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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意義論文1000字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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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意義論文1000字多篇

民法典的意義論文1200字 篇一

6月16日,《求是》雜誌發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從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等多個方面詳細闡釋了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性。民法典迴應了人民的期待,充滿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底色,習近平總書記這篇民法典“講義”,更是飽含人民情懷。廣大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宣傳,讓民法典的規章與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融入日常生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從《法經》問世,到《唐律疏議》出台,歷史表明,法之盛衰關乎政之治亂,良法向來是治國之重器、善治之前提。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於條件所限沒有完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羣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通過5年艱苦細緻的工作,完成了民法典編纂這一重大立法任務,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強大法治保障。民法典有着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既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更為維護人民權益織密防護網。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領域貫穿每位公民的一生。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針對疫情期間家長隔離在外、孩子在家無人照料等緊急情況,民法典進一步完善監護制度,為孩子們提供更多保障;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怎麼辦?違反規定飼養動物、侵佔通道等引發的糾紛,相關方如何擔責……經濟社會在不斷髮展,生活方式在不斷變化,社會關係在不斷調整,調節社會關係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民法典以人民為中心,迴應社會關切,對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羣眾的所思、所盼、所急,實實在在地寫進了法律條文中,從法治層面推動解決痛點難點問題,這部鐫刻人民權利的“寶典”,有力度、有温度。有關部門要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典共1260條,全文逾10萬字,大到產權制度,小到婚姻家庭,無不為人民而書寫。而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民法典誕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過程,10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建議,因此,民法典的實施也要始終到羣眾中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各級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過專題講座、普法進社區、普法趕大集、在線答題等多種方式,線上線下相結合,引導羣眾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繪就全面依法治國的嶄新畫卷,推動“中國之治”進入更高境界。

民法典的意義論文900字 篇二

6月16日,《求是》雜誌發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通過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從民法典中看立法為民。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記·商君列傳》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統治的兩千多年裏,這一直是句空話,並且這句話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層面上有“王子”和“庶民”兩個完全不平等的對象,這就是在立法層面上對人民羣眾利益的極大侵害。故這句話的用途只能是掩飾封建統治者自身特權,以及安撫不斷被剝削的人民羣眾,用現在通俗的話來説就是古代封建統治者們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則不一樣,它在基本規定第四條中提到: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這就能看出,它對於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等民事主體,一視同仁地給予保護,同等保護,平等保護。

從民法典中看司法為民。羣眾在司法方面最怕什麼?最怕法律規定不清不楚,導致司法裁定浮動巨大。有可能滋生出面對有錢、有地位的人“唯唯諾諾”,面對普通百姓卻“重拳出擊”的惡性案例。所以,一部法律規定得越細緻,思考得越全面,對普通羣眾就越有利。從民法典宣傳圖冊中“小明的一生”就不難看出,這部法律為了羣眾真的是“操碎了心”,從出生到成長再到離去,從偶然事件到必然事件,對羣眾的保護可謂事無鉅細、面面俱到。這部法律就好比羣眾的一道“長效護身符”,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無時無刻地庇護着我們。

從民法典中看執法為民。執法,是羣眾在日常生活中接觸最多的一類,尤其是羣眾之間發生小型衝突。在法律不是特別完善的時期,很多羣眾之間的細微衝突都是通過執法人員的協調來解決。其中一個耳熟能詳的例子就是:碰瓷。碰瓷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催生了行車記錄儀這個產業,可見影響有多大。碰瓷的現象也反映出,現代社會確實存在少數“老賴”,他們以“耍賴皮”為生存的資本,或利用人們的善心,或利用法律盲區來訛詐人們。而民法典中有許多“除賴”的法律法規,比如對於確定為霸座的人就可以直接拒載。這些針對性的法律規定,讓執法人員在處理這些“無賴”時有法可依、依法處置。

筆者不是法律專業,對法律的解讀或許不是特別深刻,但就從我這樣一個“小白”的角度也能看出民法典滿滿的乾貨,足以説明其“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多麼深刻。

民法典的意義論文1000字 篇三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佈,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幹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於心、篤於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於民、服務於民,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幹部,是為基層人民羣眾服務的,是人民羣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羣眾在哪裏、幹部的心就在哪裏,人民羣眾需要什麼、幹部就要去想什麼,人民羣眾盼什麼、幹部就要幹什麼。只要時時處處想着人民羣眾,急人民羣眾之所急,解人民羣眾之所憂,化人民羣眾之困,人民羣眾就會把幹部的實幹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幹羣關係就十分融洽,人民羣眾就會把幹部當親人,有什麼心裏話都會跟幹部講,還處處誇獎幹部的好,把幹部當成無話不説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鬥。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幹部,是離人民羣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羣眾經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羣眾領域內的法律法規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羣眾的調解員,在體現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基層幹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羣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幹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範言行,在人民羣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範。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甘於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羣眾謀事幹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於奉獻,為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甘於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帶貨”的縣長、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奮戰在脱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幹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羣眾的“口碑”,幹部所做的事業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