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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

欄目: 演講稿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48W

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遇到家庭暴力,我們該怎麼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請您閲讀!

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1

同仁們:

今天,我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聯席會議暨“平安家庭”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召開全市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工作會議,總結近年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情況,交流反對家庭暴力工作經驗,重點部署實施家庭暴力告誡制度,這對全面推進全市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工作講一些情況和意見。

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積極會同各級婦聯組織,認真組織開展反對家庭暴力等工作,有效地促進了家庭平安,維護了社會穩定。據統計,20--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接報家庭暴力糾紛警情1000餘起,直接調處800餘起,依法處理112起,及時解救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230人次;共立各類案件28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員22人。主要做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以“110”報警處置為抓手,推進機構網絡建設。全市公安機關依託“110”報警服務枱、公安派出所、警務室等一線單位,構建了覆蓋全區域、涵蓋全時段的反家庭暴力處置網絡。二是以規範執法為抓手,推進體制機制建設。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各警種部門立足崗位職能,圍繞家庭暴力處置工作流程,按照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家庭暴力警情處置、現場調查、治安調解等工作機制,形成了職責明晰、流轉順暢的反對家庭暴力工作體系。三是以學習培訓為抓手,推進能力素質建設。圍繞公安機關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職責任務,各地相繼採取專題培訓、以會代訓、輪值輪訓等多種形式,組織廣大民警學習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關政策法律、處置技巧和工作規範。

雖然公安機關在反對家庭暴力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由於法律保護的缺失、社區防治的缺位和受害人自我保護意識的缺乏,家庭暴力問題仍然是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維護社會穩定是公安機關面臨的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必須抓緊抓實,常抓不懈。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機關進一步做好反對家庭暴力工作再提四個方面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反對家庭暴力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家庭暴力是一種社會醜惡現象,它不僅破壞了家庭的和諧,侵犯了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而且嚴重危害了社會的安寧和進步,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站在全面建設“四個--”的高度,充分揮職能作用,妥善處置婚姻家庭矛盾,積極預防和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行為,將反對家庭暴力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強化矛盾糾紛源頭性排查化解,着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二、強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家庭暴力處置工作機制。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採取紮實有效措施,深入推進反對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開展,不斷健全完善家庭暴力處置工作機制。當前,要重點強化四個環節的工作:一要強化接處警流程。要充分利用家庭暴力投訴舉報網絡,切實做強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一道關卡。二要強化調查取證。要切實把握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按照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要求,綜合採取錄音、錄像等多種形式,全面蒐集固定家庭暴力現場證據。三要強化治安調解。要牢固確立“調解也是執法”的理念,進一步規範調解工作程序,建立調解工作標準,改進調解工作方法,提高調解工作效率,力爭將事端化解在前期,化解在萌芽狀態。四要強化查處打擊。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查處打擊,使施暴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三、把握工作重點,全面組織實施家庭暴力告誡制度。這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就是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部署實施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濱湖分局開展家庭暴力告誡制度試點工作,實踐證明這項制度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了良好的緩解作用。日前,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和婦聯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聯合制定了《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決定從現在起在全市全面部署實施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全市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並在實際工作中重點把握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告誡要有度。要認真把握好家庭暴力告誡書發放範圍和條件,真正領會告誡書發放的目的和意義,既要防止不講原則、多發濫發,又要防止瞻前顧後、少發不發。二是執行要到位。告誡過程就是對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教育過程,各地在貫徹執行中一定要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組織民警對施暴者進行當面告誡,必要時可以採取郵寄或者公告的方式進行送達,確保告誡到位。三是程序要規範。在貫徹執行中要嚴格按照規範執法的要求,做到嚴謹調查取證、嚴格審批流程、嚴密檔案管理,確保告誡工作規範有序。

四、密切部門協作,不斷提升反對家庭暴力工作整體合力。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有關方面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工作中,各級公安機關要密切三個方面的協作:一要密切與婦聯組織的協作。要主動加強與各級婦聯組織的協作配合,進一步健全報警投訴、聯合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流通渠道,搭建聯動平台,共享信息資源,形成分工負責、相互聯動的工作格局。二要密切與檢法部門的協作。對執行告誡制度存在異議的,要主動與檢法部門溝通協調,嚴防以告誡代替行政或刑事處罰。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要主動邀請檢法部門提前介入,正確運用法律武器打擊犯罪。三要密切警種部門的協作。公安派出所是實施家庭暴力告誡制度的主體,社區民警要及時掌握轄區家庭暴力案事件情況,積極配合接處警民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具體承擔告誡制度的實施。相關警種部門在110接處警、案件偵辦、糾紛調解等工作中發現的家庭暴力線索,要及時移交屬地公安派出所,督促並支持派出所及社區民警依法開展工作,不斷提升反對家庭暴力工作的整體戰鬥力。

同事們,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是一項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工作。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的部署精神,全力做好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工作,為建設“四個--”,實現“第二個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2

每當我看見一對對新人接過結婚證時,那洋溢着幸福的笑臉;每當我看見孩子在父母的指引下放飛風箏時那快樂的勁兒;每當我想象到華燈初上、萬家團圓時那温馨的畫面,我不禁會想:世界是如此的美好,生活是如此的安詳……

可是,你聽:黑暗中,有人在哭泣,有人在呼喊,有人在痛苦地呻吟!家庭暴力!又是家庭暴力在大呈淫威!那高高舉起的拳頭,傷害的豈止是一個柔弱的女子,還有那可憐的孩子、還有原本温馨的家庭,一切美好的東西也將會隨之灰飛煙滅!

或許,有人會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勸和不勸離是千年古訓。牀頭打架牀尾和,夫妻之間吵吵架動個手很正常。正如有名中年婦女,因出嫁前便隨父母信奉了,婚後仍然堅持要每週去做禮拜。她的丈夫竟然為此而每週對她拳打腳踢常達十餘年。丈夫的信條是,只要打的你見不得人了,你就不會出去做禮拜了。該婦女有時實在受不了了,就跑回孃家,但孃家的人總是在其丈夫上門求告一兩次,就勸女的回去好好過日子。現在這名中年婦女精神狀態已接近痴傻,而他的丈夫卻從來沒有受到過應有的處罰。因為周邊的人認為他只是為了守住妻子,有此舉動無可厚非。正是社會上,這種所謂符合常理的判斷標準和寬容,才使得很多男人如此地肆無忌憚,無法無天!試問:夫妻間的這種野蠻專制的愛、瀰漫着血腥的愛,僅僅因為頂着愛的名義,所以我們女性就該欣然接受嗎?答案肯定是“不”。

曾經有不少人問我:全市有那麼多老公打老婆的事,你們婦聯管得過來嗎?!”是呵,我們市婦聯總共才7名工作人員,的確能力有限。但是,請不要忘記,營造和諧家庭,維護社會穩定是我們每一個人共同的神聖職責!不是我們一個部門、一個羣團所能獨立完成的社會使命!

所以,我們一直在倡議:希望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男性同胞,多尊重婦女、多愛護妻兒;夫妻之間多溝通,多包容。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把堅硬的拳頭轉變為温暖的大手,牢牢握住妻兒的手,牢牢握住幸福的生活。我們的婦女姐妹一定要自立、自強,以作為贏地位;爭做優雅自信、聰慧明禮的新時代女性,面對家庭暴力,學會自助自救,絕不姑息忍耐!

我們也一直在努力,通過爭創“文明和諧家庭”、“平安家庭”活動,讓我們的家庭成員文明素質更高些、法律意識更強些、家庭關係更和些、家庭暴力更少一些!

而今,“拒絕家庭暴力牽手幸福生活”承諾書已經面向每對新婚夫婦發放簽署;反家庭暴力熱線“110”24小時接處警;家庭暴力受理點已在各個派出所設立;婦女維權服務中心熱心接待投訴來訪;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隨時待命援助。社會化反家庭暴力網絡已經初步形成。我們也有信心,在未來把家庭暴力拒之門外,從女性“零忍耐”實現社會“零暴力”!而你,還在等什麼呢?請伸出雙手,和我一起共築這反家暴的萬里長城,一起向家庭暴力大聲的喊出“不”!

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3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事們:

今天,我們在這裏召開無錫市反對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平安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推廣濱湖區反對家庭暴力告誡制度的成功做法,交流各部門在維護婦女人身權益方面的特色工作,本次會議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市委政法委書記陳金虎親自到會還將作重要講話,必將對進一步完善我市反對家庭暴力工作機制,促進家庭和諧,創建平安無錫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藉此機會,我代表市婦聯向各位領導和同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是婦聯工作的重要領域,倡導家庭美德、創建平安家庭、化解家庭矛盾、反對家庭暴力是婦聯工作的重要內容。劉延東副代表國務院在全國婦女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明確提出要依法保障婦女權益,要高度重視侵害婦女權益問題,運用法律武器,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彰顯公平正義。

針對婦女兒童來訪求助中反映出來的家庭暴力屢禁不止並呈逐年上升的問題,多年來,市婦聯始終堅持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為開展婚姻家庭工作的切入點,作為維護婦女人身權益的重要抓手,作為創建平安和諧無錫的基礎工作,緊緊圍繞解決源頭性、根本性、傾向性問題,協同各部門開展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逐步構建起黨委政府重視支持,政策法規支撐保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婦聯組織協調推進,社區家庭積極參與的反對家庭暴力的工作格局,具體表現在:

一、逐年推進,“反家暴”的聯動格局初步形成

多年來,無錫市婦聯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注重在政策制定、修改中充分體現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關內容,實現從源頭上防治家庭暴力。20--年市委出台了《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為的意見》,把反對家庭暴力提升到關係社會穩定的高度,從“處理家務糾紛”的層面提升到政府職責社會責任的層面,明確了相關部門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應當承擔的任務。20--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婦聯聯合出台《關於依法處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共同推進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民事裁定製度,有效維護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權益。20--年市婦聯與公安,檢察院,法院聯合啟動家暴告誡制度的探索,最近正式出台了《無錫

市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規範性文件。經過幾年的努力,已形成了源頭預防、事中干預、事後調解、司法鑑定、心理疏導等一系列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和工作機制。

二、各方聯動,多部門的合作機制框架日趨完善

公安建立規範的接處警機制。全市各級公安部門在基層派出所、社區警務室共建立700多個“家庭暴力投訴站”,將家庭暴力報警納入110出警工作範圍,對社區範圍的家庭暴力求助投訴及時進行處理。《意見》出台後,市公安局積極承擔反家暴主力軍角色,主動做到“三個到位”。一是培訓到位,確保每個民警熟悉法條。二是流程普及到位。確保基層民警規範化處置家暴。三是信息管控到位。將家暴信息納入公安社區警務工作平台,確保動態瞭解全市家暴情況。

法院檢察院建立司法保護機制。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分別承擔家庭暴力證據認定角色,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探索合理採信未成年子女證言,並將視情節輕重,判決施暴者承擔不利法律後果。基層法院聯合成立家事審判巡回法庭和婚姻家庭合議庭,專職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離婚、贍養等婚姻家庭案件。

司法建立人民調解機制。市司法局高度重視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作為專業調解納入人民調解大格局。20--年成立無錫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市縣兩級全部成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鄉鎮街道依託社會矛盾調解中心設置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列入大調解格局之中。

婦聯在各地建立社會救助和法律援助機制。目前全市有3家反家暴婦女庇護中心,3家家庭暴力傷殘鑑定中心,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成員提供及時的幫助。市婦聯把做好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作為維權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關口前移、預防為先”為服務理念,以“婦女維權服務中心”及社區婚姻家庭調解室為服務陣地,以“和諧家庭社區行”和“平安家庭”創建為活動載體,多方位提供婚姻家庭的調解指導服務。各級婦聯通過全市、縣(區)、鎮、村四級信訪網絡、12338婦女維權熱線,多方位為婦女羣眾提供法律服務,提高了婦女羣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三、注重宣傳,全社會“反家暴”的氛圍日漸濃郁

重視和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強化新聞媒體對婦女兒童侵權現象和行為的輿論監督作用。充分利用村(社區)婦女兒童之家、婦女維權站等陣地,編印反家暴讀本免費送進社區和家庭。利用“三八”婦女維權周、“11.25”國際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節點,開展廣場諮詢宣傳活動。抓住大案要案,引發社會關注譴責,引起家庭警示警戒,引導婦女自我保護。

黨的強調“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這是全黨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全市各級婦聯對一切危害婦女兒童安全、摧殘婦女兒童健康、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表示“零容忍”。市婦聯採取積極的措施推動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和有效措施的出台。在各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因為立法的不足、社會的寬容、受害者的軟弱等原因,家庭暴力問題在一定範圍內仍普遍存在,一些婦女和兒童仍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陰影裏,需要我們繼續加大力度宣傳,告誡,制止。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責任感

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歷史時期,這也是經濟轉軌、社會轉型、人民內部矛盾凸顯的特殊時期。我市社會治安和綜合治理情況總體良好,但仍然處在案件高發期、情況複雜期和社會矛盾多發期,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突出問題較多,綜合治理的任務依然艱鉅。家庭是社會的基石,沒有健康文明的家庭關係,就沒有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家庭暴力具有社會隱蔽性,行為反覆性,後果嚴重性等特點,家庭暴力的侵犯對象是家庭中的弱者。我們要站在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站在尊重和保護公民人權、全心全意為老百姓做實事、辦好事的角度,把握新形勢下維權維穩工作的態勢,切實增強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

(二)注重關口前移,加強婚姻家庭糾紛的源頭預防和早期干預工作

構建和諧婚姻家庭關係可以源頭有效預防家庭暴力。要深化和諧婚姻家庭關係的培育引導。要深入開展平安家庭創建工作,豐富創建內容,拓展創建平台,務實創建舉措,注重創建過程,提升創建成效,引導家庭關係更加和睦,家庭成員更加友愛。要積極倡導平等友愛的家庭美德,培育宣傳幸福家庭典範,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吸引更多家庭主動參與,構建和睦家庭關係,爭創平安幸福家庭,共促社會和諧穩定。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要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基層普遍建立的信息員、宣傳員、調解員隊伍的作用,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時瞭解掌握婚姻家庭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分析研究糾紛產生的潛在因素及對策,及早介入,及時處理,有效預防和制止糾紛升級。要切實發揮基層婦女維權站、婦女兒童之家等陣地作用,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及時為廣大婦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熱情的諮詢、疏導和調解等服務。要規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要充分發揮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委員會在管理、教育、調解、疏導、督促等方面的作用,發揮各地普遍建立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委員會的作用,要着力強化調解規範,進一步嚴格調解員上崗、調解書制定、調解協議履行,促使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問題得到根本解決。要進一步提升調解質量,注重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提煉、創新調解方法和途徑,找準糾紛焦點,攻克化解難點,巧用結合點,努力把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化解在第一現場,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一線,源頭消除家庭暴力發生的隱患。

(三)認真實施告誡辦法,鞏固擴大反家暴工作成果

反家暴工作要立足於預防和法治相結合,需要有法律的強制力作後盾。公安機關是反家暴工作的主力軍,基層派出所是家暴處理第一道防線,要重視遭受家庭暴力侵害者的投訴,及時進行調解和處理,嚴格按照告誡《辦法》精神開展。對前一階段開展家庭暴力告誡制度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研究建立反家暴信息共享機制、重大家暴案件研判機制、健全完善協同聯動機制。具體工作中輔之以跟蹤教育、回訪服務和調解處理,更好地提高告誡制度的實際社會效果。各級婦聯要認真履職,以高度的責任意識,用耐心、細心、熱心、誠心做好“孃家人”工作,為維護婦女權益、建設平安家庭、構建和諧無錫做出積極的貢獻!

“家和萬事興,家旺國太平”,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權利。讓我們攜起手來,為營造沒有暴力的家庭氛圍,為創造男女平等、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為譜寫中國夢的平安幸福的無錫篇章奉獻我們最大的智慧和努力!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4

父老鄉親們:

大家好!

今天,朔州市司法局聯合市婦聯、市公安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朔城區婦聯、朔城區“110”等幾家單位在這裏開展以“關愛婦兒反家暴法律援助進社區”為主題的集中法治宣傳活動,這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深化“平安家庭”創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藉此機會,我代表市司法局、市婦聯等單位,向承辦這次活動的朔城區婦聯、站北小區表示衷心的感謝,向參加今天活動的父老鄉親表示衷心的感謝!

市婦聯作為婦女羣眾的孃家,聯合市司法局一直致力於反家庭暴等法治宣傳教育。我們以“三八”婦女維權周、“11?25”反家暴日、和“12?4”國家憲法日等重大節點為契機,充分發揮法治宣講團、律師志願者作用,通過會議、法治講座、宣傳欄、宣傳展板、宣傳橫幅、標語、宣傳單、宣傳光碟等形式,大力開展反家暴宣傳教育進家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等活動,廣泛宣傳反家暴知識及預防知識,增強廣大羣眾反對家暴的意識。此外,市司法局發揮系統的組織優勢和工作優勢,紮實推進幫扶幫教工作,組織法治宣講團深入基層進行法治宣講,回訪服務和調解處理,更好地提高告誡制度的實際社會效果。

儘管我們在法治宣教幫扶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家庭暴力現象依然嚴峻。希望大家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法律觀念,做到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善於利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的人生保駕護航。

“家和萬事興,家旺國太平”,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權利。讓我們攜起手來,為營造沒有暴力的家庭氛圍,為創造男女平等、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為譜寫中國夢的平安幸福的朔州篇章奉獻我們最大的智慧和努力!謝謝大家。

反對家庭暴力演講稿5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遇到家庭暴力,我們該怎麼做?離婚?報警?

若遭遇不幸,請勇敢對家暴説“不”!

1、同居暴力算家暴嗎?同居遭遇男朋友暴力對待該怎麼辦?

網友提問:經常被男朋友打,並且都是往死裏打,怎樣維權,已經報警2次了,沒用,並且當警察的面也打過,每次被打的鼻青臉腫。

律師回答:您好,報警後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對方法律責任,如果法醫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要負刑事責任。

同時,反家暴法還強調,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參照該法規定執行。所以戀愛同居發生暴力,已經屬於家庭暴力!因此您也可以尋求婦聯等組織的幫助或者申請人身保護令。

律師補充:同居暴力怎麼申請人身保護令呢?

(1)去哪裏申請人身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2)申請人身保護令必須書面形式嗎?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申請人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要包括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請求以及闡述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3)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b、有具體的請求;

c、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由受害人近親屬或其他相關組織代為申請。相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庇護所、婦聯組織、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等。

(4)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提交什麼證據?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證據,可以是傷照、報警證明、證人證言、社會機構的相關記錄或證明、加害人保證書、加害人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裁定,無需交納任何費用。

2、遭遇家庭暴力怎麼離婚?

網友提問:朋友的丈夫喜歡玩遊戲打牌出去喝酒。花錢厲害,還經常打她。現在她對那個男的沒有愛情了徹底失望了。想要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限制她人身自由。拿走了她的手機。身份證。還把户口本藏起來了。如果有機會能出去她應該怎麼做?

律師回答:首先,她丈夫限制他們人身自由的行為違法的,如果您確定您朋友的人身自由被限制了,您可以幫忙報警。

其次他們之間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而且,男的有家暴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並且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律師補充: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起訴離婚?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程序為:

(1)寫離婚起訴狀;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3)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3、婆婆遭公公暴力對待,兒媳有報案的義務嗎?

網友提問:我公公婆婆三天一吵!五天一打。今年我婆婆都五十四了,最近我公公把她打的渾身是傷,我們作為媳婦怎麼辦?

律師回答:您好,家庭糾紛首先應當積極勸和,溝通解決。如果溝通沒有結果的,鑑於公公對婆婆實施的家暴行為,您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等請求幫助,或者及時撥打電話報警。

律師補充:發現家庭暴力,第三人怎麼報案?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