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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名著的讀後感精彩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03W

文學名著的讀後感精彩多篇

名著讀後感 篇一

看完《紅與黑》,內心五味雜陳,有一種悲傷的情緒籠罩在心頭。讀完這本書,這裏的故事我並不喜歡,因為書中的故事讓我覺得很悲傷。跟隨於連的人生軌跡,又讓我對他產生一種可憐、可悲、可恨的情緒。

可憐他飽讀詩書,刻苦努力,卻由於出身的原因屢遭不公待遇。可憐他雖有雄心報復,滿腔熱血,卻無法逾越平民階層與貴族階層之間的鴻溝,可憐他才華橫溢,步步為營,卻始終無法得到想要的生活。

而他虛偽的性格讓我覺得可恨。為了報復,他去勾引德雷納夫人為了進入上層社會,他又勾引馬蒂爾德,當他發現進入貴族的夢想破滅了的時候,他持槍去殺害他最愛的、但阻礙他貴族夢的女{}人。他內心崇尚拿破崙的氣概,卻為附和貴族而當眾批判拿破崙。他多疑的性格讓我覺得可悲,而這種性格的形成大抵源於他的家庭。父親對他的打罵、哥哥們對他的嘲笑,都對他的性格造成了不利的影響。讓他無不夠自信,也讓他過於自負。

於連為改變自己的命運在不斷努力,但他沒有走向理想的終點,卻走向了命運的終點。我想是因為他選錯了路徑,他有真才實學,他有滿腔熱血,但他不肯踏實的一步一步向前走,卻試圖通過娶貴族之女來進入上層社會。這樣的方式讓他內心不安,這樣的方式也讓他被世人看穿。

他的悲劇是那個時代環境造成的,他的命運因為時代而改變。如果他生活在今天,或許會有不一樣的結局。然而仔細環顧今日我們所處的環境,似乎和書中所描述的社會環境略有相似。中產階級理論不斷影響着我們,階層固化日益嚴重。農村學子進入985高校的比例不斷縮小,通過讀書改變命運這一路徑,越發難走。

我們都在努力尋求更好的生活,我們都要走在命運的路口,到底什麼樣的道路是對的,也許只有到生命的盡頭方能知曉。

文學名著讀後感 篇二

時隔二十多年再次閲讀這本亂世佳人 感觸卻大不一樣 十幾歲時看熱鬧一樣迫不及待地看結果 最後失望的大哭一場 恨斯嘉麗醒悟的太晚 怨瑞特説放就放的決絕……

現在重讀時已然瞭解最後的結局 卻在過程中品咂的津津有味 世界名著的魅力真是光芒四射

並不完美甚至説人格充滿缺陷的女主 真實的活靈活現 她原本只為衣裙不夠奪目而不滿 不能獲取所有喜歡的人的愛情而歎氣 但在嚴苛的生活和慘烈的戰爭磨難中 堅強倔強不屈不撓已慢慢改變了她 面對困難大多數人都選擇順從或者回避 但斯嘉麗沒有 她與命運抗爭拼勁了全力 遺憾的是她始終沒有足夠的高度來正視自己的內心 一直因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的阿希裏早已悄悄退出了她的心 她卻一無所知 當醒悟過來之後一切又都太遲了

結局悲傷而又留有希望 所有的將來都交給讀者----如果你像斯嘉麗一樣勇敢拼搏努力追求 那麼巴特勒船長怎麼會不回心轉意?如果你像阿希裏一樣懦弱逃避 那只有守着遺憾和悔恨默默思念度日……

斯嘉麗還不到三十歲 她的人生一定會像她敬愛的祖母一樣充滿色彩。

文學名著讀後感 篇三

這應該是我看得最長的一本書了,不知道等書買來會有多厚,沒準還有點小小成就感。也許是因為在地鐵上看的有些總不是很深刻。

一直覺的玫蘭妮是能感覺到阿西禮和斯佳麗之間模糊的曖昧關係(而不是斯佳麗認為她其實都不知道,安詳的走了),只是她不願相信也絕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她有顆純淨而善良的心,能發現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絕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負並偶爾獲得同情的命(感覺傻人是並不知道損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蘭妮是被人敬仰的,她願意在自己也困難的時候去資助每位流浪漢,寬恕很多人的過錯缺點!但觸碰名譽底線時她可以像個戰士義無反顧的捍衞尊嚴,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從未提起直到死!標準的貴族上等人

阿西禮,不懂他煩惱不能振作的點!也沒能清晰認識這個人物角色,説他還停留在舊社會,但他説即便南方戰勝了,他一樣要解放黑奴。説他懦弱,但卻沒那怕死,參軍被抓不妥協,加入三K黨,懲戒罪犯!他懦弱的點在什麼地方沒想明白

瑞特比較喜歡這個人物,敢愛敢恨,敢做敢當,剛毅果斷!挑戰世俗中的虛偽,歡迎所有的真實,keep real。

文學名著讀後感 篇四

讀了《乞丐王子》這本書後,我非常傷心,雖然長相相近,年紀也相同,但是兩個少年卻是出生在不同的環境裏。一個出生在貧窮而不幸家庭的湯姆,另一個則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兩個人的命運互相交換,王子本來認為所有的人向他一樣過着幸福的生活,根本無法想象貧窮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羨慕湯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遊玩。而湯姆則生長在貧窮又暴力的家庭,愛喝酒又會打人的爸爸,還會逼他去偷東西。

這兩人的命運如果交換了(就是王子變乞丐,乞丐變王子),會怎麼樣?

先從王子是乞丐説起:王子出去城堡後,依然覺得自己很尊貴,受不慣別人的不服從,更受不得湯姆的爸爸的打罵,除非他覺得自己的地位變低了,是要服從別人的使喚,就算是乞討也不能覺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會怎樣……我不説您也知道。

再説説乞丐變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觀的乞丐來到宮廷會怎樣呢?吃飯時狼吞虎嚥,而不是細嚼慢嚥,糗大了。誠實,承認自己不是王子,卻沒人相信……宮廷裏的上一代,王子做繼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語,湯姆會拉丁語的,所以能流利對答。你要裝不會一種技能很簡單,但你要在短時間內學會是不可能的。本來湯姆想用這個“誤區”來證明自己不是王子,誰知他説,一個窮人怎麼可能會拉丁語?又遭到質疑。

這本書影響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換位思考,把兩種極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兩者交換環境,所作出的什麼事,什麼舉動。這本書,的確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