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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衞生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03W

公共場所衞生制度【新版多篇】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 篇一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旅館業公共場所衞生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提高日順酒店衞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衞生的消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內容

1、衞生管理包括個人衞生管理、物品及設備衞生管理和食品衞生管理三個方面。

2、每一級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衞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衞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3、專業衞生清理部門和人員對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項目進行專業化清潔與管理。主要指公共衞生清潔,餐飲部膳食部管事、廚房及廚師、醫療部門及其人員。

4、個人衞生管理標準:

(1)員工儀容儀表和個人衞生。

(2)掌握必要的衞生知識。

(3)身體、心理健康,須持《健康證》上崗。

5、食品衞生管理標準參見《關於酒店食品衞生的管理規定》。

6、物品及設備衞生管理標準:保持物品及設備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

7、衞生檢查按照員工自檢、班組檢查、部門檢查、職能部門檢查的四級檢查制度,採用常規檢查、專項檢查、暗查、暗訪的方式進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標準追究責任和進行處罰。

三、考核

1、物品、設施設備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1)毛絮、浮灰、水漬、紙屑等輕微衞生問題,每處給予0.1—0.5元的處罰。

(2)積灰、污漬、油漬、較大雜物、毛髮、皺褶等衞生問題,每處給予0.5—2元的處罰。

(3)污垢、有異物、裂痕、損壞、擺放不整齊、錯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異味等環境衞生問題,每處給予2-5元的處罰。

2、凡屬週期性衞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衞生死角的,給予1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3、在個人衞生和食品衞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GB9670-1996《商場(店)、書店衞生標準》 篇三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商場(店)、書店的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照度等標準值及其衞生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城市營業面積在300m2以上和縣、鄉、鎮營業面積在200m2以上的室外內場所、書店。

旅館業公共場所衞生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衞生知識培訓及個人衞生制度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住宿場所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上崗前須取得“健康合格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繼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健康合格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2)從業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可疑傳染病患者須隨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

2、衞生知識培訓管理

(1)從業人員應當完成規定學時的衞生知識培訓,掌握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基本衞生知識和衞生操作技能等。

(2)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每兩年進行一次。

(3)從業人員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3、個人衞生管理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進行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2)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誌,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2)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後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設備(消毒櫃)應運轉正常。

(4)清洗飲具、盆桶、拖鞋的設施應分開,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傳染。

(5)清洗消毒後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衞生標準的規定並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後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衞生標準》規定。

(6)潔淨物品保潔櫃應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雜物。

(7)客用棉織品清洗消毒前後應分設存放容器。

(8)客用棉織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潔用抹布應分類清洗。

(9)清洗程序應設有高温或化學消毒過程。

(10)棉織品經曬乾烘乾後應在潔淨處整燙摺疊,使用專用運輸工具及時運送至儲藏間保存。

三、衞生檢查獎懲考核管理制度

1、自查由專職或兼職的衞生管理人員組織計劃,分管領導帶隊,每月不少於一次,定期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開展衞生考核工作。

2、檢查內容主要是服務過程中的衞生狀況,是否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做好記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相應責任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罰款20元並通報批評:

四、對工作出色,衞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給予50元的獎勵。

(一)室外公共區域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二)室內公共區域地面、牆面、門窗、桌椅、地毯、枱面、鏡面等應保持清潔、無異味。

(三)廢棄物應每天清除一次,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潔淨區與污染區應分開,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設施設備日常保養及運行狀態良好。

(五)定期進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應符合衞生要二、檢查內容主要是服務過程中的'衞生狀況,是否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做好記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相應責任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罰款20元並通報批評:

1、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過期,進行衞生操作時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潔的;

2、客用飲具表面不光潔、有油漬、水漬和異味;

3、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或一次性衞生用品超過有效期、重複使用一次性衞生用品;

4、牀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每週一換;

5、衞生間有積水、積糞、有異味;

6、客房未及時清潔或未按照程序進行衞生清潔;

7、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損壞未及時報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跡和垃圾的;

9、發現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未及時報告的。對工作出色,衞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給予50元的獎勵。

(一)室外公共區域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二)室內公共區域地面、牆面、門窗、桌椅、地毯、枱面、鏡面等應保持清潔、無異味。

(三)廢棄物應每天清除一次,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潔淨區與污染區應分開,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設施設備日常保養及運行狀態良好。

(五)定期進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應符合衞生要求。

(六)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室內空氣、用品用具等定期進行檢測。

五、公共場所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報告制度

(一)住宿場所應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場所負責人和衞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

(二)當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責任報告人要及時(在發生事故2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須同時報告公安部門

(三)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範圍:

1、微小氣侯或空氣質量不符合衞生標準所致的虛脱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衞生設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毒。

(四)發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經營單位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搶救受害者脱離現場,迅速送病人到醫療機構,協助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為了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障公眾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其他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和有關衞生標準的要求。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本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應當直接來自室外,嚴禁從機房、樓道及天棚吊頂等處間接吸取新風。

新風口應當遠離建築物的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和其他污染源,並設置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

送風口和迴風口應當設置防鼠裝置,並定期清洗,保持風口表面清潔。

第五條空調機房內應保持清潔、乾燥,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第六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具備下列設施:

(一)應急關閉迴風和新風的裝置;

(二)控制空調系統分區域運行的裝置;

(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

(四)供風管系統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窗口。

第七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已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兩年對其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繼續運行。

衞生學評價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學評價規範》的規定。

第八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並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二)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淨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三)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的專業機構應當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設備、技術力量,並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要求。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並建立專門檔案。

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衞生學評價報告書;

(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三)經常性衞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五)空調系統竣工圖;

(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條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空氣傳播性疾病後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人;

(二)不同送風區域隔離控制措施、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運行方案、空調系統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後應採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温措施。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立即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檢測、評價合格後,方可運行:

(一)冷卻水、冷凝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二)空調送風中檢出嗜肺軍團菌、?-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風管積塵中檢出致病微生物;

(四)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五)風管內表面真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六)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每平方米大於20克;

(七)衞生學評價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況。

第十二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啟動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方可繼續運行:

(一)採用全新風方式運行的;

(二)裝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並保證該裝置有效運行的;

(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的空調系統,能確保各房間獨立通風的。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立即停用,進行衞生學評價,並依照衞生學評價報告採取繼續停用、部分運行或其它通風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週對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設備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

(一)開放式冷卻塔;

(二)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

(三)空氣處理機組;

(四)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

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第十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衞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公共場所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以下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公共場所經營者執行本辦法的情況;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專業清洗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情況;

(三)衞生學評價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學評價規範》的情況。

第十六條衞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責令改進;經責令仍不改進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衞生行政部門可以採取暫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等控制措施:

(一)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經檢測,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的。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由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學評價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風管系統清洗規範》由衞生部制定併發布。

第十九條本辦法的術語含義如下: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温度、濕度、潔淨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風管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用於處理和輸送空氣的風管、風口、空氣處理機組及其它部分。

空氣傳播性疾病:以空氣為主要傳播途徑的疾病。

第二十條本辦法頒佈實施前已經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達到要求。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六

一、安全制度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保障賓客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特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及個人嚴格遵守執行。

(一)消防與安全

1、新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全體員工必須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會用消防器材和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應嚴格進行日常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與保養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以保證使用正常。

4、各點全面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器材,保證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因素,下班時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頭的完好情況,負責落實到具體人員。

6、廚師長、領班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日常重點工作,督導員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組織和積極參加酒店安全部組織的消防培訓活動,增強員工的消防知識,提高應變能力主消防意識。

(二)法制與安全

1、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條例》。

2、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感樹立道德感,積極配合支持部門和酒店,廚房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六害”行為,做好防範工作,不參與各種犯罪和“六害”活動。

3、提高警惕性,維護部門的良好秩序,全體廚房員工應自覺不在工作時會客,對出入工作場所的閒雜人員要主動問清事由,嚴禁進入廚房,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映,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重視防盜,消毒工作,下班離開前檢查並鎖好框穿門,認真做好集體財產、物品保管,防止出現事故。

5、全體員工應自覺提高思想意思,遵紀守法和重視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環境的安定和酒店內部的良好秩序。

二、衞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廚房各班組衞生的全面管理工作,為保證食品衞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賓客的身體健康,增強體質。根據《食品衞生法》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全體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一)個人衞生

1、餐飲做作業人員必須健康檢查合格,各項衞生法規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均不得從事食品製作和接觸直接入食品工作《五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3、全體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四勤”衞生,合格後方能上崗。

4、操作必須隨時保持個人清潔衞生及儀表儀容整潔,符合標準。

(二)食品衞生

1、嚴格執行食品“四不”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製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設備使用前後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潔衞生、消毒工作,合格後才能使用。

3、加工製作時必須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沖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證食品衞生。

4、生、熟原料加工場所必須嚴格分用實行工具,用盛具專用制。

5、外購食品做好各項驗收工作,合格後方能製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須做好保潔工作,防止污染。

7、嚴格執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食品添加劑,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頒規定標準,嚴禁超標。

8、原料、食品與半成品保管執行“四隔離”制度,以保證使用合格和衞生安全。

(三)環境衞生

廚房加工間及環境衞生要做到:

1、無“四害”,無蛛網,無灰塵。

2、無不新鮮,變質原料,無變質敗食品。

3、工作台,水池及各種設施設備清潔明亮。

4、地面、牆壁、天花板、天窗玻璃乾淨清潔,無廢棄物,無油膩。

5、貨架、冰櫃內的物料,成品按類分開,堆放整齊。

6、潲水桶平時加蓋,保持外部清潔,滿後及時運走,並將內外沖洗乾淨,以免有嚴重異味和招引蠅蟲,造成食品污染。

7、各班組應制定日常衞生、計劃衞生的工作安排,並嚴格執行。

8、對各班組實行衞生目標責任制。下班前必須保證各自負責區域達到衞生標準後方能下班。

(四)獎片懲制度

1、為加強衞生工作的嚴肅性和使衞生制度嚴格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衞生意識,自覺做好衞生工作,特將衞生工作質量與獎懲掛鈎,樹立合乎時代發展要求的新的進行的衞生道德風尚。

2、個人衞生,環境衞生達到標準的並能長期堅持,由廚房、總廚房部對班組或個人進行表揚或獎勵,並報送餐飲部。

3、凡達不到標準的每違一條,由廚房、總廚房部酌情對班組或個人進行批評或處罰。

4、食品衞生長期未發生事故,達到標準,符合食品衞生法規扣班作用於及信用由總廚做好記錄並進行獎勵。

5、凡食品衞生不合格的每違一條,由廚房部、總廚房對班組個人進行處罰。

6、實行各班組衞生管理工作與領班(廚)掛鈎,各廚房衞生管理工作與廚師長獎懲掛鈎的制度由廚房部、總廚房部執行。

7、各廚房班組及個人對獎懲制度必須嚴格服從。

三、衞生執行標準

(一)個人衞生

1、廚師必須嚴格遵守衞生制度,個人衞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衞生習慣。

2、勤剪指甲。指甲長度不超過0.1釐米,避免指甲縫藏納污垢,影響食品衞生和個人健康。

3、操作前、便後、休息後、中途離崗後,從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觸污物後等都必須將雙手洗淨,消毒、保持雙手清潔。

(二)國小學校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衞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範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閲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閲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並保持教室、閲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衞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衞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衞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衞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衞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衞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衞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衞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一、為搞好校園公共場所衞生,使全校師生在一個良好的衞生環境中工作和學習,使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負責自己教室及門前走廊衞生,由學生輪流打掃衞生。

三、教師辦公室由本辦公室老師輪流打掃衞生。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員負責衞生。

四、校園內綠地、道路、走廊、廁所、場地的衞生,劃分為若干小區,由各班負責一個小區的衞生。每學期輪換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衞生值日,對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場所、衞生包乾區,實行每天二次小掃,周未掃除。週末掃除要抹洗走廊腰牆、窗台。

六、各辦公室要安排衞生值日,對本辦公室地面每天進行灑水、清掃。各教師要時時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潔、無塵。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掃,做到地面、桌面清潔無塵。

七、全體師生都要做到“四不準”,以淨化校園。“四不準”是指: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字紙。不準抽煙,不準塗畫和污損牆壁門窗。

八、各辦公室衞生每週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教室和包乾區由值周班級或行政值周教師每天檢查,筆錄評分情況;週末按年級,由年級組長組織各班勞動員,進行週末衞生檢查。並每日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四)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於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便、無污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週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衞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對其負責的班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並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乾淨。

4、校內廁所的衞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衞生處衞生部管理並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週換一次,第二週週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後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衞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扣班級10分。

2、凡中心國小廁所衞生管理制度在牆上亂寫亂畫者,扣班級5分。

5、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衞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誌,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六)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衞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誌,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醫院禁煙管理制度

為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通化縣中醫院範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

3、中醫院所有範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遊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吸煙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的行為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煙、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範圍內不提供吸煙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七)餐飲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着裝,戴工號牌,着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粧,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枱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衞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七

1、持有有效衞生許可證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公示。

2、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3、建立衞生制度和本單位衞生管理檔案,配備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衞生制度張貼上牆。

4、開展公共場所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並在醒目位公示衞生信譽度等級。

5、按照衞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經營場所的環境及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衞生檢測,每年不少於一次,並在醒目位公示檢測結果。

6、店堂內有醒目的禁煙標誌或宣傳標語,有專(兼)職吸煙勸阻人員,場所內無吸煙痕跡。

7、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有明顯標誌。

8、應有池水循環淨化消毒設施,配備專兼職的水質淨化、消毒員,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l,備有餘氯檢測設施,有檢測記錄。

9、淋浴、強制式腳浸池、通風換氣等衞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遊離餘氯保持在5-10 mg/l,4小時更換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衞生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八

一、酒店衞生管理制度總則

1、酒店場所內、外環境整潔,經常開窗換氣。不亂放、掛或晾曬衣物等。從業人員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與顧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間的擺放要合理、整潔,每層客房應設專用消毒及顧客用品保潔櫃。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潔衞生,專布專用,物見本色應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積塵。

2、卧具要一客一換、長住客每週一換,衞生潔具及餐具應一客一消毒,並有保潔措施。

3、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徹底消減室內的蚊、蠅、蟑螂和老鼠。

4、認真執行"法定傳染病報"及"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劑:"一片淨消毒片,"優氯淨"消毒粉

2、清潔劑: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櫃、消毒桶、百潔布

4、存放工具:茶倍儲存櫃

5、程序

(1)從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間倒盡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內,用清潔劑洗淨,然後放到沖洗池內用清水衝淨;

(3)用消毒劑配上一定量例水裝到消毒桶內,按藥劑説明為準,一桶水放一片"一片淨"消毒片;

(4)將洗過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內,時間至少20分鐘以上;

(5)或將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乾連同鐵框一併放到消毒櫃內消毒;

(6)打開消毒電源,消毒至少45分鐘後將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儲存到封閉的保潔櫃裏以便備用;

(8)在消毒記錄上做到登記,記錄消毒的時間和姓名。

三、衞生工作關係到企業的信譽和經營,又關係到社會精神文明建設,更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養成良好的衞生意識和習慣,不但是每個服務人員工作的優良表現,也是一個人良好修養與習慣的表現。

酒店衞生管理制度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換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後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識,定期作體格檢查,預防疾病,當發現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膚病時應主報上司,休假療養好再上班。管理人員應十分重視服務人員的個人衞生與健康,要為他們創造一些必要的`條件,並經常進行檢查督促,使個人衞生形成制度。

工作衞生

1、當班時避免觸摸頭髮或面孔,不能對着食品顧客咳嗽、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吸煙。

2、手指不可接觸到食物,亦不可碰觸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湯匙盛湯部分。

3、服務員使用的抹布、墊布等每天要清洗乾淨,用開水浸燙,以減少或消滅細菌。托盤等工具必須保持清潔。

4、凡腐爛變質和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堅決不出售。

5、從碟上掉落下來的食物不可給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對不乾淨的餐具和枱布要及時送回洗潔處清洗,不可擺用。

8、嚴禁隨地丟棄廢紙、倒水、亂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隨便混淆,以免有損味道。

0、在服務過程中要留心就餐者,發現病態者及帶菌者,對其所用餐具要單獨收拾,重點消毒。

11、收市時注意衞生,牙籤、紙巾等雜料當盡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潔困難。12、在適當情況下,要經常使用托盤,訓練自己成為一名出色的服務員。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篇九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衞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衞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衞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衞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二十三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衞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衞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衞生設施平面佈局圖;

(四)公共場所衞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