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5、依法接受監督。

(二)高等學校的教師和學生

教師和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在教育法規中對這兩個主體也着重提到。教師教書育人,為社會培養人才。教師個人素質對學生的影響十分的大,從而教師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還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在教學中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教師也有相應的權利如接受培訓等。學生作為教育體系中最大的羣體,也是教育法規的主要對像,但隨着我國教育的發展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法規就應更加註重大學生在個性方面意識的配養和在傳統文化的教育。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對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職業教育是給學生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的教育。隨着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發展需求來看,教育結構應適當的調整,當前應加大職業教育的發展。我國的職業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職業培訓和職前培訓。對國小、國中、高中後未能升學的青少年進行就業前培訓,提高其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有利於發展生產。通過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銜接、共同發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學校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延伸,是終身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職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們受基礎教育;使受過不完全教育的人們補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使已經受過相當教育的人們充實新的知識;使任何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興趣,進行學習,發展個性,增長知識才能和道德修養。

五、學歷證書的分類和獲取的資格

1、學歷證書是學業證書的主題,是學制系統內的教育機構,對完成學制系統內一定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分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三種。

2、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是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其他機構發給學生受教育程度的憑證。

3、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或修滿學分),德智體育合格,准予畢業者,可取得畢業證書。

4、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其中有一門以上課程補考後仍不及格,但不屬於留級範圍內或未修完規定的學分,德智體育合格者,准予結業,可取得結業證書。

5、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滿一學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中途退學者(被開除學籍者除外),可取得肄業證書。

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

7、普通高等學校接受的進修生,進修結束後可取得進修證明書

8、普通高等學校未按國家招生規定,而自行招收的學生,以及舉辦的各種培訓班的學生,

學習結束後學校只能發給學習證明書,不得頒發畢業證書。

9、此外,隨着高等教育辦學形式的日趨多樣化,在教育部相關規定中,特別規定了對於高校中一些特殊的辦學形式的畢業或肄業證書的填寫要求。

教育政策法規 篇六

聽了《教育政策法規》這一課程的專題報告,我瞭解了各種各樣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更新了教育觀念,樹立了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學生觀,還深刻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終生受益的。

通過學習《教師法》,我知道了教師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法律、職業道德;為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學領域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意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等等內容。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成學生成長成才做為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台,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這對老師日常管理學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細緻的要求,顯示出了老師的責任與義務。

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質。在教學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澆灌。在教學組織中要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熱愛學習。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課。作為教書育人的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學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人,有利於社會的進步的人。

教育政策法規 篇七

對教育政策法規的認識,大多數人會標籤為枯燥、條條框框。但在許老師的圖文並進,案例視頻下,我們對新教師的職業標尺有了明白的認識:從獨角獸的公平正義講到了為什麼要為教師職業樹立職業標尺;從範跑跑講到了生命健康權的選擇;從笛卡爾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説》、吳非老師的《不跪着教書》和萬偉老師的《教師的五重境界》講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學法,也要有自己的認識和思考;從中信高級工商學校高振東校長講到了要關注學生的整體生命成長;從懲戒和懲罰的區別講到了管理學生要適當、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無規矩不成方圓,政策法規是國家發展的標尺,同樣,教育政策法規更是教育發展的標杆。俗話説“教師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師這個職業,本身就受到很多社會道德的約束,但是,對一個新教師來説,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師的一些自以為合理的“措施”,給學生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比如讓搗亂的學生坐在廁所門口,這像是在懲戒他,但坐廁所門口和不搗亂這兩者之間並無科學關聯,卻可能讓當事的孩子受到同學的嘲諷,旁觀的學生學會了“看笑話”。這個案例像一面鏡子,讓我反思該如何更有效地運用懲戒權。

在許老師的影響下,當天晚上,我就看了電影《地球上的星星》,這個電影講述了一名患有閲讀障礙的小男孩,在經歷了學習的挫折,老師的責罵,家長的不理解下,被迫轉學。在新學校新美術老師尼克的細心幫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於“世界從來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作為教師,擁有這樣的一雙眼睛,應該是必須的。但是,怎麼做到呢?

尤其當面對每個班八九十個學生,如何用適合每個人的方法教育他們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教育是不允許悲觀思想的,智慧的老師會努力挪開教育路上的絆腳石。一百個讀者,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不一樣的老師看到的學生,也會是不一樣的。

我是一名新教師,渴望擁有一雙智慧的眼睛。

教育政策法規 篇八

以下是教育政策法規:

1、依法治校是指學校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為依據,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 ,使學校管理的各個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教育法》規定,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

3、《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 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5、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營業性歌舞廳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當設置 未成年人禁止進入 的標誌。

6、《刑法》是規範有關 犯罪 和 刑罰 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7、《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規定,學生每天學習時間(包括自習),中學不超過8 小時,國小不超過6 小時。

8、實施教育行政處罰的機關,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

9、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 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0、學校對校舍、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設備安全狀況,應當每月檢查一次。

11、參加繼續教育是中國小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12、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立足於教育和保護,從小抓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

13、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 ,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14、《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 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15、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16、《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學校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以田徑項目為主的全校性運動會。

17、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 ,懲罰為輔的原則。

18、《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於 20xx 年7月1日正式施行。

19、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20、權利是以法律形式規定並加以保障的人們所應當或可以享有的一種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