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社會團體會費通用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4.86K

社會團體會費通用多篇

社會團體章程 篇一

社會團體章程要怎麼寫呢?有哪些優秀的範文可以借鑑的?下面一起來看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包括英文譯名、縮寫)(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團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應冠以本行政區域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使用已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社會團體的名稱)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其中必須載明:組成的人員或單位; 學術性、聯合性、專業性或行業性;全國性或地方性;自願結成;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其中必須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必須載明具體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載明X省X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必須具體、明確):

(一)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二)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三)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X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祕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

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祕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任期)x年。〔正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祕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祕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祕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採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X年X月X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會團體章程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包括英文譯名、縮寫)(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團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應冠以本行政區域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使用已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社會團體的名稱)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其中必須載明:組成的人員或單位; 學術性、聯合性、專業性或行業性;全國性或地方性;自願結成;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其中必須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必須載明具體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載明X省X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必須具體、明確):

(一)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二)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三)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四)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五)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七)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八)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 )X X X X X.X.X X.X.X.X X X。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 )X X X X X.X X X X X XX;

(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X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

社會團體章程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包括英文譯名、縮寫)

(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團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應冠以本行政區域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使用已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社會團體的名稱)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其中必須載明:組成的人員或單位;學術性、聯合性、專業性或行業性;全國性或地方性;自願結成;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其中必須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必須載明具體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載明___省___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必須具體、明確):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

(七)__________________;

(八)__________________;

(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 )_____ ____________;

(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 )__________________;

(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___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祕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 )__________________;

(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祕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任期___年。〔正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 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祕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祕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祕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 )__________________;

(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 )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 篇四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各位代表:

大家晚上好!今天由我代表社團聯合會在此向大會做-社團年度工作報告,請代表們予以審議。

在這個希望和成長的季節裏,本學期社團聯合會及各協會全部工作已接近尾聲,在此,謹向辛苦奮鬥在工作崗位上的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和社團全體人員表達誠摯的感謝!回望2014-20,在院黨委領導、團委正確指導下,在全體社團人員遵照“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服務學生、服務學院”社團宗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社團走過了社團發展過程中極不平凡的一年,也可以説是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的一年。

我們學院是一所年輕的大學,學生社團從一張白紙開始,迅速發展,如今社團文化已深深地融入了我們的大學校園文化,成為校園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目前學生社團在社團聯合會登記註冊學生社30個,將其統分為:實踐公益、學術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競技四類,社團種類繁多,社團活躍多樣,活動豐富多彩,在黔東南州高校中處於領先位置。社團聯合會在院黨委的正確領導下,院團委的悉心指導下,在各協會的支持配合下,秉承我院“格物競技,敬業樂羣”的校訓,以“服務社團、管理社團、監督社團”為中心工作,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原則,承前啟後,開拓創新,突出重點,體現特色,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升為學生社團服務的能力,紮紮實實做了大量工作,為學院的校園文化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報告分兩部分。一、工作總結與回顧,二、存在的不足與未來工作展望 。

(一)工作總結與回顧

(一)、明確社聯定位,更新工作理念

學生社團聯合會由全體會員社團所組成,每個會員社團都是社聯的一分子,社聯主席團及相關職能部門是常設機構,其作用是溝通師生、服務社團。我們意識到學生社團的發展需要足夠自由的空間,社團聯合會所要做的是引導一個正確的方向,因此我們明確了“引導”和“服務”的工作理念。社團聯合會不干涉下屬各會員社團的具體日常管理,而是採取大局部署和引導的方式進行工作。在工作時我們以制度為依據,用理念來引導,我認為這才是有效的執行方法。社團聯合會一切工作的核心是為各會員社團的發展服務,我們努力團結全體社團,為社團的'發展構建更廣闊的平台,贏取更豐富的資源,在引導中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加強組織建設,更好地為社團服務

1、加強社團聯合會領導團隊的建設。領導團隊是學生組織的核心,對於學生組織的發展有重要作用。我們注重增強主席團、部長團的凝聚力,定期召開主席團、部長團例會,努力打造擁

有較強執行力的領導團隊。

2、充分發揮社團聯合會的作用。社團聯合會是由社聯主席團、部長團及成員組成,是與各社團負責人面對面有效溝通的平台,同時也是各社團負責人相互學習交流的平台。我們充分利用好這一平台,增進社聯主席團、部長團與各社團的理解與溝通。

(三)不斷探索創新,完善社團管理體系

1、建立健全社團管理制度,強化管理,規範各項工作。我們有針對性地不斷完善社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社團聯合會章程(草案)》《社團發展評比辦法》《社團考核評價獎懲辦法(起草)》《社團幹部考核辦法(試行)》《社團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不斷增強制度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規範有序

2、優化社團管理模式,強化對社團的指導。社團聯合會配合院團委在我院共同管理社團的管理模式,院團委指導、社聯直接管理方式雙管齊下運作社團。為優化社團管理、運作,要求各社團配齊社團指導老師,目前大部分社團都有自己的指導老師;我們還鼓勵各社團聘請校外老師,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搭建社團和社會溝通的橋樑。

3、加強社團幹部隊伍建設,提高社團服務能力。社團學生幹部是學生社團的骨幹,在社團會議多次強調社團學生幹部培養工作,要求會長提前培養一批下屆社團骨幹。每年按學院相關要求都會從各社團中評選出一批“優秀社團幹部”“社團積極分子”“優秀社團”等。

(四)積極舉辦各類活動,為社團打造展示平台

1、過去一學年社團活動呈現百花齊放的局面:這一學年,我們社團活動的數量及質量已經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具不完全統計各社團各類活動舉辦近百次、各類培訓兩百次以上。各社團都能夠自發組織活動,充分調動成員的積極性,我們的社團活動給校園文化增添了濃重的氣息,成為校園中靚麗的一道風景線。

2、大型活動影響面廣:本學年來隨着學院設施不斷完善,尤其是大禮堂的投入使用,為我們社團活動的開展提供了一個平台。在院團委的安排下,我們社團在大禮堂舉辦了《社團聯誼晚會》《動感青春 活力舞台》為主題的首屆三校聯誼街舞專場晚會、《藍天音樂協會專場晚會》、《高校春暉社聯誼晚會》等大型晚會;清風書畫協會《首屆書畫展》及與我院教職工書畫協會共同舉辦《迎新春》師生藝術作品展、綠洲環保協會廢棄品重利用手工藝大賽等大型展示活動;對外活動有:紅十字《鴨塘國小公益體檢》活動、《走出大山、走向未來》翁義國小支教活動、《講衞生、防腹瀉,防火避雷》翁義國小支醫活動等活動。提升我院社團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在促進我院校園文化發展的同時,使各社團尋找到一條符合校園文化發展方向並能夠使社團長足發展的道路,打造職院社團校園文化品牌,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傳播正能量!

3、社團招新:社團招新工作是每年社團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據學院的工作安排,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社團聯合結合往年社團招新的經驗,合理安排,並提前做好全面的宣傳工作,使各社團招新工作順利開展,並且各社團招新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績。新鮮血液的注入

社會團體年度工作總結 篇五

社會團體會計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各社團的經費管理使用,進一步實現社團聯合會內部資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團活動的良好開展,促進社團的穩步發展,參照《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學生社團為非營利性組織,其經費來源有:

(1)會員所交會員費;

(2)社團通過舉辦培訓班、有償服務等方式獲取的合法費用中留存部分。

(3)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贊助,捐贈的款項;

(4)社團聯合會發展基金和專項活動撥款;

第三條 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對該社團全體會員負責,不得肆意浪費或靜置資金。社團應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安排活動,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條 社團財務應由專人管理,並建立統一的賬目,接受校社團聯合會委派的審計人員的監督複核,審計員每學期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遞交各協會收支狀況的報告。

第五條 各社團必須做好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並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二章 社團財務部

第六條 社團應設立財務部,並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賬目,一人負責現金,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職位,不得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

第七條 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院團委根據情況對社團開展的具有創造性的特色活動給予適當的物質支持。學生社團應積尋求學校及其他極部門的經濟支持和社會贊助,

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於內部管理及組織活動上。

第八條 社團財務人員履行的職責:

(1)明晰登記資金來源、去向,並備有相應的原始憑證。

(2)在學生社團財務部長換界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後存檔備案。

(3)定期向社團主席團成員彙報財務狀況,並接受全體社團會員的監督。

(4)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後,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5)應積極主動配合財務部人員的工作。

(6)學期末,每個社團要將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作出總結。對帳目進行核對、彙總,並作書面總結,一式兩份,一份社團自己存檔,一份交給社聯財務部,財務部對社團的帳本進行監督。各協會應在期末將統一的'帳本交回財務部,財務部將對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核實。

第三章 會員費與贊助費的支配與管理

第九條 各社團根據社團聯合會的規定收取會員年費,收繳的會費應如實入賬,如有會員變動應及時在賬目中反映會費的增減。

第十條 收繳的會費全部交由社團聯合會統一保管,成立社團發展基金。若需使用經費,提前一週向社團聯財務部提交經費申請報告。

第十一條 協會自留款的管理:

(1)財務人員對每一筆收支做詳細登記

(2)財務人員應以公正,嚴明的態度,認真,細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時地、真實地做好每一筆帳目。詳細記錄收支時間、經手人姓名、活動名稱及用途。憑據作帳,記帳是用黑色鋼筆,不能有錯,有錯用紅色筆把整條記錄劃掉,不能用塗改液,務求社團帳目清晰無誤。

(3)協會的收支必須有原始憑證。

第十二條協會自留款用途:

協會內部常規活動及其他活動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條贊助費和贊助物品的管理:

協會與外單位合作所獲贊助費,統一上交社團聯管理,並提取總金額的20%—50%作為該協會發展基金。凡以社團聯合會名義所得款項和物品統一上繳入帳,由主席團統一調配,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專款專用。

第四章 申請社團發展基金

第十四條 大型活動的標準為各項預算費用總和達3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