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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民主評議材料

欄目: 黨員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3.18W

各黨支部、機關黨委:

黨員民主評議材料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表率示範作用,根據《黨章》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在全監基層黨組織範圍內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兩優一先”評選表彰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

每個黨支部召開組織生活會,採取“一會四評”的辦法,對每一名黨員逐一進行民主評議,對黨員宗旨意識、遵守黨章、羣眾觀念、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評議,重點圍繞履行黨員義務、立足崗位發揮作用等開展評議。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可以合併開展、分開記錄,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1.學習教育。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前,黨支部(含機關黨委)要集中組織黨員進行一次專題學習研討。在前段黨史學習教育的基礎上,組織黨員進一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安徽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重點圍繞以黨史為主要學習內容的“四史”學習教育,系統學習《中國共產黨簡史》《習近平論中國共產黨歷史》等書籍,學習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積極開展討論,進一步增強宗旨意識和羣眾觀念,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廳局黨委和監獄黨委的部署要求上來,為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奠定基礎。

2.調查摸底。在民主評議黨員前,黨支部要對每一名黨員近半年來的綜合表現進行實實在在的摸底瞭解,要注重聽取羣眾意見,注意掌握好每個黨員的政治思想、發揮作用、遵守紀律、聯繫羣眾等情況。

3.支委初評。支部委員會在調查摸底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對先鋒模範作用發揮突出的優秀黨員、有不合格情形的黨員作出初評,並撰寫黨員情況綜合分析報告。對初評為有不合格情形黨員,支部書記要與其進行思想溝通,為組織生活會上有針對性地開展民主評議做準備。

⒋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對半年來生活、工作、學習等情況認真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並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專題組織生活會。支部聯繫點領導要到會指導基層黨組織的專題組織生活會並進行點評。支部召集全體黨員開組織生活會,會上學習有關通知精神和民主評議黨員的有關文件,然後,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支部講評、上級點評”的方式進行,在上級點評後還要開展民主測評。對支委會初評為優秀和有不合格情形的黨員進行重點評議。(1)黨員自評要對照“五帶頭”(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羣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的要求,重點圍繞履行黨員義務、立足崗位發揮作用以及履行承諾等方面嚴格自我剖析,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有不合格情形的黨員,要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問題,也可以進行解釋説明或申訴。(2)黨員互評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要敢於拿起批評的武器,特別要對有不合格情形的黨員進行批評教育,促進提高。(3)支部講評,黨支部書記對照“五個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羣眾反映好)的要求和所作的公開承諾,向支部全體黨員報告支部工作及本人履職情況,同時結合黨員情況綜合分析報告對每名黨員的現實情況進行講評,對錶現優秀的黨員進行表揚,對有不合格黨員表現情形的黨員進行通報説明。(4)領導點評,聯繫點領導要結合平時瞭解掌握的情況和黨支部講評情況,對黨支部及其書記進行點評,也可根據需要對黨員進行點評,肯定成績,指出存在問題和不足,並提出下一步需要改進的方向和要求。領導點評後,按“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支部每名黨員進行測評,測評時可以邀請部分羣眾代表參加測評。

對在民主評議中評定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嚴格掌握政策,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提出處置意見。對長期不發揮作用甚至起負面作用的黨員,要嚴肅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要按照黨章、黨內有關規定和監獄黨委指導意見作出組織處理。

⒌支部決議。黨支部要根據評議情況形成對黨員評議的決議。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填寫不合格黨員呈報表(附件1),報監獄黨委。

二、“兩優一先”評選

⒈評選條件

(1)優秀共產黨員。①正式黨員;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③自覺遵守黨章,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堅守初心使命,踐行根本宗旨,勇於擔當作為,在本職崗位上務實苦幹,在服務羣眾中無私奉獻,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帶頭髮揮先鋒模範作用;④關鍵時刻衝得上去、危難關頭豁得出來,在監獄改革發展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勇於擔當、盡職盡責,表現突出;⑤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新風尚,弘揚淝河精神,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清正廉潔,品德高尚,受到黨員羣眾認可和好評;⑥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有一次民主評議為優秀等次;⑦截至2022年5月31日,學習強國平台學分不少於3000分,並完成幹部教育在線規定學分任務和廳局要求的雲講堂、金盾大講堂等學習要求。其中“①、⑥、⑦”項為一票否決項。

(2)優秀黨務工作者。①從事專兼職黨務工作至少2年以上,熱愛黨務工作,積極主動地做黨務工作且業務水平較高;②符合優秀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③推薦黨支部書記的應在2021年度述職評議結果為優秀等次人選中推薦。

(3)先進基層黨組織。①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②認真貫徹執行黨章,切實履行黨的建設責任,政治功能和組織力強,團結帶領黨員、羣眾出色完成各項任務,在改革發展,安全穩定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努力做到“五個好”;③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實幹,作風優良,團結協作,勤政廉政,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贏得黨員、羣眾的信任和擁護;④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有一次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為優秀等次;⑤學習強國、幹部教育在線、雲講堂、金盾大講堂等學習的平台學員學習任務完成較好,整體學習靠前。

2.評選推薦表彰類別及名額

(1)優秀共產黨員

擬表彰30名(含廳局及以上表彰名額)。

(2)優秀黨務工作者

擬表彰6名(含廳局及以上表彰名額)。

(3)先進基層黨組織

擬表彰5個(含廳局及以上表彰名額)。

推薦過程中應把握以下基本原則:評選推薦要在突出先進性同時,充分考慮推薦對象的廣泛性、典型性、代表性。推薦“兩優一先”表彰對象,應向基層一線黨員傾斜。在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人選時,監獄級表彰原則上不交叉,推薦到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可交叉。若上級黨組織表彰名額比例多於監獄設定的,推薦不足部分,由政治處從推薦上報對象中綜合推報;若少於的,則納入監獄表彰名額。近3年曾受紀律處分的黨員,近3年班子成員發生違紀違法情形的基層黨組織,一般不納入推薦範圍。

3.評選辦法及程序

以黨支部為單位,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各基層黨組織要召開會議部署評選推薦工作,廣泛聽取黨員和羣眾意見,按照表彰對象基本條件,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採取自薦方式進行,也可以推薦其他黨支部。支部“兩優一先”推薦結果經支部委員會審議後,按要求以報告形式報政治處。政治處結合各基層黨組織日常工作情況、黨員工作表現、事蹟材料進行討論研究,確定擬表彰名單,徵求紀委意見,經黨委會審議通過後,進行公示,並在“七一”前夕,組織召開表彰大會並通報表彰決定。

(1)評選推薦(6月20日前完成)

優秀共產黨員:各基層黨組織在監獄擬表彰本支部名額內,足額推薦監獄級表彰人選,並排序;廳局及以上表彰推薦6名,本單位推薦2名,其他單位推薦4名,並排序。

優秀黨務工作者:各基層黨組織在符合條件範圍內,推薦6名優秀黨務工作者,其中監獄級推薦2名,本單位內限推薦1名,其他單位推薦1名,並排序;廳局及以上表彰推薦4名,本單位內限推薦1名,其他單位推薦3名,並排序。

先進基層黨組織:各基層黨組織在全監範圍內推薦5個先進基層黨組織,其中監獄級推薦2個,並排序;廳局及以上表彰推薦3個,並排序。

其他注意事項:

①監獄護理民警全部歸口工作所在支部管理,黨內評先評優由所在支部提出,應徵詢護理部意見建議。

②優秀共產黨員名額分配原則是按黨員人數的10%計算,採取四捨五入方法,且每個支部至少分配一個名額。

③第七、第八、第九、第十黨支部在原有比例基礎上增加1名優秀黨員名額;第十二黨支部(退休一)、第十三黨支部(退休二)各分配1個名額。

④有工人黨員的支部,應對所轄工人黨員提出評議意見,並進行綜合排序,評議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政治處在綜合人力資源部意見後評選1名工人優秀黨員。

(2)政治處組織審定(6月21日前完成)

各單位將自薦和推薦情況,以紙質報告經黨組織負責人簽字蓋章後隨電子文檔報政治處。6月20日左右政治處會同紀委對參評對象進行審查。6月21日前,上報黨委會研究確定“兩優一先”擬表彰對象名單,同時對擬表彰對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推薦上級表彰的對象,具體事宜由政治處負責通知。

(3)表彰獎勵(擬在7月1日前進行)

監獄黨委將組織召開“七一”表彰大會,對評選出的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先進基層黨組織進行表彰獎勵。同時召開專題黨課報告會,由監獄黨委主要負責人為全體黨員上專題黨課,並作宣講輔導。

三、處置不合格黨員

按照《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等規定,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理,是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增強黨組織戰鬥力的必要措施,也是黨員隊伍建立正常的進出口機制,堅持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堅持標準,嚴格要求,又要實事求是,切實對黨員的政治生命負責。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應穩妥慎重地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

1.不合格黨員的主要表現。不合格黨員主要是指那些喪失了共產主義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黨員義務、長期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不起黨員作用的人。主要表現為:①共產主義信念發生了動搖,不願履行黨員義務;組織觀念淡薄,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②忘記了黨的宗旨,對羣眾疾苦漠不關心,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在羣眾中造成不良影響;③工作、生產不積極、不認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長期曠工、消極怠工,完不成本職任務;④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對壞人壞事和歪風邪氣不敢開展鬥爭,甚至當國家和集體財產以及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時,袖手旁觀或臨陣脱逃等。

2.處置不合格黨員一般應遵循的程序。①對在民主評議中初定的不合格黨員的主要問題進行核實,並整理成綜合性寫實材料,材料內容一般包括黨員簡況、主要問題、評議意見和本人態度等。

②支部委員會依照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聽取被處置對象的意見。③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支部委員會提出的初步處理意見。④黨支部將黨員大會通過的處置決定、

核實的材料一併報送上級黨委審批。上級黨委要認真審查黨支部_上報的材料,經過充分討論後作出決定。⑤黨支部收到黨委批覆文件後,要及時找被處置對象談話,轉告上級黨委的審批意見,做好思想工作。之後,召開黨員大會,宣佈黨委決定。

3.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方式。主要為三種,限期整改(不超過1年)、勸其退黨、除名。