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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機關要做被誣告幹部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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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紀委公開通報四起不實舉報典型案例。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營造良好的幹事創業氛圍。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履職擔當,也激勵着廣大幹部敢擔當、有作為。

紀檢監察機關要做被誣告幹部的“保護傘”

屈原在《九章·悲回風》裏寫道,“悲回風之搖蕙兮,心冤結而內傷;物有微而隕性兮,聲有隱而先倡。”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為達到個人目的,肆意誣陷、造謠中傷黨員幹部。嚴重損害黨員幹部個人名譽,挫傷了幹事創業幹部的積極性,讓擔當者倍感寒心,惡意舉報、誣告幹部等問題,讓被誣告者蒙寒心泄氣,影響到幹部隊伍的穩定性,是一股不容忽視的負能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注意保護那些敢於負責、敢於擔當作為的幹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形成激濁揚清、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對紀檢監察機關來説,有問題的幹部絕不能放過,同時,應及時為受到污衊陷害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讓他們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顧慮,輕裝上陣、繼續前行,真正讓誣告者受懲,為擔當者擔當。對於不實舉報,我們紀檢監察機關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堅持嚴查快辦信訪舉報件,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的要求,將澄清事實與保護黨員幹部緊密結合,對沒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在調查核實舉報情況後快速予以澄清。

二是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堅持一案雙查,倒查“誣告人”,特別是組織者、操縱者,嚴肅查究寫黑信、告黑狀行為,不放過任何一個惡意舉報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一查到底、一追到底,讓不幹事、亂整事、攪和事的人受到應有懲罰,堅決狠剎歪風邪氣。

三是增強惡意舉報、誣告陷害問題線索的辨識度,提升真偽識別能力,在工作中深入分析、積累經驗、強化舉措,對無事生非、歪曲事實、造謠誣告、惡意誹謗他人等惡意舉報和誣告陷害黨員幹部的行為,嚴查快處,及時發聲、消除影響。

四是把嚴管和厚愛、激勵和約束結合起來,既督促黨員幹部依規依紀依法履職,又旗幟鮮明為實幹事者撐腰,為受到“冤屈”的幹部澄清是非、幫扶一把,讓流汗者不流淚、擔當作為者沒有後顧之憂。

五是始終在依紀依法的前提下,保護敢於負責、善於作為的幹部,以擔當帶動擔當、以作為促進作為,切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引導黨員幹部在新時代展示新擔當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